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权利去人为的扼杀可能出现的一个自然而然的资本大市场,而非要将垄断加冠统一监管?最近,认真研究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尽快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成为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理论课题和具体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如何才是统一的监管?我们认为,监管统一并非一定是由市场管理者自己主办市场或者并非一定是市场主办模式要求统一内部出资人结构。
既然是层次比较低的柜台交易市场,就必须有一个相对宽松的市场运转的准入门槛,因为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南方的柜台交易还是北方的场外交易更容易培养出真正的成长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我们甚至不知道这个柜台交易市场究竟什么位置上能长出莱阳梨,收获玫瑰香葡萄。
所谓统一监管,实际就是一个法律框架,这个不要出原则性问题;目前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没有具体的监管规章,则一定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这也充分说明了之前的统一监管思路一定是有问题的,作为一个应该高度市场化的资本金融服务市场平台,你用僵化的垄断思路去办理,怎么可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式?新情况?
重庆啤酒的疫苗失败了,这个很正常,真正蹊跷的是之前的信息公告,而正是这些关键的公告上的审查,恰恰说明独家管理是有问题的,独家的行政管理问题是明显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卫生行政的监管在哪里?投资者的诉讼治理在哪里?司法救济在哪里?我认为这些救济措施才是监管的核心!
我们理解,所谓统一监管,就是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一个市场行为许可的范畴,哪些是必须的,哪些是应当的,哪些是可以的,哪些是不禁止的,哪些是必须赔偿的等等,最为重要的是救济手段,也就是司法保障,离开有效的赔偿与司法保障,任何统一监管都是无效的。因为那样的统一监管的模式,只保证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垄断管理,对市场发展并没有好处,甚至影响了、妨碍了市场竞争,对市场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有效的手段去化解,而是给社会添堵。
十几年前的中科创业、亿安科技,现在的重庆啤酒啤酒,都是统一监管下的,出了问题都处理了或者检查了,但受到损伤的市场得到什么补救了?投资者得到什么主动性的补偿了吗?如果没有什么效果,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继续复制这样的模式到一个问题更加复杂的市场里去?那真成了验钞机比发现的假币贵N倍的情况了,那我们还要这样一个市场做什么?直接政府拨款给符合标准的企业不就行了?
市场主体的内部结构不要去干涉,统一监管的目的要明确!他不是争*****利,而是要研究与探索资本市场的真正改革与开放!
就和以前的驾驶员培训学校一样,以前是交通警察部门一手统一设立自己的下属培训基地,凡驾校,皆警下属单位;现在好了,充分竞争了,学员、社会各界都感觉比之前垄断模式进步了,难道就不是统一监管了吗?
监管当局凭什么预测到,中国的纳斯达克市场一定出现在上海或深圳或天津?别老用脚指头考虑问题好不好?
资本市场有其天然的属性,其发展轨迹我们无法预计,美国的纳斯达克,香港的港交所都是充分竞争的结果,在这样一个充分激烈竞争的行业里,我们有什么权利去人为的扼杀可能出现的一个自然而然的资本大市场,而非要将垄断加冠统一监管?
那样做的结果,是不是就只有一个这样的答案:
第一,出了问题和我们没有关系;
第二,在未来自由竞争的岁月里,全球市场严密一体化的日子里,长期被其他市场继续长期给予各类资本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