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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转: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一》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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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2-14   

转: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一》

改变社会管理制度体系重塑社会文明道德价值观
   社会寻求进步发展,人民更需要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社会发展进步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水准的提高,同时更需要在社会文明、公共道德方面有所建树。
   见死不救、丧失人性、集体道德缺失....对于十三亿中国人扶不起一位跌倒的老人,人们似乎不愿承认道德良心的丧失,以至于拿卫生部门恰到适宜奉迎的<搀扶跌倒老人注意事项>来自我宽慰。但多起类似小悦悦事件的频频出现,则彻底摧毁了人们内心虚伪的善良。——设立<搀扶跌倒老人基金>,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行为,出台<公务员道德培训方案>,防止公务员打骂父母。为了挽救逐渐丧失的人性善良、社会公德,社会舆论奔走疾呼,甚至有些慌不择路,以至于给人的感觉是:人性善良已经走入了穷途末路,在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究竟是什么使人面对残弱的生命选择了漠视?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吗?如果有,那一定就是金钱和权力。在一个权利至尊金钱至上的社会,拥有权利和金钱就拥有了特权、特殊地位,就会受到特别尊重,享受特别待遇。就可凌驾于他人之上,甚至是法律之上。拥有权利和金钱业已成为一种社会价值观,变成衡量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成功标准。所以才有由上至下,官员的贪腐、贪赃枉法,执法部门以权谋私,企业、行业凭借地位资源优势,各尽所能鱼肉百姓。既无权势地位又无资源优势的小商小贩,自然不满意甘落人后、为人低下的地位,为求利益只能采取制假、制黑、制毒、假冒伪劣等手段,也只不过是在病态的社会中寻求一种“病态平衡”罢了。
   社会价值观在改变,社会公德、人性道德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以至于一些最能体现高尚品行的职业也随之变了性质。医药卫生行业事及人命关天,药价虚高久治不愈,医院奉行高收费原则,医生依靠多开药吃回扣,留给护士捞取钱财的唯一方式,只剩下在病患身上通过缩减药量、克扣药品来实现。尤其是一些中小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配药时将病患的药品偷减缩量,减掉一半,甚至更少,在病人病情稍有好转时,点滴瓶内除了生理盐水、葡萄糖外甚至不加任何药物,克扣的药品再送回药房重新计价,纳入个人收入。而对“抗生素产生耐药性”,成了医护人员敷衍久治不愈病人的最佳借口。
  ——教育乱收费现象已备受社会各方面受关注,学校方面只好另辟蹊径。为图利益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食堂为减少成本,购买烂菜、陈米、地沟油、贱价调味品(盐不咸、醋不酸、白糖不甜、味素不鲜)。学生消化不良、在无滋无味的饭菜中吃出虫子更是常事。向校方反映——教职员工早已被不同于学生的饭菜封住了口,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结果便是“收刮式大检查”。为挽回损失,教职员工统一大行动:午饭时间学校大门紧锁,禁止学生请假、外出就餐,禁止接收外卖,以便把大幅提高价格的饭菜强行卖给学生。而现在的学生不愧为网络时代的宠儿,善于运用信息技术,于是继“五四学生运动”多年之后,从中学到高中,乃至大学,悄然兴起一项新兴学生运动:“集体罢饭”。救死扶伤、教书育人的高尚职业,如今却都变成了图财害命的手段。
   无论是什么部门、那个行业、社会的什么层面、哪个角落,贪腐、黑幕无处不在。大的方面:垄断霸王行业大曝光,高收费、乱收费行业被揭露,有毒有害的各色食品行业被揭秘,机关企业内部奢华消费大晾晒,各个行业潜规则大汇。,小的方面:一碗面条在机场餐厅卖到二百元,一瓶矿泉水在列车上标价五元,一碗鸡蛋汤在高速路服务区卖到三十元,甚至一个公共厕所通过“疏通领导关系”便可收费。面对混乱的社会管理秩序,中央三令五申,频频出台政策、新规,各项法律、法规条文也是层出不穷。政府机构执法部门却是坐*****民的纳税钱却只为人民币服务:一定要等到人民历经磨难、受尽煎熬之时,在中央发出统一号令之后,才开始有所行动。今天撒网,明天收网,后天清网、晒网,忙得不亦乐乎,而林林总总的社会问题却是打不烂、扫不净、治不完、肃不清,以至于令其有些焦头烂额。
   ————导致多人死伤的一起校车事故,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一个月内制定校车标准安全条例,校车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多方筹集”....那么,每年造成上万名儿童、青少年溺水身亡的这样的大事件,不知政府部门又该出台何种新政法规加以解决?——搞建筑找矿源,在城乡村镇周围河溪、池塘、山沟肆意挖沙取石,负有监管责任的水利河道管理部门更是唯利是图,从中渔利。把原本齐膝过腰深的河池,变成了纵深交错的深渊,每年都有超过上万名在河池周围嬉戏的儿童、青少年冤死其中,而其身后是父母及父母的双亲组成的几万个凄惨悲凉至极的家庭,不知政府及其领导的有关部门又有何颜面直面以对。
   社会价值观的转变,使得社会公德、人性道德都变成了无稽之谈。为逃避责任行凶杀人的药家鑫;为了十几元的停车费,司机撞死收费员;因为姐妹间的借债纠纷,最终演绎成妹妹雇凶灭门案,甚至连两个至亲的孩子都不放过.....“一切以发展经济为目标,以增加社会效益为己任,成就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又能怎样?缺少了亲情、和睦的家庭,没有了道德、良心、人性善良的社会,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百姓真的会有幸福感吗?这就是所谓的质量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准吗?这就是我们所要追求的美好幸福生活吗?
   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文明价值观的关键,不是频频出台的政策、法规,而是要从根源上打破官僚、专制、腐朽的管理制度,建立起《全民代表制度》,把最高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全民的智慧和能量,完善社会管理与社会监督、问责、追责机制,建立起一切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和社会主义的公正平等制度,才能树立起社会主义道德文明价值观。才能有社会的安定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社会的满意度,才能让人民活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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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0 2012-02-14 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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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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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2-14   
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二》
提高公民政治权利和地位 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全民代表制度


