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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伤亡赔偿标准——死亡者人均获赔至少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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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7-26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伤亡赔偿标准——死亡者人均获赔至少一百万

  在中国,人命的价钱有时是不同的,空难、矿难、公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在不同情况下各相同,如今又出了动车追尾。严重的事故之后,在悲痛惋惜之余,不禁让人们开始追问赔偿标准。在2009年《侵权责任法》正式出台并实施之后,凡是民事侵权,被侵权者所获得赔偿都应该是一致的。
    而根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另外,铁路的票价中暗含着2%的意外伤害保险,根据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5条规定,“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2万元”。
那么也就是说,在动车追尾中遇难的乘客,不论是已经遇难的,还是正在进行救治的,根据上述规定,铁路运输部门对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统一都是15万人民币,对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加上最高2万元的保险金,最高可以获得17.2万的赔偿。
但是事实上,此标准远远低于正常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有失公平。事故处理应该是及时正确的,那么究竟该如何正确选择法律,明确赔偿标准呢?不管怎么依据什么来计算,最高17.2万元的标准都远远无法弥补遇难乘客以及家属的损失。 
  一、如今的高铁和以前的铁路运输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我国铁路运输部门现有的“和谐号”系列动车组既有线运行速度已经达到200km/h,部分区段最高运行速度甚至达到250km/h,这使得“和谐号”尽管名称上叫做“动车”,但已经不折不扣的属于高速铁路,是高速运输工具的一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 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事实上确立了侵权赔偿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发生事故造成重大伤亡,铁路运输部门应该适用此原则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而赔偿的数额方面,15万的标准明显偏低。当时《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出台无法预测到未来几年铁路的提速如此之快,也无法对高速运输工具的危险性进行很好的评估,事实上,这个数额是应该随着铁路提速而可能带来的危险性而随之调高的,同时也是应该与居民的生活水平相挂钩的。
    二、从国内经济发展状况来看,铁路部门一刀切式的赔偿标准必须提高。
    要想使遇难者家属得到很好的抚慰、受伤者得到足够的治疗、群众的不安得到一定的缓解,赔偿标准必须提高。尽管就铁路事故有一个所谓的赔偿限额,但是此标准的出台是2007年。从国内各项经济指标增长速度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2007—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都在10%左右;2007—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年均增长率也在5%左右。在各项经济指标都增长的基础上,铁路部门一刀切的赔偿方式明显与社会脱节,这个15万的标准尽管距94年规定的4万元的赔偿标准已经有了大大提高,但是仍然远远落后于社会的经济增长速度,更是远远无法满足其侵权行为给乘客所带来的巨大损失和痛苦,无法使逝者安息,生者无忧,无法平复整个社会的抱怨与不满。
    而且近年来,火车一再提价,火车票价格紧追飞机票的价格,但却屡屡出现事故,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出了事故也很难得到相应赔偿。铁路事故的赔偿标准没有反映实际生活水平的增长,更没有体现动车乘客,高消费、高支出,应得到高回报和高赔偿的特点,更没有与航空赔偿标准、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工伤事故等赔偿标准相协调。时隔多年,显然15万的赔偿限额在本次事故中已无法使任何一方满意。
    三、与其他事故的赔偿标准相比,此标准明显偏低
    首先,这个标准远远低于空难的赔偿标准, 对比空难的赔偿标准来看,根据2006《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而实际上,就近期的伊春空难而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根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进行了增长,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另外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
    第二、这个标准也低于矿难的赔偿标准, 从目前矿难的赔偿数额提高来看,2004年死亡矿工的赔偿标准为20万,2010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一次性伤亡补助按照北京的标准计算,金额26738元×20年=534760元,也明显高于铁路的限额15万。
    第三、从近年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来看,2010年南京爆炸案中,每人获赔80万。如此种种,我们从这些比较也可以看出,铁路事故的赔偿标准实在太低了,远远无法满足给旅客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对遇难的乘客来说,抛开这个所谓的行业保护性的15万限额,结合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死亡补偿至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年计算。如按照事发地温州的标准计算,201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201元,共20年就是62万余元,就此也能看出铁路事故责任限额的15万标准显失公平、公正。 
    四、从侵权法的角度看,赔偿应至少百万
    乘客和铁路部门是运输合同关系,铁路部门出售了车票后运输合同即成立,乘客一旦购票、完成付款,义务也就已经履行完毕,剩下的就是铁路部门将乘客及行李安全及时运达目的地的义务。7-23动车追尾惨剧发生,乘客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都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尽管具体的事故原因还没有调查清楚,但是对于在其中的铁路旅客来说,本身是无辜的也是毫无责任的,所以对其造成的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毫无疑问都应该由承运人铁路运输部门来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侵权责任法》生效实施后,无论是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还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都不应该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而应该依据《侵权责任法》来对乘客进行赔偿。
    同时结合《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等,铁路部门的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5、住宿费;6、营养费;7、残疾赔偿金;8、残疾辅助器具费;9、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10、死亡补偿;11、丧葬费;12、被扶养人生活费;13、精神损害赔偿;14、财产直接损失(行李损失),等。
    对于已经死亡的旅客的赔偿标准,最基本的数额应为: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依据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根据侵权所在地,也就是温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工资等标准,按照每位遇难者仅有一名被抚养人计算,遇难者的死亡补偿金为元31201元/年×20年=62402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3015元/年×20年=460300元;丧葬费3134元/月×6个月=188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10万。上述几项的合计金额最低为624020元+460300元+18804元+100000元=1203124元。
    对于伤残的乘客的赔偿数额,最基本的数额应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致残,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当然这些费用都与乘客的受伤状况、本人的收入状况、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等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不管怎样,都不是15万元就能够赔偿的。
    不管怎样,事故的救援还在继续,事故的原因还有待调查,不管是政府还是铁路部门,都应尽快采取合理的措施及时发布信息,妥善安排遇难家属。我们希望遇难以及家属能尽快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按照侵权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于每位遇难者,铁路运输部门的赔偿责任不能低于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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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7-26   
新干线为什么厉害?

