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新闻1+1》今日关注“暴力拆迁必须铲除!”
219320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481
精华: 10
发帖: 1443
在线时间: 697(时)
注册时间: 2011-04-12
最后登录: 2013-03-02
楼主  发表于: 2011-09-27   

《新闻1+1》今日关注“暴力拆迁必须铲除!”


  http://news.sohu.com/20110926/n320611556.shtml
——“暴力拆迁”,必须铲除!
  解说: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纷办,中央四部门严肃查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
  主持人:
  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
  解说:
  补偿协议未签,数百人就开始了暴力,对这起造成1人死亡的恶性强拆事件,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及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
  于有(受害人):
  来一伙人,二三十人,拿棒子、拿扫帚说冲出来就整死你,打死你。
  解说:
  面对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必须遵守,面对中央三令五申多次发文禁止,政令必须贯彻。
  《新闻1+1》今日关注“暴力拆迁必须铲除!”
  主持人(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强拆一直是这几年来我们身边的很多人高度关注的事情。
  今年1月21日经过两次征求民意的新拆迁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很多人心里松驰下来了,觉得这下好了,有了法律法规来做保护神,估计那些强拆就不敢那么嚣张了,哪想到依然有人顶风作案,而且依然相当野蛮。
  解说:
  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及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崔杰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近日,国家四部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今年3月26日,发生在长春市长久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起违法违规拆迁案件,就成为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
  字幕提示:
  长春一家公司擅自违规强拆致1人死亡。
  长春半夜疯狂强拆,刘淑香被砸死楼底。
  强拆致被拆迁人被埋窒息死亡。
  (播放短片)
  解说:
  3月26日晚21点,数百名有组织的人员及18台钩机,冲进了尚有11户居民居住的第四宿舍区内,他们采取投掷砖块,破坏门窗,将人强行拖出等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了强行拆除。在此过程中,48岁的刘淑香因为没有能及时撤离而被掩埋在了瓦砾之下。在被掩埋的一个多小时内,刘淑香四次用手机打110报警,并多次向其亲属求救,其亲属也都多次报警,并向市长公开电话求助,但无人到现场制止。事发50分钟后警方才到现场,但迟到的警方却轻信强拆人员“楼内无人”的说法,并未采取救助措施。直到28日下午,市公安局才组织人员将刘淑香挖出,此时刘淑香已经窒息死亡。
  后经查明,长春电影制片厂第四宿舍区这个项目,早在2010年5月-2011年1月就曾发生3起违法强拆,但相关部门均未严肃查处。而在案发时,项目开发商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尚未与182户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次通报中,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持人:
  这条消息一出来了之后,今天全国很多报纸都给予了很大的版面进行报道,而且有相当多的报纸头版甚至是头条来关注它,因为毕竟强拆事件是老百姓太关注的事情。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和高度关注之中,我们当然也关心在这11起案件当中为首的长春市的态度和报道会是什么样?我们今天就打开了《长春日报》,结果在头版上没有看到,头版头条好消息“1800名村民终圆大桥梦”,祝福这1800名村民。整个头版都没有找到这条消息,接下来我们在各个版的要闻介绍当中也没有看到,当时心一凉,以为是不是长春就不会报道这起可能会让自己有点没面子的消息。最后我们翻啊翻,终于在第八版找到了这条消息,标题是“监察部等四部门查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事件”,而且这个时事版是以国际新闻和全国其他地区的新闻为主的版面,而且给它的处理也可以说相当低调,就像过去有很多事情出现了就是台风来了,外面风暴非常大,但是风暴眼、台风眼却是非常平静的。因为比如说在今天的《长春晚报》当中也没有找到这消息的报道,而且在新闻当中历来有一个准则叫“贴近性”原则,也就是说不管是好消息或者不好的消息,跟你的关系越近,它的新闻性就越强。因此这样一个应该跟长春关系非常近的消息,被处理到了第八版,别的我不清楚是怎么样的一种思考,我仅仅从自己学新闻的角度来说,从贴近性的处理方面并不是很好。
