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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不告不知道,一告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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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9-19   

不告不知道,一告吓一跳!

 据报道,9.15日下午四点左右,书法家王宝洺在同仁医院,砍伤喉科女医生徐文。砍伤的徐大夫已经脱离危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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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我专门查看了书法家王宝洺的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587724712_0_1.html),共有8篇博文,均发布于2年多前,其中7篇的内容与本次事件有关:
  书法家王宝洺  捐款义卖献呼唤爱… (40/1920) 2009-04-08 07:43
  追究 喉科专家徐文“故意杀人罪” (228/11816) 2009-04-08 07:39
  北京电视台法治在线的编导、记者: (22/2108) 2009-04-08 07:36
  同仁医院害人记 (21/1860) 2009-04-08 07:34
  北京书法家王宝洺失声报道追踪 (26/3457) 2009-04-08 07:31
  白衣恶魔丧天良,血债要用血来偿 (135/8862) 2009-04-08 07:28
  王宝洺关于同仁医院举证证据的质证… (17/2177) 2009-04-08 07:26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 (9/942) 2009-04-08 07:24
  嗨!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您光临我的… (0/323) 2009-02-1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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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细读王宝洺的博文,有助于对王宝洺砍人动机的了解,更有助于对此次医患纠纷事件的更深入、更具体的思考。作为医生,我也说说自己的粗浅看法。
  
   从时间上看,此次事件的源头发生于2006年10月。当时王宝洺在同仁医院住院治疗“喉癌”,但未达到满意效果。这次砍人事件实际上是5年前的老帐新算。5年了,时间的流逝不但没有冲淡当年的结怨,反而更加激起了复仇的报复。通过王宝洺的博文,我们可想而知,作为患者这5年的心路历程是多么的复杂和难熬。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可以避免吗?
  
   王宝洺的博文显示,他起初对喉科专家徐文是慕名而来和信任的,“徐文多次口头承诺并热情表示......治疗这种病(喉癌),她很有经验,经常做,只是小手术。......彻底切除单侧声带,不会影响说话,只是声音有些沙哑。......”,所以选择了徐文为其手术治疗。但徐文的那些“表示”后来却成为了王宝洺认为的“医疗欺诈”。如果历史允许假设,当时徐文如果不是这样“表示”的,而是偏重一点告诉王宝洺关于喉癌及其手术的风险,是不是可以避免王宝洺的误解及其随后的砍人事件呢?
  
   显然,这里凸显出一个医生的适度、合理的医疗风险知情告知的重要性问题。在本案中,徐文的“表示”虽然是口头的而不是手术前的知情同意书(需要患方签字同意),但对王宝洺来说“可能”(仅从博文无法确认)造成了“误导”。可见,医生说话必须谨慎和严谨的,那怕是“非正式”的谈话。尤其是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医生要“学会说话”的确成了一门学问。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一方面要让患方明白医疗风险,一方面又不能把患方吓跑了、吓坏了。一方面不能不说话(以免被误认为生冷不理睬),一方面又不能说“错话”(很多正确的话也可能是“错话”)。有网友调侃说:没有水平又不会说话的是下等医生,没有水平但会说话和有水平但不会说话的是中等医生,有水平又会说话的是上等医生。在在现实中,中等医生人数最多,他们存在的纳闷和造成的影响也最大。在过去的年代中,虽然也存在“会说话”的问题,但医生水平始终是摆在最重要位置的。然而,今天的中国社会显然不是这样了。另外,在我国,医疗风险告知经常存在两个极端,要不“说少说轻”,要不“说全说重”。这两种不恰当的医疗告知,都会给患方对所患疾病造成错误的理解和判断,甚至带来严重的误解及其相关的严重后果。
  
   王宝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先是个人与同仁医院院方交涉,无果后于2008年8月再通过法律途径诉求。然而,“不告不知道,一告吓一跳!“开庭不久,王宝洺仔细查验了病历,并依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把院方弄虚作假的事实证据一一例举:①伪造病程记录。②伪造医生签名③伪造手术记录④伪造手术现场⑤渎职、不作为。法院及被告律师看到王宝洺的确凿的举证后,个个目瞪口呆,哑口无言,面面相嘘!宣布休庭,让医方解释清楚。可是半年多过去了,院方始终没有作出回答。”(引自王宝洺博文)。如此“遭遇了“无期限休庭””,王宝洺终于等不急下手了。
  
