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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二网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对接方案 初探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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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2012-08-23   
回 24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别瞎忽悠!
两网是符合证劵条列的合法上市公司!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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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表于: 2012-08-23   
回 24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得赔偿两网股民的损失!
别在此挑逗两网难民底线!想让两网难民在此关头群体上访吗?安的何居心?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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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表于: 2012-08-23   
应赔偿两网公司·和股民损失!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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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012-08-23   
先给两网公司和股民赔偿!
abc56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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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表于: 2012-08-23   
002181粤传媒锁定的股票上市后,是谁被征收了20%的税?
     截至2007年10月30日下午三时前,已补充登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和证券托管席位信息且补充登记的资料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资料一致的原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股股东可按其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每10:2.7696731(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比例,进行定向配售的申购。
配售价格为人民币7.49元/股。
    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网上发行及定向配售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当初如果你持有400003粤传媒5,10000股,定向配售获得2770股,这个2770股是上市挂牌当天就能卖出。那10000股要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份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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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12-08-23   
回 27楼(abc567) 的帖子
粤传媒确实被征税了

是财政部出的大小非解禁征税的规定,在三板买的锁定部分,被视成小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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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8-23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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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wa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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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表于: 2012-08-23   
自然规律你的智商太低,请不要在自以为是了。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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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12-08-23   
回 29楼(0220wang) 的帖子
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如果你有高招,可以学习么

没实质性内容的反对,将被当成支持,嘿嘿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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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表于: 2012-08-23   
回 24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既然证监会认为29号文件依然有效,本届新证监会只要示个意点个头,哪个企业不会争先恐后地争抢与两网股重组?因为29号文件两网有免排队优先审核的待遇!现有700多家企业等候排队审核至少需要2——3年才能排到哇。还真是轮不到新三板重组两网。
证监会说到的,真要做到了,老两网幸存者们肯定也会争先恐后给新一届证监会送锦旗;也会有许多人给新一届证监会歌功颂德滴 .............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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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2012-08-24   
证监会一直表态29号文件有效,但这么多年,二网还是没人重组

甚至万和宁可IPO也不要这现成的二网壳

证圈会现在示意点头没用了,没人把证圈会当回事。在利益面前,证圈会算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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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8-24 浙江野娇娇正在有条不紊地兼并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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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表于: 2012-08-24   
现在和以前的社会不一样了

以前政府说什么,大家都相信

现在政府说真的,大家还会怀疑的。

政府想要企业重组,不拿出实实在在的利益,没人去办的。

凭29号文件,救不活二网。29号文件一直在那摆设呢
abc56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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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表于: 2012-08-24   
个人持有股票有两种情况:在三板买的公开转让锁定部分股票和公司发行前买的不能转让锁定部分股票,是有区别的,他们虽然同样是小非。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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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43楼(abc567) 的帖子
是有争议的
abc56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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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表于: 2012-08-24   
《三部委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所得税通知》
八、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三板买的股票要上税: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当投资者在1~3元买的三板股票有盈利,如果是在20元买的三板股票就是亏损。还要上税吗?还有争议的?上税是指公司发行前的内部1元钱又不能公开转让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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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12-08-24   
引用
引用第25楼两网又冤还少于2012-08-23 18:51发表的 :
证监会29号文件至今又没废止,但直接上主板又不现实。

几只股要想解决,使大部分冤民基本满意。其实很容易。关键看管理层如何运作。

对于投资者和管理层来讲,这次都是一次机会。寄希望于日后*****不是上策,更不一定有好结果!


对头!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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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表于: 2012-08-24   
反正粤传媒在三板买的,都征了
当时不少人向和部门反映,粤传媒公司也都去联系,也没用
abc56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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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表于: 2012-08-24   
大家还是看看400003粤传媒5是什么时间正式去中小板上市的,好不好。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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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表于: 2012-08-24   


两网历史遗留问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关闭”的问题,一个是“拖延”的问题。“关闭”的问题需要用重组来解决,证监会的“29号文”现在依然有效,也依然适用,两网公司可以按照“29号文”的精神来继续进行重组,深交所专版机制里面有一个“恢复上市”的通道,按照“29号文”重组过的两网公司就可以通过这个通道实现转板上市,这样就解决了“关闭”的问题,结束两网公司长期在法制体制外尴尬存在的现状。


解决“拖延”问题的实质就是解决“补偿”的问题。解决“补偿”的问题里面又有“给谁补偿”和“怎么补偿”这样两个问题,“给谁补偿”的问题由于比较复杂和比较敏感,所以在这里不便深谈,点到为止。“怎么补偿”这里面又有“直接补偿”“间接补偿”“集体补偿”“分别补偿”等等各种方式,每一种补偿方式里面又有多种方式方法,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认为,能够被各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法,大概也就是“间接补偿”的方式了,(也就是楼主所说的这种方式或其它方式)。

“间接补偿”的方式又分“单个补偿”和“集体补偿”等多种方式。“单个补偿”就是指一个公司一个公司单独补偿;“集体补偿”就是指将全体两网公司股票(流通股、非流通股)一起补偿,或者分类一起补偿。如:将八支两网公司6.8亿流通股分成小盘股或者大盘股进行分类补偿;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进行分类补偿,这些,都叫“分类补偿”。