  接下来再看这次监察部等四部门的处理,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我们接下来就开始寻找,有没有已经开始道歉了。有人就说你太性急了,今天大家刚看到这样一个消息,其实在9月9日就已经通报了6起这样的案件,当时已经责令长春市市长要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但是我们查了相关的媒体,没有,然后也问了长春的老百姓,他们说也不是很清楚。我愿意把它理解成,是因为的确时间太紧了,还没来得及去做这种公开的道歉。
  换一个角度,也有人在今天我们采访的过程中说,其实这是希望更低调一点,因为可能挺没面子、挺不好意思的,更让大家可能没面子的是,当你犯了错误却不能用更坦诚的态度去面对。如果我没有记错,好多年前,当时在吉林省一个百货大厦里发生了一起非常大的火灾,而且伤亡也很让人痛心。没有想到,第二天时任吉林省省长洪虎在《吉林日报》头版上向全省的老百姓道歉。这一件事情,这样一个道歉的举动引发全国媒体的高度赞扬。有的时候当你不怕犯错误,犯完错误之后能用非常好的态度去面对并且诚恳、真心道歉的时候,其实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情。因此我们也期待,现在只是由于时间太紧,接下来我们能看到,不管是长春市政府,还是长春市市长能有一个公开并且高调,而且非常发自内心并且真诚的道歉,因为这个对事情的解决更好。
  接下来我们继续走近很多起强拆的案件当中。
  (播放短片)
  解说:
  冲突、对峙甚至还有汽油瓶。原本应该是平等协商,原本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暴力拆迁却让48岁的刘淑香和58岁的王家政??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被通报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都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的半年内。其中6起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5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致人伤亡。
  字幕提示:
  特点一:违规强拆
  解说:
  按照新的法律,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超时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在今年5月2日,辽宁盘锦新龙台去??拆迁办既没有按法律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就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实施了强拆。
  (电话采访)
  张国强(《法制日报》记者):
  据当时足道馆的人员讲,在5月2日早晨5点钟左右,他们的房门突然间被人踹开,但是由于房屋断水断电,他们也看不清具体人员是谁,但是说看到几个身着制服的人,手拿着棍棒踹门进去了,说房子要拆,然后他隐隐约约看到窗户进来一道光,他看见业主拿着一把长刀,把踹门的人给捅了。
  解说:
  相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湖北省枣阳市的1起强拆案中,在未与被拆迁户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枣阳市惠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陈国民??,自行组织村组干部20多人动用两台挖掘机强拆,并与群众发生冲突,导致被拆迁户受伤。
  字幕提示:
  特点二:伤亡严重
  解说:
  今年3月6日,唐山长各庄??村负责人,村治保主任张学京??在村委会主任高小鹏授意下,组织十余人,四辆装载机,对七户未签订协议的村民房屋实施强拆,造成村民高敬华在拆建中受伤??。
  (电话采访)
  曹天健《(法制日报》记者):
  我到现场采访以后,村民高敬去至今还在床上躺着,还在养病。他的妻子刘玉双跟我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当时当地的钩机正在推她这个房子,她一看就赶紧想往外跑,这时候外边就有人喊,说你们谁敢出来就砸死谁,房顶铲车已经给铲塌了,她就冲出去了。她爱人在之前就患病多年,是腰椎间盘突出,做过四次手术,当时在家养病,也跟着刘玉双一起从屋里冲出来,刚到院里,这个铲车在铲房顶的时候,掉下来的石头就把她丈夫砸伤了。
  字幕提示:
  特点三:补偿不合理
  解说:
