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投资者依法卫权进入龙年,我们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统一思想,团结一致;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打开局面,解决遗留问题,从而坚定不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龙年,我们的目标是:
1、推动有关方面强化并执行中国证监会2004年6号文件提出的第三条有关可以资产重组与第四条有关制定再上市细则等“指导意见”。
2、根据国发[2004]3号《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六部委联签,由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5]80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12月23日实施的“*****[200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作出的“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的认定,推动老三板市场展开股权分置改革。
3、依据国务院八部委联签发布的证监发[2006]1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推动老三板市场清欠工作补课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推动解决老三板市场至今无法定监管者问题
5、继续北上南下,上推下促,推动更多的老三板公司抓紧公司结构治理,迎接老三板制度改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