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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财政部: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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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2-02   

财政部: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http://www.cfi.net.cn/p20120202001096.html
财政部: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时间:2012年02月02日 16:25:27 中财网  
  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政策,主要涉及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事业单位改制等。
  根据通知,非公司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此外,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于事业单位改制,通知明确,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徐.蕊.,.韩.洁  .新.华.网

这对老三板公司特别是有大量土地的老三板上市公司应该是大利好!!!
比如:1、华圣有近郊菜地资源,城镇化都将把近郊土地改作商品房;
      2、大菲有12000亩土地,而且无法还耕的别墅群..............;
      3、生态.....................
等等等等....................
[ 此帖被0909在2012-02-03 10:10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xny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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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2-02   
不算什么利好,这个政策多年以来一直有,只不过每次只执行3、4年,到期再发个文件继续延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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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2-03   
即使有土地也早已被转移抵押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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