  在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有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并由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房产价格等规定。然而,从此次通报的案例看,补偿价不合理情况还是广泛存在。以长春强拆案为例,补偿标准远远低于2010年长春市房屋超过6000元的均价,而居民拒绝签署拆迁协议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补偿过低。此次四部委的通报中,很多强拆案开发公司都没有与被拆迁方居民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主持人:
  关注的目光还是回到长春这起非常典型的强拆案件当中。在这起案件当中,最后被追责的人当中会有长春市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公安分局纪检组长;还有公安分局长久路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等等,为什么还会有公安局的人被处理呢?其实我们复原在整个强拆案件行进的过程当中,后来窒息死亡的48岁的刘淑香曾经四次打电话求助,她的亲属也赶紧去求助,但是接到这样的报警电话等等,50分钟之后公安干警才来到了强拆现场。而且来到了强拆现场也只是听信了拆迁公司在那说的话语,“楼里没人”,然后就没有认真去管。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当时认真负责,并且更快更早,而且能够及时制止,刘淑香是不是就不会死亡。所以这里面在后面问责的时候自然就要问到了他们的头上。
  为什么还有长春市朝阳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科长也被问了责?再次复原这个案件的过程当中,当时在晚上,也有是临近12点的时候,市长公开电话的办公室,打电话打到了这个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要求区领导去现场处置。但是人家这块的人也真够胆大的,接到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来的电,要求他们区的区领导去,他居然敢不告诉区领导,是真的没有告诉,还是后来一种什么因素,将来我们希望得到更加准确的答案。但是就是这个没有向区领导汇报,导致区领导也没有去现场进行这种处置,所以他也在这次被追责过程中。
  其实在复原这个案件当中,还有很多细节非常让人感觉触目惊心:第一,几百人出动了18台钩机,是晚上9点去的,是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这样一个概念当中。这就存在一个理论上如果以人为本,要保护人,白天可能大家肉眼看得更加清楚,晚上容易出现这种状况,这本身就让人非常惊讶。还有在现场对他雇佣来的人,帮着进行强拆的人,发了6万的现金来鼓劲、打气,可见想要强拆的勇气是非常之强的。这一个又一个细节能够看出来,即使1月21日新的拆迁条例已经开始实施了,但是这种野蛮而且不计后果的强拆依然在现实中存在着,其实不止在长春了。
  (播放短片)
  主持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昨天正式公布,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说:
  今年1月21日,备受关注两次征集民意的新拆迁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主持人:
  在新拆迁条例当中还有一个非常英明的举动,就是行政强拆已经被成为历史了,被取消了。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强制拆迁的,必须得向法院进行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审核并执行。
  解说:
  法院的介入让很多人看到了告别违法违规暴力拆迁的希望,然而看看此次四部门的公布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发生的时间大都集中在今年3月、4月和5月,都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而在此期间,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禁止强拆的通知和检查更是密集出台。
  主持人:
  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
  国土资源部日前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在近日发出了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解说:
  就在三部门联合下发专项清理通知的一个星期之后,又一桩暴力拆迁案被披露出来。
  字幕提示:
  2011年7月23日新闻
  主持人:
  6月26日-7月9日短短的15天里,在黑龙江庆安县竟然发生了3起暴力强迁事件,其中多人受伤。
  解说:
  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庆安县的三家房地产开发商均动用了暴力手段,安排身份不名人员对居民进行威胁,逼迫他们离开,更有甚者使用了挖掘机直接铲倒房屋。
  字幕提示:
  2011年7月23日新闻
  刘凤歧(庆安县县委书记):
