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会议于2012年3月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
通知已于2012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6 人,其中董事4 人、董事委托代理
人2 人。其中董事田儒斌先生、曹鸿波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全权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其形式表决权利。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宁夏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70%股
份的议案》。
宁夏野娇娇公司成立于2009 年,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是由
浙江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项目占地110 亩,总投资预
计1 亿元,项目分二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投资,2011 年6
月投产。宁夏号称“塞上江南”,拥有70 多万亩水面面积,有丰富
的水产品(以鱼为主)资源,宁夏项目正是利用这个资源特点,专业
从事于宁夏淡水鱼类精深加工,生产销售“清真鱼”系列产品,同时
兼顾研发宁夏枸杞、羊肉等当地特色休闲食品。宁夏野娇娇公司是我
国西北地区首家以鱼类深加工为主的企业,也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唯一
专业生产“清真鱼”食品的企业,填补了世界上没有“清真鱼”食品
的空白。公司将主打清真牌,面向全球15.7 亿的穆斯林民众,为其
提供独特又符合其消费的产品,将公司打造成我国清真食品的穆斯林
民众食品的生产基地。
就本次收购行为,我公司与浙江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了
北京正则通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天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夏
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计与评估,公司也多次派相关工作对该项目进行了
详尽的调查、分析。公司认为收购宁夏野娇娇公司符合我公司转型的
需要与方向,其业务与主打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与发展前景,收
购该项目能为我公司业务与业绩带来全面的提升。
根据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结论,参考企业的现状、产品以及未
来26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本次股份收购(转让)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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