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8.30 )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交易所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8 月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袁晨亮先生主持,经通讯表决方式,全体董事一致
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相关内容将刊载于代办股份转让信息平台
www.gfzr.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处理职工社会保险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银行贷款不再计提利息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清欠办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8 月26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