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1”股份暂停转让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日前,我公司收到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环保股份”)董事会发出的《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暂停股份转让的申请》和《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破产重整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及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沈阳中院”)于2012年6月7日作出的[2012]沈中民四
破字第1-1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沈中
民四破字第1-2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2]
沈中民四破字第1-1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上述环保股份董事会公告和沈阳中院的文件已于2012年6月13日
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gfzr.com.cn)公布。
鉴于环保股份现已开始进入破产重整的司法程序,为保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我司已受理并启动关于暂停“环保
1”股份转让申请的相关事宜,自2012年6月15日起,环保股份(股份
简称:环保1,股份代码:400036)将暂停股份转让,股份确权业务
则照常进行。
我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督促环保股份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破产重整
进展情况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