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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大家快看看呀
tjnk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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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5-14   

大家快看看呀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冤假错案 执行取消精华操作(2012-05-21)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tjnk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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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5-14   
我提的意见为什么没发表?可能是忘记署名了。

两网冤案问题应尽快解决,解决的越好政府的形象越高大。
(一)不明不白遭遇退市的两网公司,历史上就是上市公司
2001年6月2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本试点办法所称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因“大自然”事件造成三板股票暴跌引发了股民的强烈不满及媒体对三板市场的大量报道,有不少文章均称两网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尤其是3月5日《证券时报》第17版发表了记者水木的文章“历史回顾”,文中针对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以回顾历史的名义指出:“原NET和STAQ系统的挂牌公司都是非上市公司”。

但是历史果真如此吗?

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199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共214条,其中没有“上市公司”的明确定义。在此之前,我国证券交易依据的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发布),依据这部“条例”可以证明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13)‘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6)‘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定义,当时中国除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证券交易报价系统”,而这个系统指的正是“原NET和STAQ系统”,当时NET的全称为“中国证券交易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开办,STAQ的全称为“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由国家体改委开办。

由此可见,在历史上两网公司始终都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怎么能说是“非上市公司”呢?

切断历史,把两网公司贬为非上市公司,造成市场极度混乱,相关公司消极自弃,公众股民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两网股,不明不白退市了,政府必须要给给说法。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tjnk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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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5-14   
我义务为退市投资者的呐喊为啥没发表?也可能是没有署名的原因?

上市公司如此退市,板子打错了地方,该打的没打,该保护的却挨打。

是谁造成了 上市公司退市?

是谁放弃对了 上市公司监管?

证监会官员曾在回答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大股东大量挪用公司资金,普遍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强制为其担保,粗***涉公司经营是 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证监会于2001年出台并完善了《亏损 上市公司暂停 上市和终止 上市实施办法》,但从退市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即退市政策的实施并没有有效遏制亏损公司不断扩大的趋势,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 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退市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实际伤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

中国股市因历史原因存在的股权割裂状态,退市后果实际承受者是流通股东,直接指向的是流通股东的基本权利,流通股东将因公司退市,所持股票流通权丧失而血本无归,而大股东们及公司的高层管理者秋毫无损,该负法律责任的依然消遥法外。这样悲惨的后果已经深深刻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千百万投资者的心上,点点鲜血从千百万投资者的胸口流出。

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制下的许多 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市场成本不断高企,当初依靠造假 上市的公司圈完钱后,又遭到大股东的掏空,持续经营困难,直至退市。不是股民投机,而是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回避风险,政策缺陷、监管缺位,血的代价和高昂成本由社会投资者被迫承担。

回避了大量遗留问题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推行退市政策带给证券市场到底是福还是祸?退市的成本是不是都应该由投资者来承担?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口号如何变现?正如部分投资者所说的,三板难道是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吗?


[ 此帖被tjnk在2012-05-14 23:5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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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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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05-1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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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05-15   
应避免出现受欺诈的中小投资者代人受过的情况,对公司控制人欺诈投资者的,谁签字谁担责,谁审计谁担责,要让骗子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很多退市不是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是大股东违法侵占造成的,公司没有履行应尽披露义务,还伪造业绩报告,虚假陈述欺骗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在其中是被动的受害者,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我们在市场上买到假货都可以双倍赔偿,为什么买到虚假陈述的股票就得自己扛着得不到赔偿呢?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建立退市责任赔偿制度?

  山东投资者 山高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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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头 威望 +1 2012-05-1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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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05-15   
投资者_jrktnnb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2-05-15 13:35:39    
  受掏空侵害伤得最重的老退市股民的合法权益不容漠视,要求参照主板被掏空公司股改成功例子,出台更好扶持政策,恢复老退市股上市,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大家都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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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05-15   
两网股可以在北交所直接停牌

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出新老划断

与其那样体现不如现在就停牌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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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05-15   
引用
引用第4楼山高路险于2012-05-15 06:51发表的  :
应避免出现受欺诈的中小投资者代人受过的情况,对公司控制人欺诈投资者的,谁签字谁担责,谁审计谁担责,要让骗子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很多退市不是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是大股东违法侵占造成的,公司没有履行应尽披露义务,还伪造业绩报告,虚假陈述欺骗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在其中是被动的受害者,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我们在市场上买到假货都可以双倍赔偿,为什么买到虚假陈述的股票就得自己扛着得不到赔偿呢?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建立退市责任赔偿制度?
.......

茅庐居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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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2-05-16   
前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一大功绩就是对A股市场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功!但革命尚未成功;后任尚需努力!请问郭主席: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尚未股改股你怎样看待的?能否强制性的督促其股改?我想这样才能体现股改政策的连续性、也是体现对己股改公司的公平和公正;也是算对广大股民的一个交待!广大股民正拭目以待!我建议:对受掏空等侵害最严重的未股改群体《老退市股》集体停牌,参照其他类似股票股改清欠成功案例,即刻启动股改清欠,恢复上市,拯救因不完善退市制度而掉入深渊的老退市股民,彰显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
这是我在人民网的留言
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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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2-05-16   
大家一定要记住 团结才会有出路

团结就是力量 坚持就是胜利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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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_jlsylbs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2-05-15 14:21:53    
  第一,管理层对有多家极类似的濒临退市的公司采用的态度完全相反。比如同在飞天系的浙大海纳及石油龙昌,石油龙昌为给中石油让路直接退市(大股东占用资金不清欠),而浙大海纳却没有被终止上市,选择了长期停牌,重组,借壳及股改,最后恢复上市。交易所为什么同样状况的公司采取两种态度,却截然相反?

  第二,绩差公司多数是包装上市、掏空退市。不是应不应该退市的问题,而是他们根本就不应该出生。而应该发现问题早解决,避免上市公司退市。更不应该放置所谓的老三板来边缘化投资者,而应该尽快追究责任者,警示违规的上市公司,如果这样退市公司也许会少很多。这样监管层就是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置之不理。

  第三,两网股也应立即回归交易所,并立即停牌,直接到创业板上市。

  第四,老三板公司多数没有经过股改,没有对我们流通股支付对价。公司高管把公司管理到资不抵债,管理层不追究责任,我们可不答应,股改时还得多支付对价才是。也算是对其经营不利的惩罚吧!

  基于以上几点,管理层应该为投资者主持公道,把老三板的股票尽快恢复上市而不是重新上市,彻底解决老三板的历史遗留问题,还资本市场一片晴朗的天空。

http://www.cnstock.com/toubao/tbtw//201205/20088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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