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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许春茂"老鼠仓"一审判决揭晓,获刑三年 (201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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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许春茂"老鼠仓"一审判决揭晓,获刑三年 (2011.10.10 )



许春茂"老鼠仓"一审判决揭晓,获刑三年 (2011.10.10 )

                   许春茂"老鼠仓"一审判决揭晓,获刑三年        


    ■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9日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
茂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许春茂退缴
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许春茂是上海市基金业首名因涉及"老鼠仓"而获刑的基
金经理.
    经审理法院查明,许春茂自2006年7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而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
尚未披露前,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MSN通信,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
在原先大学校友"史","王"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9
5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9余万元.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至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
局接受调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许春茂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
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许春茂能够投案自首,退
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缓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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