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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轻诺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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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8-24   

轻诺寡信

 不可能兑现的诺言:“有困难找警察”
鄢烈山

8月20日下午参与南方电视台“全民议事听”的一个节目,议题是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的鱼贩王培军自杀事件。入场前我认真研读了8月15日《南方都市报》关于此事的深度报道《好人之死》;现场请来了死者的妻子何群讲述细节,并电话连线在菜场被撞而索赔的袁老太的女儿和儿子听他们的辩白,并看到了鱼档承包书、纠纷调解书和王培军的遗书原件。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就是整个撞人与索赔纠纷的处理程序严重错位。

死者最怨忿的不是索赔高额医药费的被撞人及家属,而是他做生意的“菜食商场”。他的遗书写道:“冤冤冤,我死与菜场有密切关系,请不要把我抬走了,让菜场处理。天理何在”。王培军喝农药亡故后,灵堂也摆在菜场的入口处。


他这是把菜场当“单位”了。毕竟在这里做生意多年,对菜场是有归宿感的;他和妻子认为“每年向菜场交2万多元的管理费,又是在菜场出的事,按理讲菜场也有一定管理责任,帮助调解是应该的”。可是,他请菜场工作人员出面调解,回答是“不关我的事”;想减免2个月费用,以缓解赔款之后的压力,回答是“你做得了(鱼摊生意)就做,做不了就不做”……菜场方确是够冷漠无情的。所谓“管理就是收费,服务还是收费”,这是全国通病,谴责可以,究责很难。在我看来,菜场有负道义和人道关怀,却并不负有法定责任,不是必须出面调解和减免税费。

再看主持调解的警方。此事一开始就是由城正街派出所出面处理纠纷调解。7月25日出事后,王培军找派出所民警调解,民警回绝的理由是“吃饭没时间”;他自行与袁老太达成协议“自愿付给给6500元(治疗费),作一次性负担,以后不付任何费用”,次日“找到城正街派出所,要求为其26日与袁希哲自行达成的协议予以证实”,“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城正街派出所”在“情况属实”四字上盖了公章,并由派出所副所长王卫民签名。袁家提出追加赔偿后,“8月6日,王培军还是在城正街派出所组织下参与了调解。经双方协调达成协议:由王培军再次赔偿袁希哲6000元”……民警在此事的处理中是有瑕疵的,所以王培军自杀后就处于被动的境地,面对舆论质疑。而区公安分局关于王培军属“无证驾驶后三轮摩托车“,“没有发现王培军被人敲诈(20万元)的举报线索或者目击证人”云云,就有推卸责任而归因死者之嫌:王培军用这三轮摩托进货这么多年,警方出了事才发现他是无证驾驶?


但是,这民事纠纷调解果然是派出所的工作职责吗?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得很清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四章调解程序第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注意,公安机关出现了,警察只有“告知”(“指路”)的责任。至于调解协议的确认、变更和强制执行,乃至达不成调解协议而起诉,都是人民法院的事。对了,还有一事与警方有关,即“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王培军案中,如果真有光头男持刀威胁他必须“赔偿”20万元,警方有责任排除威胁,保护王的人身安全。
现在很清楚了,本文开头说的整个事件的处理错位,就是指该出面主持和指导纠纷调解的社区自治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院杳无音信,而菜场和派出所却成了主角,特别是后者成了主力。这很不正常。


你可以说《人民调解法》“施行”了一年七个多月,却并未“实施”。王培军找错了门,可能是根本就无门,只能按当地惯例和普通人的生活常识去寻求解决之道,但当地国家机关能这么说吗?公安机关、法院能说不知道“人民调解法”吗?


甚至我们应该表扬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他们管了自己不必管的事,没有“推”给居委会和法院。这里,是不是与我们长期宣传的一个口号有关呢,即“有困难,找警察”?不论是警察,还是老百姓,都把这个口号当真了。


不要说“有困难,找警察”,就是“有困难,找政府(而且是包括所有国家机关的广义的政府)”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全能政府”根本不可能持续。不仅“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就是人间俗务,也应该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市场,社会的归社会,而“小政府、强政府”与“大社会,好社会”的实现是互为条件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基层自治、社会自治。当然,国家机关,比如公安与法院之间,也是要有分工的。怎么可能做得到老百姓“有困难,(就)找警察解(决)”呢?古语“轻诺寡信”有一层意思就是,轻于许诺,实际必然做不到。


那么,在社会分工日益严密加严谨的今天,警方何必还唱大包大揽的高调而招怨呢?
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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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ylbs 贡献值 +1 2012-08-24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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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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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8-24   
法治社会,有事找法律。人治社会,找法律不一定顶事,或许踢皮球,或许干预司法公正。股市里目前正是这样。
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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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8-24   
股市里也是这样,有事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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