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策解读】「新三板」扩容方案今年无望
2011年08月01日17:23经济通我要评论(0) 字号:T|T
《经济通通讯社1日北京专电》业内人士透露,「新三板」扩容相关规则日前被国务院打回六部委间重新讨论。国务院的批复对「新三板」的「顶层设计」提出意见,而业界的普遍理解是,需要从大框架上考虑解决「新三板」与现存产权交易所的关系。*需要全盘考虑*
今年3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制度已经到位,将择机推出。但因涉及条块分割和地方利益,「新三板」与现存地方场外市场存在的潜在竞争关系一直被回避,亦无明确解决方案。
目前国内悄悄发展的地方场外交易市场为数不少。2008年下半年在天津滨海新区成立的天津股权交易所是第一家。2009年底,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正式挂牌。2010年7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在上海张江挂牌。
此外,国务院在2008年9月批复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成都也在2009年5月获得国务院批复,要探索产权交易市场、非上市股权交易市场和金融 不良资产交易市场等金融市场 建设,形成国家级或区域*****易场所。
业内人士认为,国务院批复是要求「新三板」扩容从更高层次定位,解放思想,将对产权交易所,而不仅是高新园区的覆盖考虑进去。
国务院的批复预示着「新三板」的制度大框架需要重新梳理,除去主要的与产权交易所的关系,做市商制度也比较笼统,推进到甚么程度需要细化。
证监会的思路是先推开,再逐步演进。而国务院的意思是需要比较彻底地考虑。所以,规则今年能定就不错了。目前手中囤积的外地园区专案都被逼等待,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有所减退。*仍然纠结*
在监管层关注顶层设计的同时,中间层面也对新三板目前的制度表示出了质疑。
目前的新三板公司挂牌融资及后续公开增发功能均不具备,只能对既有股东进行定向增发融资,那么扩容后的新三板是否具备公募制度安排呢?据了解,目前行业的说法是,新三板扩容后公司挂牌时不能融资但后续可以进行公开增发,但这也存在很大争议。一些高新区企业正是因为新三板不具备融资功能,而对挂牌兴趣不大。
以交易制度为例,国外三板市场一般采取做市商制,或者同时采取连续竞价制与做市商制(混合做市商制),但扩容后的新三板将采取何种交易制度呢?按照新三板最初的草案,采取的是连续竞价制与做市商制二选一的交易制度,既不是纯粹的做市商制,也不是混合型做市商制,这种模式存在较大争议。
再以市场准入与是否设立交易所为例,上述西部券商负责人认为,新三板扩容应增加合格投资者的数量,增强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比如让公募、私募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个人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只有这样,新三板公司的融资才有市场基础;此外,是否设立交易所也是一个焦点,这涉及到监管的统一以及与国内其他场外市场的关系界定。
新三板公司的盈利预期及成长性均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一些亏损的公司有可能被赋予很高的估值,那么就会出现整个估值体系紊乱的问题,这对做市商的定价(交易)能力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只有在一系列制度性悬念明晰之后,新三板扩容方案才有可能推出。*国家高新区焦急等待*
84家国家级高新科技园区正盼望新三板扩容方案推出。据悉,2010年下半年,国务院、科技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曾联合组成一个调研小组奔赴包括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内的多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进行调研。
此次调研之后,很多科技园区开始紧锣密鼓组织园区内企业挂牌新三板事宜的培训,并出台了很多鼓励和补贴政策。
中部某券商相关负责人坦言,去年至今,我们对中部某省份科技园区企业的培训达数十场,当地政府和园区管理者的热情都很高,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挂牌家数的目标。
上述西部某券商负责人指出,多数园区为了鼓励企业挂牌新三板,除了替企业支付新三板挂牌所产生的数十万元的券商推荐费用外,还对挂牌成功的企业进行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补贴,甚至有的高新园区还对仅处于申报材料阶段的企业进行补贴。《经济通通讯社研究员周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