         宪法赋予了人民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则把管理国家的权力交给政府部门,通俗的讲,也就是说人民就相当于企业集团的董事会成员,政府部门只是其下设的管理团队,为民服务的部门。不论是哪一级别的政府部门、多么高级的政府官员,都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必须受人民监督。人民有权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并对有渎职、失职的政府官员进行追责罢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应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机构,但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选举产生,却是将人大代表、党、政、军、商、企等要职集于一身,既要行驶行政管理权利,又要履行自我监督职责,还要进行自我罢免程序,把监督机制变成了一种自觉行为。把由民主选举产生,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变成了民主选举产生小官僚,小官僚民主选举产生中官僚,中官僚选举大官僚。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在这种特定的、别无选择的选举程序下实行的民主选举,结果不是人民拥有了权利,而是人民交出了权利。是把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演变成了权力专制的官僚等级制度国家。


      没有人民的有效监督必然导致权力的专制,政府部门的职能不再是为民服务,而是变成了为金钱利益服务,其行为也不是对民负责,只是对上级领导负责,对权力负责,形成了以权力为中心、单位部门领导一把手专权的官僚等级网架结构。部门机构越多,越是专制。把一个封建帝王专权制度的国家,进化为由成千上万个土皇帝专权独裁制度的国家,在这种官僚制度下,政府官员贪污受贿的数额让人触目惊心;生活奢侈腐化,生活作风糜烂令人作呕;工作作风慵、懒、散、对民众跪求不屑一顾,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令人愤恨;官商勾结、官官相护、以权谋私残害百姓令人发指;百姓更是对其恨之入骨。


     ——为改变政府形象,重整社会风气,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制定各项政策措施:指导方针;纲领性文件;指示精神;重要讲话;会议提要....坚决贯彻执行--狠抓落实--切实搞好--全面认真履行....不改变官僚专制的体制,最终获得的结果只能是——“对驴弹琴”;搞廉政建设,打击腐败,恨不能以满门查抄、株连九族来恫吓——置若罔闻;理论联系实际,走群众路线,下基层体民情,开政务微博,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政公开——收效甚微。以至让人觉得江郎才尽、黔驴技穷。讲到公开透明,河南商报一记者到南阳*****局采访三公消费公开信息,遭到群殴,险些成为三公信息公开制度致死第一人。而所谓的公开制度,就是面对公众的种种质疑,只需不实、捏造、否认、澄清几个简单的字句便可轻松回应。民众举报被指泄露国家机密,检举人、爆料人被囚,被精神病,群众上访被遭关押毒打。面对群情激愤,公然叫嚣:“反对我就是*****的领导”,而那些因网络检举揭发而被停职撤职的牛人领导,却是一批批的“死而复活”。