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 对日本新干线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新干线的技术优势在于它的运行控制系统和服务体系,而不是车轮转的有多快。以东京火车站为例,它的发车频率几乎就是几分钟发一班,车开过品川后一路高速地运行,几点几分到达横滨,名古屋,京都,新大阪,基本上分秒不差。

新干线刚出现的时候,电脑系统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想要实时地控制新干线整个体系的运行,难度是相当大的。

比方说,俺打算中途在京都乘广岛发往东京的车,在横滨下车。那么,俺在窗口买票的时候,首先要保证有座位。而俺的座位,当俺在横滨下车后,可能会卖给另外一个从横滨上车到东京的乘客。

现在利用电脑,操作这一切很简单,点击几下鼠标就可以了。但新干线是上世纪60年代的东东,算起来,它比美军电脑体系的应用还要早。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新干线如何保障网络的通畅和安全呢?

从后来拍摄的电视专题片我们可以了解到,日本的国铁当时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信息处理中心。俺买票的时候,窗口的售票员通过电话将俺的信息传递给该中心,该中心马上确认可否出票,并将俺的班次,时间和乘降点做记录,通知售票员出票。整个操作过程类似流水线作业,二﹑三十人围在一个大的圈桌旁,中间设一个旋转的资料箱。每个班次的列车都有一本专门的账簿,信息处理员边接听电话,边熟练地从资料箱中找出那个班次的账薄处理信息。。。想来,现在本该是电脑处理的信息,日本人在发明新干线的时候,就利用人工开始处理了。

看了那个电视专题片后,俺感到的不只是震撼,对日本人精益求精的态度,简直就是佩服,觉得不可思议。尽管日本的新干线也有“自由席”,但你想指定座位,它一定会给你提供服务的。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没有电脑的年代,中途上车意味着只有站立票而没有坐票。即便是前几年,在列车上想改换卧铺票,还都是列车长说的算,铁路局方面根本就没有一个完整的控制系统。有时间的话,列车长就统计一下空座的情况,卖几张空座位捞外快,没时间的话,干脆就没人理,谁抢到座位就是谁的。

那时,俺在国内出行时摸出个窍门:每当在中途上车时,绝不随大流人群挤一个门,而是调查好餐车的位置,上车后立马奔餐车去,坐下点酒点菜,慢慢吃慢慢喝。等俺喝得差不多时,列车长一定会出现在餐车,俺瞅准机会买通他(她),运气好时能混个卧铺,最差也能混个座位。

现在,中国的动车组和高铁应该是不允许有站票的。由于电脑的应用,解决车票连接的问题并不难。但从日本的情况来看,人家是在一开始就制定了一整套铁路运行的控制体系的。这个控制体系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地完善,成为新干线重要的技术构成和知识产权。

当年,中国决定从川崎重工引进过气的二流新干线技术时,俺就心生怀疑:川崎重工只是设备厂商,它并不持有新干线运行控制体系的技术和经验。它制造的车辆,车轮可能转得很快,但没有运行体系的支持,那东西能使用吗?

