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 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召
开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 年9 月7 日下午三点整
2、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329 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 年8 月31 日下午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1 年9 月22 日至9 月23 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
至5:00 以及9 月23 日上午9:00 至12:00)
(2)会议登记地点:珠海市水湾路南方证券大厦六楼(会议召开当日的登记地点
在会议召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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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
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
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
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
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
8、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329 号 (邮编:518003 )
会议联系人:夏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6-3329002
传 真:0756-3329002
9、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