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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给证监会的一封信————(征求意见稿)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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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8-25   

给证监会的一封信————(征求意见稿)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两网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十三年了,在这过去的十三年里,证监会一直在承诺要妥善解决两网历史遗留问题,事实是,时至今日也没有解决。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现在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也看不到。十三年来,投资者先后经历了货币贬值,通货膨胀,股权分置改革,股市大扩容等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老两网投资者现在用血本无归来形容,似乎并没有什么夸张。目前,由于受欧美危机的拖累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国经济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逐步走向低增长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我们作为两网中的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属于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斗胆向证监会领导请教一个问题:两网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拖延本身是不是也有法律依据?

如果“拖延”本身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管理层就应该把那些拖延的依据亮出来,让两网投资者们明白,你们为什么还需要等。

如果“拖延”本身就缺少法律依据,当年关闭两网也没有法律依据,那么,两网投资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的合法投资行为又由谁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往哪里摆?“保护投资者”的大旗又往哪里挂?

有人说,等新的监管制度出来,两网问题就有人过问了;等新的转板制度出来,两网的出路也就自然而然有了。我们还想问一下,既然当初关闭两网没有法律依据,拖延时间也没有法律依据,那么解决两网问题为什么就非要等“依据”?这种先拆庙后修路,船到尽处现挖河的做法,符合法制程序吗?

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一错再错,如果一件事情从头到尾都受到广泛的质疑,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应该开始检讨一下自身,看问题到底出现在了在哪里?

坦率地说,两网投资者是支持证监会工作的,要不,这十三年怎么过来的?投资者也是信任证监会的,要不,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等?我们坚持认为,解决两网问题不复杂,因为两网问题事实清楚,性质明确,规模不大,情况特殊,解决两网问题虽然缺少可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但可以参照的法律文件并不少,如果积极主动去解决,两网问题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如果被动去解决,两网问题就只能是今天这个样子。

不好意思,作为在苦难中挣扎的我们,言语不周只是出于对于不公的呐喊,希望领导们不要在意这些小节,不要跟我们这些散民一般见识,我们更希望领导们早日用出色的工作让我们哑口无言,拜托了!


(抛砖引玉,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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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08-25   
两网问题产生自1995年已产生,那时的证监会发通知停止定向募集公司的上市审批。导致了两网市场的极度低迷。
丰雨同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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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08-25   
现在的领导基本上都是表面宽宏大度,其实是很小肚鸡肠的。
自然规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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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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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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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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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08-25   
忽悠又忽悠,拖延再拖延。这不是一个屡次承诺解决两网股历史遗留问题的政府部门应有的态度。
hch91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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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08-26   
现在的领导基本上都是表面宽宏大度,其实是很小肚鸡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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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08-26   
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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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2-08-26   
粗略看了一下,  很好的一封信.

由于今天有别的一些事要办,  明天再细看.

希望网友多给点意见,  那怕是不同的意见,  我相信楼主不会介意的.  我支持楼主.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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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2-08-26   
先寄出,修改后再寄
xiaocaobeihei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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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2-08-27   


星期六、星期天没人看,这个帖子暂时还不能沉。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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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2-08-27   
回 楼主(bdzwq) 的帖子
给一些建议供bdzwq参考,  最终是否采纳由bdzwq自定就可以了. 仅供参考.

首先我们作为弱势群体在老三板问题上是要面对任何问题的,  是不能回避的,  也回避不了的.  因此我们要自我检查或自我照照镜子看看我们自己是否存在什么问题? 不自我挑刺自我检查证监会也会挑刺的,  批评别人容易自我批评难,  这是基本的人性.

我知道老三板投资者既有原两网和原退市投资者也有新买入的投资者,  证监会一些官员是否会认为新买入的三板投资者没资格维-权或提意见?

第一, 新买入三板股票是否继承了前任股东的所有权益和义务? 我个人认为是的, 如在主板,明天是登记除权日我今天买入就享有多年来公司积累的分红和权益. 那怕前任股东持有了多年而我只持有一天, 我也继承了前任股东的所有权益和义务?  

律师李季先:  "当契约买卖双方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达成买卖相关股票协议时,其达成的不仅是一个投资协议,还隐性包括与当下监管者,譬如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签署的法律政策会保持稳定的社会契约,以及在这个社会契约框架下买卖双方会受到一体保护的市场预期,所谓契约精神,就是这两个明、暗契约合纵、平衡的产物,既要求买卖契约双方遵守各自承诺,也要求监管者稳定买卖契约的订立依据社会契约的稳定。但这不等于从法理上剥夺了监管者在尊重市场契约精神的前提下依据公共利益需要而改变法律政策顶层设计的权利,只是应遵守两个条件:一是改变法律政策顶层设计的法益是基于公共利益;二是对在改变法律政策顶层设计过程中因信赖该法律政策顶层设计而签约的受损契约方给予补偿。"

可以这么说,  新买入的股东帮助了前任股东的转让并继承了前任股东的所有权益,  有权和有义务维-权或提出批评意见. 如果不是这样证监会就不应开设老三板逃避责任.

