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小李 执行加亮操作(2012-05-31)
引用 引用第10楼nba于2012-05-31 14:06发表的 :张工说话恰当有分寸,既不低声下气,也不傲慢自大,摆事实,讲道理, 有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维-权也要讲究智慧, 就算有道理而乱来也绝对行不通, 如果维-权信件文章使用带有污-辱 证-监-会官-员的用语绝对不妥, 这样只会更加拖延老三板问题的解决, 毕竟证-监-会官-员的情感和常人一样他们不是圣人。我个人欣赏张工这篇用语恰当有分寸的维-权文章。.......
引用 3、“重新上市”“参照适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提法不规范。 应按照中国证监会2004年6号文件“四、关于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的问题”“(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再次上市”)的申请。” .......
引用 引用第9楼nba于2012-05-31 14:06发表的 :张工说话恰当有分寸,既不低声下气,也不傲慢自大,摆事实,讲道理, 有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维-权也要讲究智慧, 就算有道理而乱来也绝对行不通, 如果维-权信件文章使用带有污-辱 证-监-会官-员的用语绝对不妥, 这样只会更加拖延老三板问题的解决, 毕竟证-监-会官-员的情感和常人一样他们不是圣人。我个人欣赏张工这篇用语恰当有分寸的维-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