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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两网公司是合法上市股份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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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1-05   

两网公司是合法上市股份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



[size=+0]两网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

[size=+0]原NET和STAQ系统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票。
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199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共214条,其中没有“上市公司”的明确定义。在此之前,我国证券交易依据的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发布),依据这部“条例”可以证明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13)‘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6)‘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定义,当时中国除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证券交易报价系统”,而这个系统指的正是“原NET和STAQ系统”。
由此可见,在历史上两网公司始终都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怎么能说是“非上市公司”呢?切断历史,把两网公司贬为非上市公司,造成市场极度混乱,相关公司消极自弃,公众股民损失惨重,血本无归!两网股,不明不白退市了。。。。。。


[size=+0]两网公司,历史上就是上市公司
2001年6月2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本试点办法所称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因“大自然”事件造成三板股票暴跌引发了股民的强烈不满及媒体对三板市场的大量报道,有不少文章均称两网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尤其是3月5日《证券时报》第17版发表了记者水木的文章“历史回顾”,文中针对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以回顾历史的名义指出:“原NET和STAQ系统的挂牌公司都是非上市公司”。
但是历史果真如此吗?
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199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共214条,其中没有“上市公司”的明确定义。在此之前,我国证券交易依据的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发布),依据这部“条例”可以证明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

咱们退市股,从上市那天起就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了





       原NET和STAQ系统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票。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199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共214条,其中没有“上市公司”的明确定义。在此之前,我国证券交易依据的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发布),依据这部“条例”可以证明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13)‘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6)‘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定义,当时中国除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证券交易报价系统”,而这个系统指的正是“原NET和STAQ系统”。
       由此可见,在历史上两网公司始终都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怎么能说是“非上市公司”呢?切断历史,把两网公司贬为非上市公司,造成市场极度混乱,相关公司消极自弃,公众股民损失惨重,血本无归!两网股,不明不白退市!监管层是智商有问题还是别有用心的绞杀我们老百姓!?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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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1-06   
两网股只是证券贪官污吏买办汉奸在中国试点成功的一例;现在正在主板开刷做空!
xiaocaobeihei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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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1-10   
两网公司是合法上市股份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 原NET和STAQ系统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股票。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199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共214条,其中没有“上市公司”的明确定义。在此之前,我国证券交易依据的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发布),依据这部“条例”可以证明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13)‘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6)‘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定义,当时中国除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证券交易报价系统”,而这个系统指的正是“原NET和STAQ系统”。
       由此可见,在历史上两网公司始终都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怎么能说是“非上市公司”呢?切断历史,把两网公司贬为非上市公司,造成市场极度混乱,相关公司消极自弃,公众股民损失惨重,血本无归!两网股,不明不白退市!监管层是智商有问题还是别有用心的绞杀我们老百姓!?
郭树清主要履历
1988.02——1988.07,国家体改委国外体制司工作;   1988.07——1993.05,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综合组副组长(副司级)(1992.04 聘为研究员);   1993.05——1995.10,国家体改委综合司综合规划与试点司司长;   1995.10——1996.02,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   1996.02——1998.03,国家体改委党组成员、秘书长;   1998.03——1998.07,国务院体改办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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