  连续三起这样的事,我们感到我们也是有责任的,我们没有把这个市场管理好,没有真正使这件事得到遏制。
  解说:
  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国务院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但是面对上半年11起案件,面对57个被问责的责任人,面对依然存在的违法违规暴力拆迁,需要引起我们警惕的还有什么呢?
  主持人:
  暴力拆迁的确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而且在这几年总有一些非常极端的案例,因为强制拆迁或者叫暴力拆迁出现在公众的面前,撩拨着公众的神经。也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两次征求民意,大家期待着新的拆迁条例一旦出台之后,能成为一个令行禁止,会起到非常好的一种作用。但是监察部等四部门所通报的这11案件,恰恰全是发生在1月21日新的拆迁条例正式实施之后,这就意味着有的时候一个大家期待了很久的新拆迁条例的出台,并不能直接带来大家立即期待的结果。
  前几天,《人民日报》的人民时评上也发表了一个评论,在其中有这样两段文字,征地拆迁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些地方的拆迁之所以成为“火药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众工作不到位,方法简单,甚至以强迫、威胁等方式对待被拆迁群众,致使矛盾不断激化。其实长春这起暴力拆迁,并且导致1人死亡的案件之后也引发了老百姓的极度不满。
  在拆迁过程中,倘若政府自己都不遵守法律,又如何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诉求?我觉得人民时评上的这句话可以说问得非常非常重。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
  这个时候不妨再看一下,这次通报的11起案件当中,6起强拆典型案件的过程
  1、长春市强拆案件:拆除公司介入强拆。违法违规的地方很多了,其中包括着都没有跟所有的住户签订完安置补偿条例,这在新的拆迁补偿条例当中当然是违规的。
  2、盘锦市强拆案件:在没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这就是刚才人民时评说提出来的问号。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了强拆,最后导致出现了伤亡的状况。
  3、哈尔滨市强拆案件:区政府和开发区领导同意,都是在领导同意。区拆迁办、执法局等部门组织强拆。
  4、枣阳市的强拆案件:街道办事处党总支书记自行组织村干部进行强拆,这更猛。
  5、唐山市的强拆案件:村委会主任授意,村治保主任组织实施强拆。
  6、株洲市的强拆案件:区人民法院组织强拆。这块给了我们一个很重要的提醒,在有的时候如果不能做到和谐合法,把该做的工作都做好,即便是人民法院来组织强拆也会出现这种伤亡的状况。
  说到这的时候,恐怕很多人就要去分析一下,为什么这一次监察部等四部门如此高调地通报这11起强制拆迁所引发的伤亡案件。我想恐怕有三种原因在这做一种重要的支撑:
  第一个需要,这11起强制拆迁案件,尤其在新的拆迁条例已经正式实施之后依然如此暴力拆迁,是可忍孰不可忍,实在看不下去了,必须要进行严肃处理,也就是事情的恶劣程度让四部门觉得必须严肃处理,然而这仅仅是这次严肃处理的第一个需求。
  我觉得第二个需求和第三个需求也非常重要,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分析。为什么这四部门如此高调,并且新华社通稿,全国的媒体几乎都关注。
  第二个需要,不仅让长春、盘锦、哈尔滨、枣阳的市长们能够感受到不能这样做,很重要的是通过对这些事以及相关人员的追责,让全国所有城市的市长包括书记们,一定要弄明白一件事,强制拆迁中央政府很不满,而且非常非常重视,市长们以后请不要再这么办了,引以为戒。
  第三需求也很重要,就是让所有的老百姓知道,这事不是没人管,不是不重视,而且是高度重视。通过这11起案件的严肃处理,恰恰就是发出了这样一个信号,我相信老百姓可以接收到这样一种信息,对未来的强制拆迁,包括动用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的权益有着更好的一种心理准备。
  针对这样的通报,专栏作家魏英杰也说,禁止强拆,国务院三申五令。新拆迁条例实施后,恶性事件仍不时发生。这表明强拆背后的利益驱动十分强大,既包括企业的利益,也包括政绩的利益。致使地方敢于“顶风作案”,
  所以,对强拆不仅要依法严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应抓紧完法规,赋予民众依法捍卫私产的权利。民众有保护私产的充分渠道,地方才会有所忌惮,不敢以公权压制民权。
  很多人都期待,强制拆迁什么时候能从我们的生活中真正告别。我想,今天我们在媒体报道当中看到四部门对强拆的打击或许是告别的开始。
[ 此帖被219320在2011-09-27 10:12重新编辑 ]
219320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481
精华: 10
发帖: 1443
在线时间: 697(时)
注册时间: 2011-04-12
最后登录: 2013-03-02
沙发  发表于: 2011-09-27   
 