后来,好像有报道说JR东日本也参与了进来,就略感放心。毕竟,JR东日本是日本最大的铁路公司,它不向中国提供一套运行控制体系,是不会轻举妄动地到中国冒险的。

此次在温州出事的动车组,其中的一辆应该是川崎重工的技术,但运行体系是谁的,俺就不知道了。中国的动车组分别从包括日本在内的四个国家引进了车辆,让它们在同一条线路上运行,受同一个信号体系指挥,这本身难度就很大,简直就是在冒险。凡是开过汽车的人都知道,时速超过200公里时,司机眼睛瞪得溜圆,也不敢坚持跑10分钟,除非道路上所有奔驰的车辆都受是电脑的控制。

顺便说一下,日本新干线最先进的技术,掌握在JR东海手里,但人家已经明确表态,对不肯付大价钱的中国高铁项目不支持,不参与。设备厂商川崎重工在中国动车组项目上虽然挣了点小钱,但因此在日本也背上了骂名。这不,温州那边动车组刚出事,今天它的股票就跌下来了。
股海虾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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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7-27   
“7.23“有多少黑幕可以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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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7-27   
她希望7·23动车脱轨事故中的受害者,不会再重复她的遭遇
  追问
  本报记者 丁原波
  7·23动车脱轨事故,目前进入善后赔偿阶段。而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的幸存者周君,还在为3年前那场浩劫留下的伤痛而奔波。
  “因为赔偿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周君(化名)说,她在那场灾难中,失去了右腿,如今她拄着一条假肢顽强生活。
  胶济铁路事故中
  失去一条右腿
  2008年4月28日,周君遭遇了那场浩劫。她是医院急救车接回的首批伤员中,伤势最严重的。那年她28岁。事故造成周君右下肢损毁伤,右侧骨盆部分损毁,合并颅内出血、胸腔出血、肋骨骨折……经过专家组紧急会诊后,决定紧急对周君进行右下肢高位截肢手术。
  6个多小时的紧张抢救,手术做完了。周君的母亲赶到医院见到女儿后,几近崩溃。周君的母亲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她完全了解女儿的伤势意味着什么。
  “灾难已然发生,无法改变,而唯一能够改变的,就是希望铁路部门,能勇敢地多承担一些。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过正常人的生活,已是一种奢望。”周君说。
  3年来一直与铁路方面
  交涉赔偿问题
  这两天,周君的父母又从山东老家赶到了北京。“这三年来,我的父母差不多每个月都要来北京一趟,与铁路方面交涉赔偿问题。”周君说,协商一直未果,官司一直未了。
  当*****故,也是按照既定的程序一步步推进,直到谈判赔偿问题时。“一切开始变得艰难。”周君说。
  周君没有告诉记者,当年铁路方面给了她多少赔偿,但是记者查阅相关信息显示,当年胶济铁路事故,铁路方面对于死难者的赔偿是每人20万元。显然,给周君的赔偿不可能高于这个数。
  后续康复费用
  远远超过当年赔偿标准
  “出院后,协调赔偿的事情就一直没有停歇,一直到现在,还处在谈判中。”周君说,因为右下肢高位截瘫,她必须要安装一只假肢,而且后续几年的康复费用也相当巨大。
  “所以,后续的治疗以及康复费用,就成了谈判最难达成的一个关键。”周君说,“当初安装的是一只国产假肢,费用是铁路方面出的。可是这只假肢用了没多久,就无法适应身体的需要。而且,我也想行走起来看上去更像个正常人,我们想换进口的,铁路方面没同意。”
  后来,周君家人托人从德国进口了一只假肢,费用80万元。“这笔钱,是我们自己出的。”周君说,这次7·23事故,让她想到了自己的遭遇,但她多么希望,三年以后,不会再有和她类似的受害者,仍然在为赔偿而奔波。
  “对于铁路部门而言,总是希望事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快速的处理,可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却需要用一生,来弥合自己的伤口。”周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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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7-27   
假期到了,选择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的人数大幅增加。出门在外,平安就成为了头等大事。不过,在旅途中再小心的人,也怕遇上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7月23日晚,温州发生特大动车追尾事故,截至昨晚6时共造成39人死亡;就在这场特大事故发生的前几天,京珠高速公路上一辆大巴意外起火,造成了41人遇难……