     ——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已经丧失殆尽,就温州的一起动车事故说起:从救援到赔偿,乃至伤亡人数、责任认定,由始至终饱受质疑,尤其是在救援和赔偿问题上,更是凸显出当局者对普通民众生命的冷漠与鄙视。连一个伤亡数字都无法让民众相信的政府,哪里还有什么公信度?惠普电脑、锦湖轮胎、沃尔玛、家乐福、康菲石油的明目张胆、肆意凌辱,让人想起了吃里扒外、卖国求荣的清政府——专制官僚导致的腐朽、僵化、呆滞、懦弱无能,令国人耻辱,让国人蒙羞 。


      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全民代表制度,就是让最普通的民众也拥有监督权。只要民众有意愿,便可以民众代表身份亲身体察类似湖北省巡查组是怎样做巡查工作的,与其同吃、同住、同行,亲身感受住高档酒店,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奔,公款购买纪念品。了解民众的纳税钱是如何被挥霍,又是如何堂而皇之的进行报销核算的,了解供养一位领导每年究竟要花费多少人民的血汗钱。


       ——是民众用纳税钱供养着国家的公务员,民众也理所当然有权了解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状况,因而民众代表也有权参与到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了解政府部门领导如何利用职权,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中营私舞弊、暗箱操作;企业干部如何利用职务索贿受贿;执法部门如何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了解哪些地方政府因害怕贪腐行径败露,阻止群众上访,关押、毒打、残害上访者,又是怎样在每年的两会举行期间,为防止各地大批上访者集中进京上访,在国内外造成负面影响,而调动公、检、法等部门,设立集中营,大肆抓捕、羁押上访者。


      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几十枚政府公章讨不回一笔欠薪,官僚拖沓的作风令民众气愤至极,怨声四起:“若期望政府部门能尽职为民维护权益,只恐怕要等得花儿也谢啦,黄花菜也凉了,大粪都变质了”。以没有监督义务、没有管理职责、没有处罚权力等借口,互相推诿、扯皮,甚至把应尽的本职义务和责任推向法院,以繁琐、复杂、冗长的法律诉讼程序,官僚、拖沓的行政作风,应对民众的正当诉求,法院的主要工作是刑事诉讼判决和解决民事纠纷,把政府部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都推给法院,那么政府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么?


      建立政府110统一管理制度,就是要把民众所反应的、来自社会各个层面角落的问题集中汇总备案,在全民代表的监督下,指派相关部门机构联合执法,快速处理。改变那种手无寸铁的民众要面对铜墙铁壁的政府部门进行问责的机制,建立由上自下的问责追责制度,避免各部门之间的专制官僚作风。而对有失职、渎职责任的单位部门领导,若再以警告、批评、记大过....这种官官相护、内部包容性处理的,全民代表可对其主管领导进行追责,开除其公职,贬为平民,对这些戏耍愚弄民众的官员,没有理由再让继续其享受国家公务人员的退休、养老待遇。


      只有建立起人民当家做主的全民代表制度,才能改变沿袭千年以来的专制官僚的管理体制,才能确立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公正、平等。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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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2-14   
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三》
保障公民的经济地位和权力 建立积极有效的检举举报奖励制度