   可见,王宝洺作为一个有一点知名度的书法家并没有一开始就选择“医闹”,而是通过第三方的法律途径,并且耐心地等了5年。问题是,2008年的休庭到现在3年多了仍然没有结果。可否设想一下,如果法院早点查清事实作出判决,给医患双方一个说法,是不是可以避免这次砍人呢?
  
   法院为什么会如此长时间休庭呢?确切的原因局外人不知道,按王宝洺博文的说法是同仁医院提供的医疗记录证据弄虚作假而宣布休庭。到现在就已经休庭3年多了。法院要调查医院的医疗记录是否造假,有这么复杂这么难吗?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只能说不知道。但按理说,法院经常审理比这复杂得多的案件,很多可能也用不了3年就可以“水落石出”。因此,有理由怀疑3年未能查清医院的医疗记录是否造假很可能另有隐情。众所周知,医疗官司往往要拖很长时间,很多患方根本经受不起,这与不少患方不大官司而选择速战速决的“医闹”不无关系。
  
   今年年初,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两年内卫生部将把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推向全国。半年过去了,许多地方似乎仍然无动于衷,而且第三方调解是否真正有效仍然未知,但愿不会出现如王宝洺所遭遇的“无期限休庭”!
  
   从此事件,作为医方必须吸取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各种医疗记录文件切不可造假(比如更改、篡改、捏造、增加内容等),客观真实记录医疗文件也是对医方的保护。作为患方也同样必须记住的是,一旦有疑问,请及时复印、封存各种医疗记录,固定证据。作为工作多年的医生,我要客观的告诉大家,中国人喜欢造假的天性渗透于各个层面,医疗记录目前在很多医院存在许多的不真实,特别是出现医疗失误、医疗争议时,医务人员习惯于不真实的记录,甚至事后更改、增加内容等。不少患方发现初期复印的与后来复印的医疗记录不一致的情况,甚至是完全重新书写的。这是极大的造假、不真实、不诚信、纯属欺骗的恶劣行为,对医患双方都是危害。
  
   新闻报道说,砍人事件发生后,同仁医院聘请安定医院专家对部分医务人员进行了心理疏导,以安抚医务人员情绪,保证医疗服务有序进行。患有喉癌的王宝洺,5年来的心理变化过程也是非常值得探讨的。如果通过对王宝洺的心理疏导,是否有利于避免这次砍人事件发生呢?这得于心理医生和心理学家来评论。
  
   据报道,这次砍人事件发生后,同仁医院、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等卫生部门都发出了强烈谴责这种令人发指的*****的声音。无疑,谴责这种恶劣行为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甚或经常性的发生。干打雷不下雨的谴责的没有任何意义的,必须从社会因素和医患双方找出根源,标本兼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要知道,中国医生面临安全威胁已经很多年了,而且愈演愈烈。医生的人生安全也是大众健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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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9-23   
覆巢无完卵,体制之内没有干净人,倒是个基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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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09-23   
 

                 可见,王宝洺作为一个有一点知名度的书法家并没有一开始就选择“医闹”,而是通过第三方的法律途径,并且耐心地等了5年。
     问题是,2008年的休庭到现在3年多了仍然没有结果。可否设想一下,如果法院早点查清事实作出判决,给医患双方一个说法,是不是可以避免这次砍人呢?

zhenre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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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09-23   
我觉得上面把我国现在的主要矛盾定义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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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09-23   

915日,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徐文在医院被其患者、北京书法家王宝洺持刀追砍,身中21刀,此事震惊了社会。几天来,北京同仁医院已笼罩在一片悲愤、愤恨的气氛中。被传日前其医生集体罢工一小时、后又“被辟”为集体“祈福”后,相信此时此刻,同仁医院的医生们,激动的情绪一点也不比当初的王宝洺少。不是吗,为人看病而遭砍杀,身心无保,性命无保,这般情形、这般工作环境、这般安全环境、这般社会治安环境,焉能不激动?