  那些冰冷的数字,代表的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在对那些意外逝去的生命扼腕叹息时,接连发生的天灾人祸也警醒我们,要对风险做好足够的防范和应对。古人云,凡事预则立。当我们无法避免灾难发生时,只能提前做好防范。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来保障自己,让家人安心呢?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为了防止灾难造成人员和物资的损失,旅客在出行前最好先投保意外伤害险。与此同时,购买公共交通工具车票/机票时,最好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险。

  乘火车遇难

  单项最高可获赔15.2万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事故原因外,遇难者们的赔偿问题也备受关注。乘火车途中,因行车原因遇难,遇难者们可以获得赔偿吗?是不是只有买了商业保险才能获得赔偿呢?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保险业内人士后了解到,不管是否单独购买了商业意外伤害险,只要是在乘坐火车的过程中,因车辆原因或行车故障造成的人员死亡,都将获得赔偿。

  “因为所有乘坐火车的旅客,在购买火车票的同时,就已经购买了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险。”该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很多人不知道,但其实每张火车票都包含了强制保险,“即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旦遇难,都将获得赔偿。”

  查阅资料后,成都商报记者发现,根据1992年《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2万元;第六条,旅客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2%收费。

  该条例执行两年后,1994年颁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将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从人民币2万元提高到了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800元。

  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因此,即便旅客没有购买任何商业保险,遇难后依然能得到强制险的保险赔偿,单项最高可获赔金额为15.2万元。

  商业险索赔

  不受强制险索赔影响

  虽然火车票中已包含了铁道部门的行业保险,但如果身故乘客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其索赔金额不受此影响,仍可按商业保险的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具体赔偿金额要依条款而定。”昨日,某人寿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比如商业意外险中的火车事故保额是100万元,保险受益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赔偿;若是保额只有5万元,赔偿限额就是5万元。另外,如果身故者同时购买了两份以上的商业意外险,赔偿也可以叠加。

  但若买了商业人身险的乘客只是受伤,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治疗费用来理赔,赔偿上限不超过最高赔偿额。财产保险方面也与此类似,以实际的财产损失为赔偿限额。

  保险业人士建议

  选好意外伤害险再出行

  此次事故再次引起人们对意外伤害险的关注。有保险业人士表示,旅客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好投保意外伤害险再出行。

  据介绍,火车票中的意外保险与商业意外伤害险有很大区别,火车票中的意外险由铁路部门赔偿,商业意外险由保险公司赔偿,赔付的主体完全不同。另外,从赔偿数额上看,两者相比悬殊也比较大,“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最高的火车意外身故赔偿能达到50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目前,国内各主要保险公司均推出了交通意外险这一险种,保险时限通常不超过1年。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交通意外险的险种相对简单,对投保人的年龄也没有太大限制,而且在网上购买通常价格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保额则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经常出差的商旅人士,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而对于偶尔出差,大部分时间都不外出的宅男宅女们,则可以在出行之前,选择短期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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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7-29   
北京站实地调查 超90%乘客不知车票中含保险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之后:

北京站实地调查 超90%乘客不知车票中含保险

本报记者 路英

车站广场

超九成乘客不知车票含保险

“有,肯定有保险。”刘先生是记者调查的第16名乘客,却是第一个这么肯定火车票中包含保险费的。然而,对于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多少赔付,没有一个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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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连续几日的大雨冲刷,北京被洗得很干净,太阳也与地面近了许多。7月26日上午10:00,北京站广场上人渐渐多起来。嘈杂声,叫卖声,行色匆匆的脚步,一如往常,让记者感觉温州动车追尾灾难似乎离我们很远。

循着出站口的指示牌往南,每个露天的售票窗口外面都排着十余人。窗口旁边贴有“请自觉排队,按顺序购票”等各色标语,记者仔细观察,没有关于保险的任何提示。

之后,记者随机对两个售票厅正在排队购票的乘客进行了现场调查。

进入售票厅,墙体上“和谐号”的显著标识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在北京站,动车组列车有专门的售票厅。“其实,所有的窗口都可以买动车票,但是乘客一般都会认为每种票都有专门的窗口,所以才将这个厅独立出来,卖动车票和高铁列车票。”北京站一位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表示。

“没保险吧?”尹先生对记者的提问表示疑惑。做餐饮生意的尹先生与大多数人的回答一样,不认为火车票中含有保险费。

“如果告诉你火车票价的2%是保险费,可以选择要或者不要,你是否会选择用这部分钱买保险?”