对危害国家、社会、民众的生命财产的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现象进行举报,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而要使公民的义务和权责任能够得以全力发挥,就要对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经济地位和权力做出必要的保障。
最近公安部破获了万吨地沟油案件,社会反响强烈,民众更是拍手称快。但如果对整个地沟油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其中折射出的不仅是政府部门的管理体制问题,而是一个僵化的思维思想体制问题,甚至是反应出了一个民族的愚昧、懦弱与无能。
从小商贩搜集地沟油进行粗加工后卖给收购商,之后逐级汇集到这家格林生物柴油能源公司,如果这家公司生产的确实是生物柴油,那么其下属的各级商贩至多是无证加工的黑窝点,更不会触及到食品安全问题,更何况对这家挂着生物能源牌匾的公司,下级商贩无力也无权查实其生产经营状况。而对那些从其公司进货的粮油批发商来说,生产生物柴油的公司卖豆油,其油品的质量问题、原料来源问题是明摆着的。对于格林公司的内部所有员工来说,自己生产加工的是豆油还是柴油更是心知肚明。有这么多的知情人非但知情不报,反而同流合污,这说明最新实行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效,也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说到底就是没有对公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予以认同和肯定。
虽然这次地沟油大案也是由群众举报线索案件得以针破,但群众举报的只是小商贩的黑加工点,也只是怀疑其生产地沟油,最后是由公安部门依据线索仔细认真排查,付出了大量工作得以破获的,而不是来自知情人的直接举报。如果知情人能及时举报,就不会有这样的公司存在多年无人察觉,就不会每年有上百万吨的地沟油流回到餐桌。可悲的是为什么总是要等到民众的生命健康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民众的利益权力受到极大的损害,我们的政府部门才展开一阵风式的集中打击行动,而不是将其消灭在未造成伤害的萌芽状态。而这样的集中打击专项治理行动的最后结果,往往都是一个逃脱不了的宿命,就像先前的集中打击假冒伪劣行动,结果是越打越假、越打越劣;扫黄打黑,越扫越黄、越打越黑;打击腐败,越来越腐、越贪越多,最终反而都修炼成为社会顽疾。
如同前文《希望——建议》中提到的,只有建立起积极有效的、适用于各行各业的检举举报奖励制度,为普通民众的经济地位和权力做出有效的保障,充分调动起全民的参与热情和力量,才能将存在于行业内的黑幕、企业内的歪风、政府内的贪腐、以及社会的一系列黑暗丑恶现象彻底揭露出来,使其失去存活的土壤和空间,最终达到彻底根治的目的

建立积极的行之有效的检举举报奖励制度的关键,首先是要在观念上做出改变。检举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虽然不是直接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带来利润,却是为社会挽回经济损失避免其造成更大的危害。按照其挽回经济损失的比例获得高额奖励,这样做并不是单纯地鼓励民众向钱看,是对普通民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和拥有的价值的肯定和鼓励,是提高普通民众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做出的必要保证,也是治理经济社会问题必须运用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经济手段。
同样既然有奖励同样就要有惩罚,对知情人、提供线索者的积极检举举报行为给予高额奖励的同时,还要对那些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不作为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比如生产地沟油格林公司的内部员工,如果举报,则给予年工资的几倍或几十倍的奖励,一旦公司遭到查处,不止主要负责人受到法律制裁,对为追求各己利益、知情不报、同流合污的员工,应处以年工资的几倍的罚款。这样才能在其内部形成正义良性的竞争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高压态势,使存在于社会各个层次、角落的黑暗丑恶现象行为无处藏身。
为了保证检举举报人能够获得高额奖励资金,政府部门需要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通过检举举报追缴罚没的款项,除了一部分用来奖励举报人,在上缴国库的款项中,应另外划出一部分做为专项奖励资金,在经济上为检举举报人做出有效保障。有了这样的保障,才能激发全民、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热情,检举揭发各种危害社会的黑暗丑恶现象。类似“地沟油”、“达芬奇家具”、“三鹿毒奶粉”现象就会越来越少。只有这样才能迫使其在未造成重大危害之前,在其内部就形成一种高压风险态势,使其不敢轻易为之。只要经济上有保障,行为上得到认同,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诸如中石化的“高价酒”、“天价名片”,湖北省巡查组“高价接待费”等等,涉及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收受回扣、假公济私等腐败问题就会更多地被揭发出来。不仅如此,类似于“沃尔玛猪肉”、“电信诈骗”、“煤矿事故瞒报”、建筑施工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只需内部人员知情人的提供线索。对服务场所提供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的顽疾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甚至可以简单到只需一个内部人员、一个服务生这样的知情人的一个举报电话。
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不能单纯地只靠政府部门独断专制的官僚制度。就像这次地沟油事件,无任何标识的白色大桶地沟油,光天化日摆在市面叫卖多年,工商质检部门视而不见,却要等到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遭受到极大损害时,才在中央统一部署下采取统一行动。如同“打四黑、除四害”行动:一定要等到民众利益受到巨大伤害,甚至出了人命才采取行动集中打击,并要大肆宣扬其取得的辉煌战果,而越是辉煌的战果,反应出的是民众受到的伤害越加严重。人民把权力交给政府执法部门,是希望其为民服务,能时时刻刻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一定等到要人民处于危难之时,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以炫耀其舍我其谁、唯吾独尊的权力和地位。如果这种专制官僚体制不能得到改变,说明我们的思想意识的僵化,如果这种现象在一个国家、民族内长期存在却无力得到改变,那么只能说明这个国家民族的愚昧、懦弱、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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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02-14   
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四》
提高公民的法律地位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体,拥有国家主人的社会地位。国家建立政府部门,设立企业机构,发展各个产业行业,制定法律法规,其最终目的是为民服务,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而要普通民众能够真正体会到作为国家主人拥有的最高权利和受尊重的地位,就要在国家制度、社会体制中明确确立公民的社会地位,也就是要真正提高公民的经济地位、法律地位、政治地位以及相应权力。
  
