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全球,不对称涨跌幅法史无前例,而所谓的只能涨1%却可以跌5%的做法明显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行业有周期性的变化,需要政策去扶持,做了10年的立税大户,碰到困难了,就要跌到退市为止?这种做法严重践踏了投资者的利益!
大股东侵占挪用转移公司的资产造成了退市,比如说老三板,股民的股票退市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蓝筹股一直不涨,是因为市场并没有认可他的价值,不能以剥夺ST股票获得重组改善基本面的权利作为让蓝筹上涨的条件!市场规律不容忽视,大面积的扩容造成了下跌,为何还要愚弄散户呢?
病人生病了,还要落井下石,直到他死去,这种强盗逻辑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