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北京大学新闻网消息,北京大学新闻中心27日下午举行媒体通气会,就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对“邹恒甫微博”所涉内容调查核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说,从已经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来看,调查组收到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举报。
除了邹恒甫,北大多淫棍。一则实名微博卷起漫天尘暴,搅得多事之秋的北大愈加焦头烂额。压力之下,一口否认无淫棍的北大,不得不摆出一副负责任的样子,搞起了调查。终于,在事起七天之内,就拿出了初步的结果并急急向社会公布——千言万语,浓缩成一句话——还是那句——北大无淫棍。
一曲搞笑的大戏至此到了第一个重要节点——自查自纠,能查出问题吗——此非北大一校所面临之危局,全国莫不如此。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能查出,那是意外,是弃卒保车,查不出,才是正常。
因此,可以预期,北大在此初步结果之后的最终结果,还是——北大无淫棍——唯有如此,才能保全北大早已慢慢随风而逝的“名声”。
当然,我还是期待着北大快点公布意料之中的最终结果,并在结果公布后,起诉邹恒甫高诽谤、诬告陷害罪。
也许有人要说了,诽谤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据百度)。北大作为副部级单位,根本不能成为诽谤、诬告的客体,因此也就不能告人家邹恒甫这俩罪名。此种观点无疑是很正确的,但比北大自查证清白更书生气。当地方政府都能成为诽谤罪受害者并据此抓、判民众的时候,顶着副部级行政级别的北大,凭什么不能作为诽谤对象?
何况,邹恒甫针对的,不是具体的北大,而是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他们可都是活脱脱的自然人啊!只不过邹恒甫把他们打了个包而已。但如果要每个被邹恒甫侵犯的人都去告他一次,无疑太过于繁琐,加重法院负担,给政府添麻烦,因此,作为院长教授系主任娘家的北大,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状告邹恒甫的重任,在法律上还北大众院长教授系主任们一个清白,万不能抱着自查已清、清者自清、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想法,在有图都无真相的年代,那些屁话是堵不住邹恒甫之流的嘴的。
再说,以北大、北大人之尊,如果在权利受到侵犯之时不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甚至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明显会被社会当成坏榜样。若连北大都不相信法律能还自己清白,其他人又当如何相信呢?因此,北大唯有主动出击,用法律之剑刺邹恒甫于马下,方显英雄本色,方能打一场大大的翻身仗——再者,邹恒甫不是一直置北大要求现身的吁请于不顾吗?不是说有话只跟纪委说吗?把他告上法庭,他敢不现身?北大找不到他,法院还找不到他?他不是想找纪委说吗?给他一个更大的舞台,让他去法庭上表演一番,岂不更能向世人展现其丑态?
所以,北大,不要怕,勇敢地与邹恒甫在法庭相见吧!我代表我个人,顶北大,顶无淫棍!
(屏山石201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