   提高普通民众的法律地位,不是一味地立法,搞法治、法规建设。如果没有体现出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尊严和受尊重的地位,即使拥有万千条法律法规条文也只能是等同废纸。
   确立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法律地位,对肆意侵害、损害公民权益、利益的行为予以重罚,才能体现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尊严和受尊重的地位。举例来说,这就如同在法律上对待抢劫行为,罪犯被抓获,不仅抢劫的财物要归还,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对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只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不做处罚,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把公民置于任人所欺的贱民地位。
   提高普通民众的法律地位,就是要通过法律形式,确立公民国家主人的地位,受法律保护的地位。对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改变那种在社会生活中遭受利益侵害时所处的被动地位。例如民众在进行消费活动过程中,经常遭受到商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本身无消费过错的消费者,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维护自身利益,结果却得不偿失。商家的违法欺诈行为不花成本,却多得利益。所以要改变这种不平等、被动的地位,就要实施惩罚措施。对有服务义务、责任的商家的违法欺诈行为,处以高额处罚,用来补偿消费者的*****利益。在积极鼓励消费者*****行为的同时,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体现出普通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而不是任人所欺的贱民地位,
   政府部门、企业、事业、行业单位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的,不能任其凭其权势、地位成就垄断霸王地位。对具有针对消费者群体利益侵害的行为,如“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代表群体利益,以谁先主张谁多受益的原则,依法追责,按其违法总额的一定比例获得高额赔偿奖励;同样的还有类似民告官:如果政府部门有失职过错行为,同样要对民予以高额赔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迫使那些不论拥有行业地位、集团优势、还是拥有权力的国家机构政府部门,负起为民服务的义务和责任,从而真正树立起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尊严地位。
   后 序
  
   从“反对我就是*****的领导”,到人大代表骂百姓是穷鬼,再到政协委员殴打民众;从“带套不算强奸”,到诱奸少女被定性为嫖娼,再到女教师、女干部、女公务员因公被醉奸;从身中十一刀的纪检干部被“试探性自杀”,到挑断脚筋后又能跳楼自杀的审计干部;嘴里高喊反腐倡廉,却拥四十六处房产*****情妇的省长;承诺财政财务公开透明,却群殴采访三公信息的记者,建立廉洁清正,却大肆羁押、毒打、残害上访者。。。。官僚专制的腐朽糜烂、荒淫无耻、狂妄暴虐已经到了让民众忍无可忍的境界。如果再不做出改变,不要说“小康社会”,恐怕就是“初级阶段”也要走到尽头了。
   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国家,一靠民主制度,二靠法制体系,二者缺一不可。即便拥有最好、最完整的法治法规体系,是否违法“官僚利益”说了算,执不执行“领导阶层”一句话,是否公平“权利部门”来定论,那么所有的法律法规也就都成了废纸空文。名义上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实质上依然施行沿袭千年的封建官僚专制体制。不打破这种官僚、腐朽、糜烂的专制制度,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公正、平等。
   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的国家、一个庞大的社会大家庭当中,若要实行真正的民主制度,建立公正平等的社会体制,就要赋予每个家庭成员同样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发挥全民的智慧和能量,依靠十三亿人共同来管理社会。而不是依靠一个完全脱离社会的监管,只靠自我监督、自我处罚,不对民负责,只对上级负责、对权利负责,不为民服务,只对金钱利益服务,并且依靠思想、主义、精神、理论来加强自我修养的专制官僚体制。只有真正提高公民的政治、经济、法律地位和权利,建立拥有最高权利的《全民代表制度》,发挥出其监管、追责的作用,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才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公正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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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02-14   
权利都交还给人民了还要党和政府有啥用公仆都是党给配好的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本帖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任何人据此信息买卖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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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五》
《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人当选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出什么样的政府机构部门负责人,以及换届选举产生什么样的省、市、县、区级领导班子等等,做为拥有选举权的普通民众是不会关心的。因为普通百姓几乎就不认识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曾经做过什么?在做什么?并且能为百姓做什么?更是因为百姓有了诉求,既找不到他们也见不到他们。说白了,百姓民主选举出来的只是一个官僚专制的政治体系,并不能真正代表民众的根本利益、站在民众的立场、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和权益,对百姓来说所谓的民主选举,只是履行一个例行程序罢了。


