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所谓法治,与当今美欧等西方国家的法治,涵义完全不同。美欧等西方国家法治中的法,是指自然法和公众立法,自然法体现实质正义,公众立法体现程序正义。什么叫自然法?自然法就是中国老百姓所讲的天理良心,就是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一直遵循的天道人伦,中国老百姓遇到冤曲时呼喊的“老天爷啊”,就是自然法。公众立法,则是指社会法律法规必须由人民大众决定。所以,当今西方国家的法治是人类伟大的文明与进步。而当今中国汉奸和法律党所谓的法治,与西方国家的自然法和公众立法毫不相干,而是指几个政治流氓和几个无耻讼棍,再加上几个下流学者,在吃喝嫖赌之余,把西方国家的法律拿过来,通过去真存伪、去善存恶的一番抄袭,变成专门惩治老百姓的法律条款,以此来颠覆党和国家、欺压一般民众。由此形成的所谓法治,是典型的恶法治世,比之无法治世,还要更加可怕。中国人民一定要认清他们的罪恶本质,他们要的不是代表天道正义和自由民主的法治,而是要的他们能够为所欲为的精英统治,要的是他们极少数精英出口即法的精英专制,要的是金钱统治整个社会(包括统治权利集团和知识集团)的资本专制,要的是中国解体后他们的家族资本的永享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