实际上,我们在评论这件事情时,无不面临着理智与情感的两难。无疑,此时还躺在病床上、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女医生,是非常值得同情的,如此凶残的手法、刀法与做法,是必须要谴责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书法家王宝洺并不具备成为一个杀人嫌犯的必然条件,一万个人成为杀人嫌犯,也不应该轮到他、轮到他去杀人。可偏偏就是他,一个名气不小的书法家,变成了凶残无比的杀人嫌犯。那双挥毫泼墨的手,变成了持刀砍杀的魔爪。


杀人的王宝洺只不过是个躯壳——他的杀人之举背后,至少站立着三个真凶。


头一个就是这个糟糕、腐烂、*****、腐朽的医疗体制。按理说,医生治病救人,都应是病患者的恩人。而今,这对施恩与受恩者,却变成了一对地地道道的冤家仇人,不闹上法庭不足以解决纠纷,不砍杀追杀置之死地而后快不足以平抑心头天大的愤恨。若不是就这件具体而事情而论,我们倾向的天平,无疑该无条件地偏向患者一方——需要强调的是,我指的不是具体的哪家医院,而是普遍的现象——不是吗,动辄开出天价药方、动用最昂贵的医疗器械检查你个透亮,到头来你的病该怎么着还怎么着,甚至会比以前更加重,导致你成残疾、残废人!医疗问题成为中国人身上的三座大山之最沉重的一座,这难道不是普遍的事实吗?寻租、回扣、腐败、堕落成为当今医疗系统的真实写照。


    医院作为强势一方,少有对弱势一方的体恤、同情,甚至此番被推上风口浪尖上的同仁医院,在此案中,也有着“添加病理诊断、添加医生签名、添加查房记录、伪造病历”之嫌。缺斤短两、添油加醋、一遇事情便涂改、造假,这已成为一些医院的习惯。


遗憾的是,这些都逃脱出了行政及法律的法眼,逃脱出了行政及法律的掌控,逃脱出了行政及法律的裁决。尾大不掉,积重难返,都不足以说明当今的现状;覆巢无完卵,体制之内没有干净人,倒是个基本的事实。


若一定要揪出一个元凶、真凶的话,把医院推向“市场化”、让寻租、回扣化、腐败正当化事实上合法化的决策者,应该最接近被抓住头发送上断头台。


二一个就是拖拖拉拉、变相鼓励砍杀、凶杀的法院系统。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医疗纠纷,医患之间无从解决,诉诸法院,这已经是最后了断的希望与可能了。但是,这起医疗纠纷被诉至法院至今,已有长达3之久,迟迟不予判决。王宝洺的家属认为,诉讼持久未有结论,是导致王“压抑”、“绝望”做出砍人举动的原因。面对如此血案,法院的“无限期休庭”即便说出天大的理由,难道不显得苍白吗?现实生活中,如此拖延下去、一拖就是几年的案件,还有几多?为什么要拖延?为什么拖延已变得习惯成自然?如此,怎么能不让人怀疑“吃了被告吃原告”的些许真实性?这难道不是血案的责任人吗?


最后一个就是了无正义、公平,全无平等、合理的社会环境。眼下的社会,不管你是书法家、艺术家,还是拉板车的、买菜的,只要你没有权力、没有权势、没有官阶、不去行贿,那么,你就永远难逃被欺压、被玩弄、被宰割、被凌辱的命运。除非你躲进深山,不遇到任何与社会有关的事体。我相信,这个砍杀医生的书法家,自手术后、自打官司后,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其心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据说,这书法家曾经发疯般写信告状、申诉,所有的国家部门、相关机构,都写了个遍——最后才告到了法院,才开始了无限期地被拖延。


有个说法叫,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要给你个说法。这话听上去似乎很可怕。实际上,最可怕的不是这个,而是永远不给民众说法的部门、机构及社会之不给说法本身——停摆、停滞、瘫痪、腐烂,恐怕远不止给一个说法本身这般简单吧!


[ 此帖被219320在2011-09-23 07:1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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