    建立全民代表制度,就是要选出能够代表民众根本利益的代表,理顺百姓与政府各行政部门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国家里,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体,拥有国家主人的社会地位。国家建立政府部门,设立企业机构,发展各个产业行业,制定法律法规,其最终目的是为民服务,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说白了就是:公民应该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各部门只是为其服务对其负责的管理团队,是一种主仆关系。而没有了人民监督的专制政权,实际情况却是主仆倒置的关系。这里列举一个生活中最简单的例子,小区物业是业主们花钱雇佣来管理家务的,结果物业却凭借手握的权利,对业主吃、拿、卡、要,甚至是敲诈,俨然已成为物霸。由此可以推想到其他的行业机构,更不用说拥有管理权责的政府部门。


    


    是百姓,是普通的广大民众用纳税钱,来供养国家政府、部门、机构、行业的公职人员,并委以重任,管理国家各项事务。所以身为国家主人,就应享有最高权力,民众就应拥有对政府部门最直接的的监督、追责、罢免权。因而对百姓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有别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利机构——《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由全体民众选举产生,独立于其他行政机构,不受任何权政势利干扰、只代表全民意愿,能够站在普通民众立场,为民众主持公道、正义,只对全民负责的权力机构。一个由普通民众通过竞选成为民众代表,和抛开党政及其他利益关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士通过竞选成为全民代表,共同组成建立——《全民代表大会制度》


    有了《全民代表大会制度》,普通民众就可以选举代表民意的全民代表,或者成为民众代表,以国家主人的身份行驶监督权力。可以参加政府各部门机构的会议,检查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状况,并行使追责、罢免权,从而促成政府各部门行业内部良性机制的形成,使其肩负起应有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行业的执政能力、管理水准、执法效率。不再是:“齐抓共管谁都不管,有关部门都称与自己无关”。


    有了《全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可促使政府公务人员端正自己思想意识,改变工作作风,使其不再只是向上级领导负责,向权力负责,而是最终要向人民负责。否则不论是上面有人,还是天上有人,最终都逃不过拥有最高权力的人民的惩罚。同时可以促使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各级基层党政组织、人大常委会等机构,负起真正的监管责任,使其不再形同虚。


    有了《全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可促进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重新树立政府部门的形象,确立执法部门的威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与威信。同时促进社会各个行业、产业规范有序地发展,严格遵循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实现服务于民的宗旨。让民众生活在民主、公正、平等的政治环境中,生活在健康有序、诚实信用的经济环境中,让民众的生活充满和谐、友爱、温馨与和善,让民众活的幸福而又有尊严。


    进入三月份,一年一度的两会又要如期召开了。作为普通民众,我们


    不想再听到类似:“增加中低层居民收入,保障普通民众各项权益”这样的空头口号。


    不想再见到提出的类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倡反腐倡廉建设”这样的一项又一项根本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也不想再见到出台类似:“2020年实现小康社会”这样的愚民政策。


    因为没有《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就不可能成为当家做主的主人,普通民众拥有的各项权益,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因为没有《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就不可能拥有对政府部门最直接的监督、罢免、追责权,依靠自我监督来实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倡反腐倡廉建设”就只能是空话。


    因为没有《全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一个权力至尊、金钱至上的官僚专制社会里,贫富差距只能越拉越大,普通民众的收入再怎么提高,也只能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也改变不了低微、下贱、任人所欺的地位。


    民众最期望的是:“两会代表能够真正肩负起人民的重托,不辱人民的使命,做出历史性的抉择”。


    国家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本身没有错,两会代表提出的也是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但要真正得以实现,就要依靠全民的力量,发挥出全民的智慧和能量。把属于人民的权力交还给人民。就没有管理不好的国家,治理不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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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02-14   
把属于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五》


