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inance.qq.com/a/20120702/005125.htm2012年07月02日15:10申银万国证券我要评论(0) 字号:T|T
事件点评:
从各方观点来看,比较一致的是加快场外市场发展进度(郭树清主席讲话指出近期资本市场六大工作中第二项是“加快发展多层次、多产品的资本市场体系”,而第一项退市制度实行也需完善的场外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建立统一规则和适当性监管。但在场外市场的组织形式、现有各方的作用功能和地位、做市商制度的具体设计、海外经验的借鉴方面,目前监管层、地方政府以及市场参与主体各方仍有分歧。
关于场外市场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几种方案:一是目前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接纳更多高新区企业挂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新三板扩容;二是新设立一个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平台;三是以券商为基础建立柜台交易系统;四是依托于目前各个地方在建的区域性场外市场。嘉宾的分歧集中于全国性市场还是区域性市场,区域市场已有多地方多年的基础,本地挂牌减少信息不对称,但容易形成地方垄断,从纳斯达克经验看是从区域走向统一。
我们认为统一监管是前提,具体形式在初期可能并存,最终由市场进行选择。
首先,谢庚主任指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本质是风险的分层管理,实现方式是制度的差异化安排”,当前发展场外市场的迫切性在于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也有多个层次,相对应场外市场本身也应是多层次的市场;其次,新三板运行6年来积累了相当经验,统一的报价、交易和结算平台可行且具经济性,新三板扩容是目前最为成熟的方案;第三,清理整顿后,符合规范的特别是几大股权交易中心仍有运行合理性,但区域市场也应纳入统一监管,通过制度设计使地方利益与培育和输送优质挂牌公司挂钩,而非与交易所挂钩;第四,多家券商已上报柜台交易方案,我们认为多种形式、多个层次可共同探索,但要置于统一规范和统一监管,以服务企业和投资者为宗旨,最终由市场进行选择。
关于做市商制度,场外市场需要引入做市商基本成为各界共识,关键在于具体制度设计,是与指令驱动并存的混合式还是传统式,是单一做市商还是竞争性多做市商,另外做市商的库存管理对券商也是个不小的挑战。
会议纪要附后,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