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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代办股份林中鸟,大限来时各自飞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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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7-05   

代办股份林中鸟,大限来时各自飞

随着沪深两市退市新政、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的实施,原代办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的新三板,在经过手续后转至全国场外市场交易,已无疑义,而老三板也将在落实承诺,给予政策后分化,或上天或入地,各自奔赴前程。符合条件者,平移或回归主板,确实不行的,终止上市,也前往场外交易市场报到。那么这个大限什么时候到来,最大的可能就是2O12年12月31日。而在此之后,代办股份转让市场是否就此寿终正寝,还是继续扮演垃圾桶的角色,通过对沪深两个交易所退市新政的对比,沪市不但增设了风险警示板,还将设立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为退市公司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提供服务。由此看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存在并纳入深交所监管,以对应沪市交易所的设置几乎可以肯定。另从退市新政中可以看出,退市新政从侧面肯定了老三板属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而不是终止上市的公司,这也应该归功于多年来*****的成果,要不沪深交易所也难以自圆其说,自打嘴巴,比如那些不来代办股份的公司可以一停多年而恢复上市,还有令人笑掉大牙的什么退市三个月内平移代办股份交易系统的规定。退市新政有较大针对性,不可能面面俱到,相信在大限到来之前,仍会有利老三板的配套办法措施陆续出台,希望届时更多的老三板公司上天而不是入地!
[ 此帖被glh在2012-07-12 22:49重新编辑 ]
yzm24050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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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4-07-11   
内容阅读文件,必须以没有三板股票的心态,反复阅读多遍。
三版记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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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4-07-11   
看来你还没有认真阅读最新的政策文件。当认真阅读之后对你个人一定是非常有益的帮助。
三版记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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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4-07-11   
证监会:“同时,为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新老划断,对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生效前的已退市公司设置3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仍适用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

法不溯及既往就应新老划断,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所说的“停而不退”时期的执行,也就是说老三板回主板实行“停而不退”的当时的政策。这才符合十八大以来的有关政策。才符合证监会所所说的“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基本原则。才符合党的政策。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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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4-07-11   
回 3楼(nba) 的帖子
思考、分析。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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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07-05   
引用
引用楼主glh于2012-07-05 17:18发表的 : 退市新政从侧面肯定了老三板属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而不是终止上市的公司,

是否能给出权威的或官方的说法" 老三板属于暂停上市的公司"  .
tjnk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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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7-05   
按天理是楼主说的真么回事,看现象如生态、环保、鹫峰、海国实也有这个趋势,但也不能大意失荆州,时刻保持威权的干劲才是最保险的。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qyan168 威望 +10 2012-07-05 沒受多大影 响,照样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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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jlsy1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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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7-05   
楼主给点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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