简直是胡说八道,还说什么国家不是不管,而是管的很严,我就不信国家要是真的管的很严,这些歹人敢如此的兴风作浪,草菅人命,这里面不是部分,而是全部的因为国家的纵容。现在之所以出来假慈悲,恐怕是担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吧。



之所以屡次发生强拆,是因为法律不能依据宪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照宪法规定,非法侵犯私有住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如果加害方是有组织的,应该归于打家劫舍的暴徒之列,打死都属于正当防卫,并且公检法应该对这种公然打劫的行为进行惩处。如果政府人员袒护这种打劫行为,应该按共同犯罪处理。依法治国,宪法原则必须贯彻在法律的实际执行中。





人死=道歉,那么多杀人犯是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免责了?







在这11起案件当中就没听说有哪个当官的坐牢!只是道歉,道歉顶个鸟用!

官员层贪渎成风,却要求老百姓廉洁简朴;官员层普遍残暴,却要求老百姓仁厚;官员层奢靡放荡,却要求老百姓行为检点;官府出尔反尔自食其言,却要求老百姓诚信。------这种自己都不遵守的律条,让老百姓严格地遵循,怎么可能有效果呢?其结果必然是:再翔实的法律法条都是摆设,官府的宣传不管如何美妙动听,而现实必定是世风日下,人心大坏,道德隳坏。

[ 此帖被219320在2011-09-28 13:05重新编辑 ]
219320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481
精华: 10
发帖: 1443
在线时间: 697(时)
注册时间: 2011-04-12
最后登录: 2013-03-02
板凳  发表于: 2011-09-28   
 
从两句广为流传的名言说起


文/俗士
 
 
与哈耶克几乎同时以其《通往奴役之路》所试图做的那样,波普尔的这部著作较少地针对极权主义的公开的追随者(他们几乎是不可救药的),而是更多地面向被误导的理想主义者,他们虽然也想拥有一个“开放的社会”,但并未由此吸纳与之相容的思想。——德特马·多林《卡尔·波普尔〈开放世界及其敌人〉导言》
 
一、摸着石头过河
 
“摸着石头过河”这句话可谓是家喻户晓,有人说是邓小平提出来的,又据说首先提出来的是陈云,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次提到这一观点。说是,陈云早在1950年就提出了(195047日在政务院第27次政务会议上的发言,他指出:“物价涨不好,跌亦对生产不好。要‘摸着石头过河’,稳当点为好”)。而被认为是邓小平提出来的,据说则是因为他说过:“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试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邓小平文选》第3174页)的话,而这句话被认为是支持陈云关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观点。
 
我不想考证此话的出处,只是顺便做个交待而已。
 
这句话从具体工作来看,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尤其是在没有前人的成功经验的情况下,就更有意义——人类本身就是在不断探索中进步的,但它却被广泛指责和讽刺。我想其原因是,它被赋予了某种政治寓意,即:中国人民期盼政治体制改革,急于摆脱专制制度进入民主社会,因而批评官方以“摸着石头过河”为由拒不实现民主化。后来,人们又用“有桥不过非要在河里摸石头”进一步进行嘲讽。话是很辛辣,也有力度,问题是,谁“有桥不过非要在河里摸石头”呢?显然这句话的主语是官方,需要过“桥”的是官方,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讲,只能是跟随,是被动的。
 
这样就有了一个新问题,官方不主动进行民主化,作为普通老百姓来讲,该怎么办呢?难道等待吗?事实上,民众,并非是被动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有主的性的,人们可以合力呼吁和迫使官方加紧民主化进程。而这个问题却被忽略了。
 
不仅如此,在网上与网友讨论问题的时候,发现许多人都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因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观点,常常有一种所类似于“等靠要”的心态。
 
