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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IPO政策应该这设计!
zhang-qimi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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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7-01   

IPO政策应该这设计!

1、要求IPO后持股两年后才可能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而且,坚决同股同权,大股东的股票可以部分同步流通!!
2、在这两年内,该公司只挂牌不流通交易,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定与正常上市公司一样。
3、这两年内,如果公司出现了虚假诈骗或严重违规事件,或业绩严重不符的情况,自动停止上市流通权,IPO的股东可以退股,并获得赔偿。

我为什么要设两年的考验期呢?主要是那些IPO专家在短时间内通过读报表很难看出公司的情况,只有时间够长才会让问题暴露出来,这起码可以大幅度减少造假情况和提升索赔的可操作性。
同时也可以让参加IPO的投机者衡量投机的成本和长期持股的风险而自动报低价,有利于降低整体市场风险和培养投资者理性投资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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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ylbs 威望 +1 2012-07-02 利益集团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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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nk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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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7-01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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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7-02   
引用
引用楼主zhang-qiming于2012-07-01 21:54发表的 IPO政策应该这设计! :
1、要求IPO后持股两年后才可能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而且,坚决同股同权,大股东的股票可以部分同步流通!!
2、在这两年内,该公司只挂牌不流通交易,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定与正常上市公司一样。
3、这两年内,如果公司出现了虚假诈骗或严重违规事件,或业绩严重不符的情况,自动停止上市流通权,IPO的股东可以退股,并获得赔偿。

我为什么要设两年的考验期呢?主要是那些IPO专家在短时间内通过读报表很难看出公司的情况,只有时间够长才会让问题暴露出来,这起码可以大幅度减少造假情况和提升索赔的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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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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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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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07-02   
回 楼主(zhang-qiming) 的帖子
利益集团会答应吗?
xiaocaobeihei
zhang-qimi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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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07-02   
回 4楼(0909) 的帖子
普通老百姓认为好的,估计最终比较难。
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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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07-02   
利益集团会答应吗?
zhang-qimi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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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07-02   
关于证劵市场新股发行若干建议的函



尊敬的证监会领导:
我是一名在广州市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工作人员,即是一名中*****员,也是一名深套股市的中小投资者。长期以来,眼见新股发行对中国股市造成的诸多不利影响,深感着急。我也日思夜想,希望能想出一点有用的建议提供给证监会的领导参考,尽一点绵薄之力。但限于专业能力,有想法也基本自我否定,觉得还是以政府政策为准,跟党走。
今天,网络新闻传来“年内拟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消息,促使我决定把深藏内心的想法函告贵会,希望对政策制定有帮助。
为什么二级市场那么惧怕新股高价发行?我觉得根源就是一级市场的投资人利用一级市场新股转为二级市场流通股的绿色通道,在二级市场上拉高出货赚快钱,掏走二级市场的资金,然后,因新股上市后业绩与IPO报表表述不符显露,造成二级市场跌势连绵。鉴于此,我认为应隔断一级市场新股直接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的绿色通道,而且经过两年的考验期后,满足相关要求才可获得二级的市场流通权。具体做法如下:
1、建议政策明确: IPO后新股须被持股两年后才可能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所谓“可能”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获得交易所同意才可以上市流通,同时应明确同股同权,大股东的股票可以部分同步流通!!为了制约公司造假行为和利于造假索赔,也可以对大股东剩余股票的流通权获得加以条件和时间上的限制。
2、这两年内,如果公司出现了虚假诈骗、严重违规或业绩严重不符的情况,则上市流通权的获取时间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计算,同时,出现造假或违规事件,IPO小股东可以退股并获得赔偿,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宣布其IPO无效。
3、在这两年内,公司只挂牌不流通交易,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定与监管要求与正常上市公司一致。
4、对于之前已经IPO的公司按照旧办法执行。
我为什么要设两年的考验期呢?主要是考虑到IPO专家在短时间内通过读报表很难看出公司深藏着的问题,只有时间够长才会让问题暴露出来,虽然这样也不能完全杜绝造假,但起码可以较大幅度减少造假情况和提升索赔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可以让参加IPO的一级市场投资者衡量投资成本和长期持股的风险而自动报低价,整体上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和培养投资者理性投资的风气。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谢谢!

广州市一中小投资者:
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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