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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10年前买到烂尾楼 男子申请1亿元国家索赔
atmgz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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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07   

10年前买到烂尾楼 男子申请1亿元国家索赔

http://www.cfi.net.cn/p20111207000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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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魔怪舞翩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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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07   
警惕官员对投资人“关门打狗”
黎明:警惕官员对投资人“关门打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7日07:44  汉网-长江日报 微博

  □ 黎明
  武汉投资商宋瑞峰在山西平定县投资6000多万而被当地“关门打狗”,这是全体投资商与经营者应重视的教训,宋瑞峰的遭遇,其他投资商也随时可能遭遇。
  何谓对投资商“关门打狗”?最近一期《鄂商》杂志,还有前些日子的《中国经营报》,对这种“先招后打”的权力行为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宋瑞峰一次次被官员的“热情豪爽”和“特事特办”的保证所打动,又被赢利前景明朗的投资项目所诱惑,与当地政府签了《签约项目协议书》,投资建设成307国道固关服务区项目。结果,该项目“手续不全”,成了“无政府规划的项目”。由宋先生投入营运是不可能了,更糟糕的是他想抽身脱困都难做到。
  6000多万元的投资,对武汉投资商是打了水漂,而对当地某些人并非如此。项目是好项目,投资是地方政府亲自招来,项目建设全在官员眼皮子底下进行。官员对投资商当面打包票允诺“先建后补”,等你投资到位,项目建成,然后再宣布你“擅自”和“违法”,逼投资商所建项目“作价拍卖”。也就是说,由外地人出钱出力搞建设,而后赚钱的事交给其他能“完善手续”的人去接手。
  那个无法取得运营证的项目,曾被平定县人民政府列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阳泉市政府也将其纳入66个基础项目建设和百项重点工程项目之列,宋瑞峰本人还因此项目建设获得过阳泉2008年度“百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建设期间,没有任何一位官员告知他相关项目“没有获得规划布点许可”。由此看来,那样的政府招商,神似“合伙欺诈”。
  当地工商部门的变脸可体现此地公权部门的突出风格,他们不光是对外来企业收取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就连“强行要求为其他企业的贷款作担保”都做得出来。他们这算“钱到脸就变”,一旦钱到了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变成固定资产拿不走,投资商就等于授人以柄而受制于人,官员们的事情就好办了,说什么就是什么,过去说过什么可以不算数。
  投资商被骗,地方官员有理,且理由充分。这时候,他们讲法了,讲得很详细,并表示自己是一贯地严格守法。被个人骗了,那还有得一拼,至少还能打官司追究一下,可被一级政府、一群官员骗了,又能到哪里告状、找谁去讲理呢?
  山西省、市各级政府都设立奖惩制度,按照招商引资的成绩进行排位考核,各地方政府压力确实很大。有这种背景存在,我并不否认当地政府具有某种程度的招商诚意。但是,招商之后的权力表现,才更能说明权力作为之本质,也最终证明着招商活动是不是出于“招商诚意”?
  当地官员承认,“招商引资时都许诺得很好,但引入之后往往就出现很多矛盾。一些部门不从大局出发,经常相互扯皮。”虽然这话轻描淡写,却也并未抹杀毁约无信和“钱到脸就变”的事实。
  民众要求权力讲点道理、守点诚信,要求不高,实现条件也不需要很多,只是民众和法律能够对权力行为实施制裁即可。要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官员可随时对民间、对投资人“关门打狗”的事情,就很难发生了。
  (作者为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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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2-07   
警惕官员对投资人“关门打狗”

  [黎明
  武汉投资商宋瑞峰在山西平定县投资6000多万而被当地“关门打狗”,这是全体投资商与经营者应重视的教训,宋瑞峰的遭遇,其他投资商也随时可能遭遇。
  何谓对投资商“关门打狗”?最近一期《鄂商》杂志,还有前些日子的《中国经营报》,对这种“先招后打”的权力行为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宋瑞峰一次次被官员的“热情豪爽”和“特事特办”的保证所打动,又被赢利前景明朗的投资项目所诱惑,与当地政府签了《签约项目协议书》,投资建设成307国道固关服务区项目。结果,该项目“手续不全”,成了“无政府规划的项目”。由宋先生投入营运是不可能了,更糟糕的是他想抽身脱困都难做到。
  6000多万元的投资,对武汉投资商是打了水漂,而对当地某些人并非如此。项目是好项目,投资是地方政府亲自招来,项目建设全在官员眼皮子底下进行。官员对投资商当面打包票允诺“先建后补”,等你投资到位,项目建成,然后再宣布你“擅自”和“违法”,逼投资商所建项目“作价拍卖”。也就是说,由外地人出钱出力搞建设,而后赚钱的事交给其他能“完善手续”的人去接手。
  那个无法取得运营证的项目,曾被平定县人民政府列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阳泉市政府也将其纳入66个基础项目建设和百项重点工程项目之列,宋瑞峰本人还因此项目建设获得过阳泉2008年度“百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建设期间,没有任何一位官员告知他相关项目“没有获得规划布点许可”。由此看来,那样的政府招商,神似“合伙欺诈”。
  当地工商部门的变脸可体现此地公权部门的突出风格,他们不光是对外来企业收取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就连“强行要求为其他企业的贷款作担保”都做得出来。他们这算“钱到脸就变”,一旦钱到了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变成固定资产拿不走,投资商就等于授人以柄而受制于人,官员们的事情就好办了,说什么就是什么,过去说过什么可以不算数。
  投资商被骗,地方官员有理,且理由充分。这时候,他们讲法了,讲得很详细,并表示自己是一贯地严格守法。被个人骗了,那还有得一拼,至少还能打官司追究一下,可被一级政府、一群官员骗了,又能到哪里告状、找谁去讲理呢?
  山西省、市各级政府都设立奖惩制度,按照招商引资的成绩进行排位考核,各地方政府压力确实很大。有这种背景存在,我并不否认当地政府具有某种程度的招商诚意。但是,招商之后的权力表现,才更能说明权力作为之本质,也最终证明着招商活动是不是出于“招商诚意”?
  当地官员承认,“招商引资时都许诺得很好,但引入之后往往就出现很多矛盾。一些部门不从大局出发,经常相互扯皮。”虽然这话轻描淡写,却也并未抹杀毁约无信和“钱到脸就变”的事实。
  民众要求权力讲点道理、守点诚信,要求不高,实现条件也不需要很多,只是民众和法律能够对权力行为实施制裁即可。要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官员可随时对民间、对投资人“关门打狗”的事情,就很难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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