暂时就写这些吧,抛砖引玉,个人观点,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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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威望 +1 2012-08-24 想要补偿是异想天开!证监会允许29号文件继续有效(不是30号文件),牵头执行就是最好的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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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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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48楼(bdzwq) 的帖子
赞同,重组和补偿都是必须的。


股权置换,相当于重组

10:6.6左右的定向增发,相当于补偿


重组+补偿,又帮助中关村中比较好的公司突破200人限制,并且彻底解决二网问题,二网公司消失。

多家新三板公司一起来重组和补偿二网投资者,同时这些新三板公司又能解决融资、合法突破200人股东限制,实现共赢,这就是俺提出这个方案试图达到的目的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5:00重新编辑 ]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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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表于: 2012-08-24   
现在看,这个方案,主要的争议是:
1、置换的股权需要不需要一年锁定期。
2、置换的股权需要不需要当成限售股纳税。


一年锁定期,对我们投资者,是好事还是坏事?大家一起讨论下
政府有没有可能对我们二网投资者免税?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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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表于: 2012-08-24   
新三板初期,如果只有我们二网置换的中关村新三板公司是公众公司,并且连续交易,并且这些新三板公司基本上达到创业板的上市要求,交易的股票也只有定向增发部分,那么我们8-10元一股配售的股票,股价达到15-20,这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如果能达到这样的补偿效果,我想大部分人应该是满意的。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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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表于: 2012-08-24   
对于休眠的帐户,有些帐户,人都离世了,没法提交换股申请了。
这些帐户集中起来,最后一批处理。
可以考虑券商或投资保护基金暂时托管股权的方式。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6:45重新编辑 ]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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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48楼(自然规律) 的帖子
只要是好企业(就像浙江野娇娇)重组两网股,都会实现共赢局面!
两网股借好企业重生、重组两网股的好企业享受到两网股优先审核优先上市的补偿性待遇(上市主板中小板或者创业板;绝对不能是新三板)。

有锁定期的都不可能免税!只要证监会允许并牵头好企业重组两网股,其他都是小事。
[ 此帖被0909在2012-08-24 16:22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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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表于: 2012-08-24   
回 53楼(0909) 的帖子
证监会牵头好企业重组二网,这好梦幻

如果证监会愿意这么做,咱们也不会等那么多年了

十多年了,几十次进京求救了,咱们该明白那群人了,咱们应该要自救。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6:52重新编辑 ]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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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表于: 2012-08-24   
浙江野娇娇重组400010,现在怎么样?

还是跟以前差不了多少,没什么变化啊。

这跟我们想要的重组和补偿要求,相差太多了

只有股权置换,公司质地马上产生巨大的变化。

我们要的是优质股的重组,而不是质地不好公司的再来二次伤害,或让重组方大发洋财的重组。

作为二网投资者,为这个市场付出了那么多,这点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千万不要因为20%的税迷住自己的眼睛,而让质地不好的重组方钻了空子。

假如质地好的公司来置换股权,就算大家交20%的税,那也是合算的。

 因为交20%的税,对我们来说,赚得还能留下80%。

但如果重组方来发洋财或大股东待价而沽,我们就可能万劫不复,二网投资者的苦难却只成为大股东或重组方发财的借口而已。

[ 此帖被自然规律在2012-08-24 17:37重新编辑 ]
丰雨同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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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表于: 2012-08-24   
真 贱 汇 表面点头,实际是不支持态度,否则就不会有海国实的老总无奈,也不会10多年只混出了一个粤传媒。现在继2007年,又是5个年头过去了。不支持的态度,会令三板公司继续陷入泥沼。

丢入三板,等于抛弃了责任,抛弃了工作,是一种极其不负责的态度,所以,也丧失了诚信。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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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表于: 2012-08-24   
只要我们讨论出一个合法合理的方案,然后把方案交给证监会,证监会就完全没有理由再推了。

如果一味想证监会主动来给二网解决,我认为是不可取的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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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表于: 2012-08-24   
新三板也想成为公众公司,现在刚好有个法律障碍,而二网公司又能帮助新三板公司达到要求,这个机会是很难碰到的,珍惜啊

错过这个机会,再等10年也未必有用。
冤假错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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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表于: 2012-08-24   
以前没有新三板扩容

以前的主席都不懂法

大家要学会与时俱进
空前绝后,蒙冤受难的仅存八只两网冤股板块,是股市里最袖珍的板块!受难十三年以来,收益最多最大的准是那些经常做短线做波段的,但最后等出台平反转板补偿政策时,踏空的也准都是那些技术派的高人!因为他们尝过甜头儿!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凡人都不可避免!你是凡人吗?其实回首若干年以来,两网退市,忽左忽右,高抛低吸,买进卖出做波段的都是高手高人,但在小草论坛,你要总是被大家察觉和发现,你可能就做的不够高尚了!小草论坛就像社会上一样,有饱汉也有饿鬼。其实很好分辨,饱汉底气足,饿鬼饿狠狠!看到谁都想咬一口,像疯狗一样!你是饱汉还是饿鬼?(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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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56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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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表于: 2012-08-24   
三板股票本身就是流通股票,本不应该再有12个月限售。为了公司的利益才出现限售期,公司这才给一定的配售股票作为补偿。所以在三板中买的流通股票不能与控股股东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内部职工股的股份去划等号。如果三板流通股票上市那一天持有的人都去上税,你说会不会非常麻烦,并且还有一大部分人是亏损的,用不着上税。《三部委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所得税通知》是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三板有股权分置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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