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长黄奇帆说:我国证券市场90年代起步时,上面给各个省分配上市指标,地方政府拿到上市指标后,谁企业困难了就把指标给谁去融资。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困难公司,你现在还让它退市、让股民破产,良心何在,既不现实也不公平,与锦涛提出创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对这样的公司用重组来解决问题,既是可行的也是合理!
2 皮海洲说:现在的退市都是投资者扛,没有赔偿制度,而国外是有赔偿制度的。没有问责赔偿制度就提退市显然失去了公平。老板IPO爆发再纷纷套现掏空成了亿万富翁然后卷款移民股票退市!股市就坑了千万投资者。目前老三板就有包装上市掏空受害176万老股民!如哈慈股份郭立文掏空4亿移民美国,股民血本无归!
3 华生:搞这么频繁退市的只有美国(法制健全)我认为目前大陆学不了,香港学不了亏损企业让他们退市,结果遭到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反对不了了之。如果像美国那样每年有几百家退市,在中国这个散户为主的市场上,意味着每年都有上千万投资者血本无归,大股东犯错误要先拿散户垫背?所以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4 周俊生:这种对退市制度所产生的太高期望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并不符合市场实际,而且更不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退市制度为什么在我国表现得趑趄不前,这是因为一个股票在市场上,拥有它的不仅是这个公司的控股股东,更有大量持股虽少却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退市一旦实施,他们手中的持股就基本上成为废纸一张,如此一来,一项本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制度,却首先让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而面临退市危机的公司一旦重组成功,得益的不仅是这个公司,还有国资利益,更有大量个人投资者,这也正是市场上经常出现爆炒重组股的一个现实原因。
5 张新文腾讯微博上指出在很多股民买了公司的股票,控制人和经营者将公司搞垮的案例中,公司控制人的利益可能在公司IPO时,通过合法的、非法的渠道已经实现,强制终止上市惩罚不到公司经营者,法规鞭笞的对象出现偏差,暂停上市的公司,有人重组借壳,可以恢复上市交易,中小投资人有解套的机会;终止上市的公司,必须脱离市场,不可恢复上市,如要上市要重新必须积累两至三年连续高额盈利。如此,没人愿意借壳,加上自我复活的机率极低,投资人,特别是中下投资人希望断绝.对于一个公开的市场,投机、操纵、诈骗时时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也一样。谁的罪,谁担责,不能因噎废食。
6 王守仁:退市制度是個大問題。如果企業要退市的話需要先從主板開始,不能先從中小板和創業板退市。由退市制度缺失而帶來的痼疾,只有從主板開刀才能迅速祛除。要有補償制度。上市企業如退市後如何對投資者進行補償,這是需要解決的。投資者花大量資金購買了一支股票,一旦退市,不能讓投資者蒙受損失,這會造成社會問題,因此,應該有合理的補償制度。 7 金水:退市制度带来的负面效果远远大于它的收获。主板退市制度产生了170万的股市“难民”,他们原本是资本市场的受害者,不仅没有得到赔偿,反而要为退市买单;对于那些像掏空猴王股份和蓝田股份造假退市的大股东来说,退市制度成为帮助他们洗清罪证的最好出口。政策出台的初衷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结果却损害了一大批投资者的利益.创业板重要的不是退市制度,而在于建立保护投资者的索赔制度。笔者建议,创业板退市制度必须附带一整套投资者索赔制度,所有达到创业板强制退市条件的企业必须接受一项专门的调查,调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造假、欺骗和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监管层就可以启动帮助投资者索赔的法律援助制度,相关责任人必须履行赔偿责任,上市过程存在造假行为的,中介机构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市制度不可以把退市后的一切损失由社会流通股东承担。公司造假上市,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导致退市一定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 张捷:现在我们说要退市,而真正的退市到来损失最大的是谁?还是退市公司的散户股东,是持有这个公司股票的老百姓!因为上市公司退市了,老百姓持股损失溢价不说,这些股票没有了交易,也没有了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老百姓持有的股票的权利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可以说是两眼一摸黑,而一般老百姓几手股票总价值几百几千的,*****的成本是过高的,在退市以后没有信息披露的情况下监督公司的成本也是过高的,这样的退市发生以后,必然是对于社会安定团结的破坏!更进一步的是退市公司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经常是应当承担责任的,弄虚作假的情况是很多的,在上市公司需要信息披露的情况下监督还是有压力的,但是退市了以后不用公告了,继续造假变得更容易,还可以把他们以前的问题洗白,他们反而更容易逃避责任,因为退市的公司不用公告了,各种暗箱操作都变得容易了,就如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将来的操作不用公开还要花费巨资进行私有化呢,现在如果退市反而成就了他们私有化和暗箱操作,岂不是适得其反?因此对于中国股市退市制度的建设和市场的改革,一定不能拔苗助长,我们不妨看一下外国的市场,与之相比较才能够让大家更好的认识问题的本质。首先外国市场是以机构为主的市场我们是以散户为主的市场,退市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是完全不同的。再进一步的就是海外的退市不是直接退出交易变成暗箱,而是退到柜台市场,海外是有完善的柜台证券交易市场的,但是中国这样的市场建设目前还很不完善,没有柜台市场小股东的股票难以交易,也没有了柜台市场经营着的监督代理,中外的退市本身就是不同的。还有就是海外的责任承担机制是完善的,对于上市公司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非常严格,大股东弄虚作假导致退市等情况发生,这个公司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当年安然公司的丑闻是直接造成世界级会计巨头安达信的垮台的,但是中国处理了那么多的上市公司却没有看到哪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赔偿了巨款。因此我们建立退市制度是需要系统的和全面的借鉴海外的先进经验的,退市制度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不能不顾配套的拔苗助长,中国要完善退市制度,首先就是要建设好柜台交易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补充,让退市的公司有去处,然后就是对于上市公司退市以后责任的承担要明确,保荐人、律师、会计师和大股东如何承担责任保护公司的小股东和散户,我们完全可以按照美国银行破产时候的清偿办法一样,在退市的时候优先保护企业的中小投资人,以一定的手数完全补偿不同的股票账户,比方说让每个股东可以套现100手,这套现的钱需要上市公司退市的时候回购或者保荐人回购等等,或者给一个保底的价格让退市公司或保荐人回购等等,总之退市制度开始之前,必须要有足够的配套制度,尤其是保障小股东的配套制度才可以。综上所述,我们股市的退市制度的建立,一定不能拔苗助长,一定要考虑到民生,也就是小股东和散户的利益在退市的环节得到充分的保障,否则这样的退市建立成为了再一次掠夺小股东和散户的制度,一定是要造成比股市当中经济问题更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我们的执政者必须要全面考虑的大局观问题,改革是必要的,但是过程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