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关注他的微博 nbj838 [网易山东省聊城市网友]: 2011-12-18 10:14:31 发表 网易上海市网友 [jjun01] 的原贴: 1
退市制度到底惩罚了谁?鞭笞对象出现偏差! 退市制度到底惩罚了谁股票
1.张新文观点:强制退市鞭笞对象出现偏差,应改为暂停上市
12月2日,原北京证监局局长张新文在腾讯微博上表示,创业板强制退市的方案尚待完善,其中强制退市的惩戒措施应改为暂停上市,否则市场风险加大,不利于投资者的保护和市场的成长。
11月28日,深交所出台《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下称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进行了细化。
张新文在腾讯微博中指出,退市最好设计为暂停上市,而不要强化终止上市。终止上市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加大市场投资风险,不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的成长。国外市场只是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或转移上市场所时才实施终止上市,通常市场不强行要求终止上市,它的退市是可以恢复的暂停上市。
他认为,在很多股民买了公司的股票,控制人和经营者将公司搞垮的案例中,公司控制人的利益可能在公司IPO时,通过合法的、非法的渠道已经实现,强制终止上市惩罚不到公司经营者,法规鞭笞的对象出现偏差。
针对方案严格借壳上市的条款,他在腾讯微博上表示,借壳重组上市公司是市场的基本功能,有利于拯救濒危公司,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内幕交易是市场必须惩处而又无法灭失顽症,不能因噎废食。借壳换股成本高,还要分资产、利润给老股东,原本就不宜成功,如果再按接近首发条件要求借壳者,等于关闭闸门。如此被套之人和公司无路,市场无望。
他还在腾讯微博上指出,暂停上市的公司,有人重组借壳,可以恢复上市交易,中小投资人有解套的机会;终止上市的公司,必须脱离市场,不可恢复上市,如要上市要重新必须积累两至三年连续高额盈利。如此,没人愿意借壳,加上自我复活的机率极低,投资人,特别是中下投资人希望断绝。
最后,他表示,对于一个公开的市场,投机、操纵、诈骗时时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也一样。谁的罪,谁担责,不能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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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对上市公司的惩罚也直接惩罚其控股股东,我建议采取没收其股份大家按照股权平均分配的方式为好,也就是上市公司产生造假行为,根据其行为的危害性一次性在控股股东帐户内划出一定比例的股份,让除他以外的所有股东按照比例分配,这样就降低了他在懂事会的话语权利,如果是违的大错误,可以一次性扣押他所有股份,大家按照比例分配,他也实际上就扫地出门了,以后再也不能影响这个企业了。
另外,我建议,对创业板公司主要股东减持的,减持出来的钱要被证券监管机构扣押3年不能动,这样防备他们造假有大量减持了逃跑。扣押三年,你没别的事情,三年有申请领钱。这招防备了他们大量短时间减持以后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