“会买,没多少钱,还是保障充分点好。”尹先生表示,“我自己也买了某寿险公司的意外险,是别的保险附带的,大病的、养老的还有孩子的教育金,加起来一年得交五六万呢。”尹先生属于保险保障意识比较强的。“其实,这么多年,铁路(动车)也就出这么一回事故,概率很小,再说要出差不坐火车坐什么呀。”尹先生表示,看来此次事故没有对其出行方式的选择造成影响。但是,王先生表示,目前其自身没有投保任何商业险,“公司给投了商业险。”

“啊?不知道啊?”孟先生是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身上背着重重的行李,“没有用的,还不如少花点钱。”他表示,如果可以从票价中拆出所缴纳的保险费,其宁愿不要保险,降低票价。

“保险啊,不知道哎。”小王是大三学生,暑假回家探亲,“本来买的是动车票的,妈妈看电视里动车出事故,死活不让坐动车了,只好把票退掉,买了普快。”其表示,上学期间一切花销要靠父母供给,坐火车出事的概率小,还不如不要保险,降低票价。

……

“有保险,肯定有保险。”刘先生是记者调查的第16个客户,却是第一个这么肯定火车票中包含保险费的。“不知道具体多少钱,反正听说里面是有保险的。”

当被问及温州动车脱轨事件是否会影响其出行方式的选择,他表示,“动车是不走高架桥的,坐动车没有危险。”显然,普通乘客对动车的认识还不够。

“有吧。”钱女士不太肯定,但即使将其计入知道火车票中含有保险费的人中,这个比例也只占记者调查所有20名乘客的10%。

“日子还是要过啊,差还是照样要出的呀。”一位姓韩的乘客打趣道,态度似乎很乐观。

看来,事故的影响带来的退票效应也只是暂时的。

退票窗口

退票人群排起长队

说起对火车票的了解,莫过于“黄牛”一族了。

北京站主售票厅的七分之一处拉了一道长长的绳子,作为售票与退票处的界限。“这几天来退票的人特别多。”一位“黄牛”对记者表示,记者在退票厅只看到这么一个“黄牛”。记得之前退票时,一路会碰到很多人追问要不要退票。

与之相反,在和谐号售票厅,“黄牛”是乘客的几倍。几乎每进来一个购票乘客,都会有几个“黄牛”围上去。“窗口都没人肯定能买到票的。”记者与一位购票乘客交流。

“先排排看吧,票都在黄牛手里呢。”果然,最近两天到沈阳的动车票都没有了,虽然“黄牛”上来商量价钱,乘客还是不回头地走了。

“我每个星期都要往返沈阳一次,这几天买动车票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尹先生对记者表示。

记者观察,整个和谐号列车售票厅中有二三十人,其中至少三分之二是等票脱手的“黄牛”。

“沈阳、长春的票要不要?”一个“黄牛”凑上来,记者询问车票里有没有含保险,“这没有,火车票哪有保险啊?”反应过来后,“黄牛”说自己是卖汽车票的,“我又不是倒腾火车票的,我是卖汽车票的,汽车上有保险,火车上没有。”他的回答斩钉截铁。

主售票窗口

买票队伍排到了大厅尽头

记者询问火车票中的保险费问题,北京站一名巡视人员表示一无所知。记者随即拨通了北京站宣传科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听说是记者采访,便非常谨慎地一概用“不知道”回答问题。问及火车票中是否含有保费,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管卖票。你见过哪张火车票上写着保险么?”

经过十几分钟的沟通,放下电话,记者发现动车售票厅的人越来越少。记者有机会询问窗口售票人员关于车票中保险费的问题,工作人员很警觉,表示对此不知情,“您去问一下大厅的咨询台吧。”口径与宣传科人员出乎预料地一致。

记者随后拐到主售票厅,并未发现“咨询台”,反而因巨大的反差,迷惑这是不是同一个北京站。

与和谐号售票厅的门可罗雀完全不同,主售票厅每个售票窗口的队伍都排到了大厅的尽头。来来往往都是人,几乎无处立足。“进入暑期,我们几乎天天加班,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我们这种工作哪有星期天啊,虽然有轮班,但是上面一声令下,我们就必须加班加点。”一位工作人员的话佐证了主售票厅的暑期常态。“但是,无论多累,对外我们都是错,如果说车票卖不出去,就会造成极大的成本浪费;票要是都卖光了没座,就会被指责动力不足,所以,有很多事不是我们能说的,保险这种事我们也没有发言权。”工作人员掏心窝子话,让记者无从再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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