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新三板与场外市场
老三板是证券转让市场,挂牌公众公司,股东人数不受200人限制
新三板是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市场,股东人数限制在200以内,原因是未经公开发行股票。
场外市场是什么?官方迄今没有给予清晰的定义,从监管层领导发言以及媒体新闻稿中引用某些“专家”“学者”话语,场外市场为场内市场之外的市场。那么现阶段场内市场是什么?上交所和深交所属于场内市场是没有疑问的。
那么三板市场算不算场内市场呢?
如果有关部门还残存信用,那么因为国务院、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文件都己认定:“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老三板是合法的证券市场之一,并不是证券市场以外的非证券市场。三板市场无疑也是场内市场。
如果有关部门是不讲信用的,朝令夕改家常便饭,那么,把老三板市场划归场外市场也不是不可能的。
从近期媒体报道,新三板不再扩容,寿终正寝。如果场外市场先由几家地方政府主办的股权托管中心或股权交易中心联线构筑,那么新三板就成了待处置的遗留问题,一定是公司够条件的就ipo上主板,不够条件的去前述场外市场继续“接受再教育”。
老三板怎么办?老三板本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老三板中的两网己经有了办公厅颁发的证监会办发(2000)29号和证监会办发(2004)30号文件作了政策基调,退市公司己经有了证监公司字[2004]6号文件明确可以重组和再上市。由于不清(欠)而退,不(股)改而退。必须补课清欠和股改,这是躲避不了的。因此,老三板也会得到治理自新机会,弄好的“再上市”,弄不好的退至场外市场。
老三板投资者依法*****的觉悟与推动的力度始终决定老三板的命运!
是否上述路子,拭目以待,让实践来作最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