二、把权力关进笼子
 
这句话,来源于一段被讹传为小布什的讲话:“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烂缀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致害人。才不会有以强凌弱,才会给无助的老人和流离失所的乞丐以温暖的家。我就是在笼子里为大家演讲。”(林楚方《布什总统在美国国庆日在中国网友会上的演说(代拟)》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23400.shtml
 
这段话,在网上非常流行,许多人常常引用它来批评中国权力不被约束是诸多问题的根本。应该说它非常有道理。但,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思考过:谁去把权力关进笼子?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
 
在我看来,布什站在笼子里说话,而我们却连笼子都还没有。如果,大家都是一种“等靠要”的心态,那权力自己进到笼子里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当然也不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么什么是我们囚禁权力的笼子呢?我想,是我们全体国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以及对自由民主的追求。而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并非只是停留在口头,而是要明白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并去尽自己可能的力量,在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比如,不同流合污、不随波逐流、学会并保持独立思考、恪守自己的良知和底线……而这些,并不需要冒什么风险,有时候仅仅需要一点放弃眼前利益的勇气——或许学会放弃也是一种勇气。
 
按照《商君》的说法,加强统治的方法是“弱民”,那么,反其道行之就是“强民”。“强民”并不需要谁恩赐,首先要自强,而自强就需要有自觉意识,就需要认识和反思自己的不足。
 
至少,我们要牢牢记住,争取自由民主是我们自己的事。如果每个人都只会说“身不由己”“现在社会就这样”,那至少说明,我们并不是真的想追求自由民主,也并不热爱自由民主,而仅仅是临渊羡鱼而已。
 
三、不算题外的话
 
在与网友讨论的时候,越来越明显的感到,有一种普遍的认识,就是,把建立民主制度完全看作是官方的责任。每当谈到要树立自觉意识,要自强,要从自己做起的时候,就会遭到反对,甚至谩骂。在他们看来只有去骂政府才是政治正确的,而反思和批评个人(国民)的思想、行为是矛头对着人民。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有点像贾贵,明明是不敢却说“站惯了”。或者说是,跪久了已经不知道自己可以站起来——虽然心里对主人不满,但当有人告诉他“你应该、也可以自己站起来的时候”,却斥责人家,“主人不允许我站起来,你为什么不去骂他,却来指责我!”
 
那个恶主人当然要谴责、抨击,但谴责、抨击却要注意方法和目的,即使做不到削弱他的力量,至少不要强化和传播他的恶的“威”名。因为,当一个人打定主意要摆出一副恶人的相道,并要以其恶名威吓他人令其屈服的时候,你骂他或指出他是恶的,不仅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可能会强化和传播他的可怕——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然而,如果你对网上这类问题的讨论有所关注的话,就会发现,有很多这里“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言论,而这些言论往往被视为深刻、犀利。比如,何祚庥的一句“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就从开始被抨击,到现在成了人们的共识;比如,林嘉祥的一句“你们算个屁”,就被人们欣然接受,现在自称“屁民”都有一种自豪感了;比如,每有贪官落马,就会有人说“前腐后继”、“自有后来人”,或者惋惜的说“才贪了这么一点”,甚至恨铁不成钢地说“记住,以后别吃独食”,当然还有信誓旦旦的宣言“要我,也贪”;还比如,李启铭一句“我爸是李刚”,就令许多人从愤怒到慨叹“谁叫咱爸不是‘李刚’呢!”……如此自轻自贱,不正是中了“弱民”的下怀了吗!
 
这类看似深刻、犀利的话,不仅混淆了是非,也淡化甚至掩盖了一些罪恶,甚至让人产生一种错觉,有些罪行是合乎情理的。
 
最后再重申一下:争取自由民主是我们自己的事。如果官方也有意改革,那可以形成良性互动,平稳实现民主化就是可期的。但如果,我们只是“等靠要”,那本质上是一种祈求恩赐的想法。
 
2011927 星期二
 
欢迎光临我的博客:http://sushi.vip.bokee.com
 
描述
快速回复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