《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人当选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出什么样的政府机构部门负责人,以及换届选举产生什么样的省、市、县、区级领导班子等等,做为拥有选举权的普通民众是不会关心的。因为普通百姓几乎就不认识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曾经做过什么?在做什么?并且能为百姓做什么?更是因为百姓有了诉求,既找不到他们也见不到他们。说白了,百姓民主选举出来的只是一个官僚专制的政治体系,并不能真正代表民众的根本利益、站在民众的立场、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和权益,对百姓来说所谓的民主选举,只是履行一个例行程序罢了。


    建立全民代表制度,就是要选出能够代表民众根本利益的代表,理顺百姓与政府各行政部门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国家里,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体,拥有国家主人的社会地位。国家建立政府部门,设立企业机构,发展各个产业行业,制定法律法规,其最终目的是为民服务,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说白了就是:公民应该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各部门只是为其服务对其负责的管理团队,是一种主仆关系。而没有了人民监督的专制政权,实际情况却是主仆倒置的关系。这里列举一个生活中最简单的例子,小区物业是业主们花钱雇佣来管理家务的,结果物业却凭借手握的权利,对业主吃、拿、卡、要,甚至是敲诈,俨然已成为物霸。由此可以推想到其他的行业机构,更不用说拥有管理权责的政府部门。


    


    是百姓,是普通的广大民众用纳税钱,来供养国家政府、部门、机构、行业的公职人员,并委以重任,管理国家各项事务。所以身为国家主人,就应享有最高权力,民众就应拥有对政府部门最直接的的监督、追责、罢免权。因而对百姓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有别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利机构——《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由全体民众选举产生,独立于其他行政机构,不受任何权政势利干扰、只代表全民意愿,能够站在普通民众立场,为民众主持公道、正义,只对全民负责的权力机构。一个由普通民众通过竞选成为民众代表,和抛开党政及其他利益关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士通过竞选成为全民代表,共同组成建立——《全民代表大会制度》


    有了《全民代表大会制度》,普通民众就可以选举代表民意的全民代表,或者成为民众代表,以国家主人的身份行驶监督权力。可以参加政府各部门机构的会议,检查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状况,并行使追责、罢免权,从而促成政府各部门行业内部良性机制的形成,使其肩负起应有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行业的执政能力、管理水准、执法效率。不再是:“齐抓共管谁都不管,有关部门都称与自己无关”。


    有了《全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可促使政府公务人员端正自己思想意识,改变工作作风,使其不再只是向上级领导负责,向权力负责,而是最终要向人民负责。否则不论是上面有人,还是天上有人,最终都逃不过拥有最高权力的人民的惩罚。同时可以促使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各级基层党政组织、人大常委会等机构,负起真正的监管责任,使其不再形同虚。


    有了《全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可促进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重新树立政府部门的形象,确立执法部门的威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与威信。同时促进社会各个行业、产业规范有序地发展,严格遵循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实现服务于民的宗旨。让民众生活在民主、公正、平等的政治环境中,生活在健康有序、诚实信用的经济环境中,让民众的生活充满和谐、友爱、温馨与和善,让民众活的幸福而又有尊严。


    进入三月份,一年一度的两会又要如期召开了。作为普通民众,我们


    不想再听到类似:“增加中低层居民收入,保障普通民众各项权益”这样的空头口号。


    不想再见到提出的类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倡反腐倡廉建设”这样的一项又一项根本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也不想再见到出台类似:“2020年实现小康社会”这样的愚民政策。


    因为没有《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就不可能成为当家做主的主人,普通民众拥有的各项权益,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因为没有《全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就不可能拥有对政府部门最直接的监督、罢免、追责权,依靠自我监督来实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倡反腐倡廉建设”就只能是空话。


    因为没有《全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一个权力至尊、金钱至上的官僚专制社会里,贫富差距只能越拉越大,普通民众的收入再怎么提高,也只能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也改变不了低微、下贱、任人所欺的地位。


    民众最期望的是:“两会代表能够真正肩负起人民的重托,不辱人民的使命,做出历史性的抉择”。


    国家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本身没有错,两会代表提出的也是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但要真正得以实现,就要依靠全民的力量,发挥出全民的智慧和能量。把属于人民的权力交还给人民。就没有管理不好的国家,治理不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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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02-15   
现在话语权在少数人手里。人民没办法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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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2-02-15   
从"巴黎公社"到"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历史,发现都是强调将权力归于人民而非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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