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来访两网投资者表示,因两网未经证监会“过会”,所以不是“上市公司”。
最近整理资料时,发觉未经“过会”的上市公司大大的有,例600625(400008)水仙股份,在证券市场初期,股份有限公司均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批准发行上市,那个阶段中国证监会连影子都没有,何有“过会”?!
所谓“过会”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1996年以后IPO实行由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制。
公司名称: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方:上海
公司前身上海洗衣机总厂(创建于80年),是国家定点的家用洗衣机和燃气热水器专业生产厂。1992年5月5日,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年)300号文批准,上海洗衣机总厂改制成立上海水仙电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16日,经上海市工商局批准,公司由原名“上海水仙电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5月24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16号文批准,向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7.78万股,每股面值10元,共计8577.8万元,其中: 原上海洗衣机总厂以现有资产折股607.78万股,持股比例为70.85%;向社会法人公开招募170万股,持股比例为19.82%;向社会个人发行80万股(包括公司内部职工优先认购的16万股),持股比例为9.33%。
1994年10月22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118号文正式批准本公司发行100,000,000股B股,B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4,910,000股。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隶属於上海市人民政府;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后於1999年7月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