第二, 如果新买入三板股票没有资格提意见, 那么老三板是否就不应开设? 因为开设了老三板待投资者换手之后证监会是否就可不负责任了? 将来的新退市股换手之后证监会是否就可把责任推卸掉而不能重新上市了?

第三,  是否只要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都有权对这个市场建言或提意见?

以上问题证监会官员可能存在着思想认识的不统一,  这样就会影响到两网或老三板问题的解决,  以上问题也希望证监会能回复一下,  好让我们有正确的认识.  避免投资者在老三板问题上对证监会的无理取闹.

以上问题也希望bdzwq能加上去,  个人认为很重要. 因为这样可以统一一下证监会官员的思想和认识.

[ 此帖被nba在2012-08-28 17:3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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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2-08-27   
既然是用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我们就应尊重证监会,  这点楼主已做得比较好,  所以我比较欣赏这封信,  但可能有些地方用语还可以再改进一点:

"拖延本身是不是也有法律依据?"----------拖延本身是不是也有法律依据和理由?

"如果“拖延”本身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管理层就应该把那些拖延的依据亮出来,让两网投资者们明白,你们为什么还需要等。"-------------如果“拖延”本身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希望管理层能把拖延的依据和理由说一说,  好让投资者们明白,这样投资者就不会对证监会无理取闹,  对大家都有好处.
[ 此帖被nba在2012-08-27 09:3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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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2-08-27   
以下这里也供参考:

" 我们斗胆向证监会领导请教一个问题:两网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拖延本身是不是也有法律依据?"-------------我们向证监会领导尽量以坦率.诚恳的态度提出一些疑问 (用词也许不当, 我们没有恶意请谅解):两网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拖延本身是不是也有法律依据和理由?

[ 此帖被nba在2012-08-27 09:5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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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2-08-27   
"看问题到底出现在了在哪里?"----------看看问题出现在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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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2-08-27   
"我们更希望领导们早日用出色的工作让我们哑口无言,拜托了!"-------------我们更希望领导们早日用出色的工作让我们心服口服.  解除双方误会,拜托了!谢谢.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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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2-08-27   
另外讲一个<中国好声音>的故事,  听老婆说,<中国好声音>的CEO专程到北京请刘欢做导师,  刘欢不答应,  如此大的好事本应也很简单的事情也要专程到北京二十多次不停的解释, 动用了很多的资料和道理, 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刘欢才答应,  现在收视第一的<中国好声音>带给了刘欢无穷的声誉,  现在想叫刘欢离开<中国好声音>都难!

这个问题说明了什么?  它说明了让对方明白道理并接受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因此我们不要一封信没有结果就放弃和失望,  而是要有耐心和多次的信件或其它恰当合理的方式才能做好一件事.

个人认为以坦率.诚恳.平和的态度与证监会沟通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对双方都有好处.
[ 此帖被nba在2012-08-30 09:30重新编辑 ]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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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2-08-27   
引用
引用第12楼nba于2012-08-27 09:28发表的  :
既然是用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我们就应尊重证监会,  这点楼主已做得比较好,  所以我比较欣赏这封信,  但可能有些地方用语还可以再改进一点:

这样投资者就不会对证监会无理取闹,  对大家都有好处.
.......

不管有理无理,我们以前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取闹。无理取闹宜改成产生误解。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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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2-08-27   
引用
引用第14楼nba于2012-08-27 10:01发表的  :
"看问题到底出现在了在哪里?"----------看看问题出现在了哪里?





----------------看看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bdzwq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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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2-08-27   


非常感谢楼上各位!

看到你们热情认真的回复,非常高兴,由此可见老两网人的精神仍在,希望自然也就存在,谢谢你们给了我力量。
我现在正赶写另外一篇文章,暂时还来不及认真领会大家的意见和一一回复,等我写完那篇文章我一定认真看,认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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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2-08-27   
回 18楼(glh) 的帖子
值得参考
nba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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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2-08-27   
引用
引用第19楼bdzwq于2012-08-27 11:13发表的  :


非常感谢楼上各位!
看到你们热情认真的回复,非常高兴,由此可见老两网人的精神仍在,希望自然也就存在,谢谢你们给了我力量。
.我现在正赶写另外一篇文章,暂时还来不及认真领会大家的意见和一一回复,等我写完那篇文章我一定认真看,认真修改。

......

慢慢来不急, 慢工出细活, 能理解的.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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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2-08-27   
回 11楼(nba) 的帖子
证监会从没有不让新买入老三板股票者*****和提意见,此问题提出实无必要。
[ 此帖被glh在2012-08-27 15:3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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