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下周维权活动!
伍零憝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3188
精华: 38
发帖: 347
在线时间: 318(时)
注册时间: 2010-02-24
最后登录: 2014-04-29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1   

下周维权活动!

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设置为精华(2012-11-21)
全国老三板投资者委托5名上海投资者访上海监管局,并通过上海局向中国证监会递呈有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书函。

1、两网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两网上市时,中国证监会尚未设立,以“未经中国证监会过会”为由歧视对待,既不合理,也不合情,更不合法;

2、退市公司仅仅退出沪深交易所的主板市场,未退出中国合法的证券市场(注1、2),国九条适用;另交易所市场当初正在清欠和股改,把非经营性造成的亏损企业,不查不清不追究责任一退了之,缺失公平与正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严重削弱党和政府信用,中国证监会应当做好善后补偿与安抚工作

3、非上市”不是“未上市”或“不上市”,只是不在交易所市场上市,是在代办转让系统这个合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注3),是现阶段三个证券市场内仅有的51家“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明年1月1日实施,这51家公司理应首批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责范畴。
第三部证券法於2006年1月1日实施,中国证监会本当及时依法将51家公众公司纳入证券市场统一监管的范围。长达七年之久的监管缺失,造成对这些公司和广大普通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伤害,中国证监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资者严重要求尽快解决存在己久的历史遗留问题,既合理更合法。是中国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行使法定监管责任的首件实事!是中国证监会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核心路线的考验。
 
4、中国证监会早在2004年就发文明确鼓励和支持退市公司资产重组,也明确指示交易所…… (待续)





注1:
    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是指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市场,通过证券交易所报价系统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以及国家批准设立的其他证券市场”。(二○○三年一月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注2:“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
(2007年02月05日证监会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注3:“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
*****[2006]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9条评分记录
qyan168 贡献值 +10 2012-11-28 支持!
cshy1 威望 +10 2012-11-23 精彩内容
hzxx 威望 +10 2012-11-23 声援!关键时刻一定要发出我们的声音!
白正腐 威望 +10 2012-11-22 支持!
小李 贡献值 +10 2012-11-22 支持
唐山张先生 威望 +10 2012-11-22 全国各地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
大林 威望 +10 2012-11-22 “法律并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0909 威望 +10 2012-11-21 支持!
茅庐居士 威望 +10 2012-11-21 支持!
隐藏评分记录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25845
精华: 1
发帖: 400
在线时间: 3214(时)
注册时间: 2009-10-31
最后登录: 2015-07-08
65楼  发表于: 2013-03-08   
楼主辛苦了!向楼主、上海三板代表感谢!致敬!
搞垮上市公司的坏分子不抓、不处理,却把投资人打入地狱三板,你说惨不惨?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8019
精华: 11
发帖: 584
在线时间: 236(时)
注册时间: 2007-09-24
最后登录: 2020-08-10
64楼  发表于: 2013-03-08   
支持
“草斋宣纸”:唐山花鸟画研究会推荐宣纸,主推“草斋重纤”系列特色宣纸。
y1y3y2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99
精华: 18
发帖: 3493
在线时间: 1637(时)
注册时间: 2006-12-12
最后登录: 2022-04-07
63楼  发表于: 2013-03-08   
退市公司仅仅退出沪深交易所的主板市场,未退出中国合法的证券市场(注1、2),国九条适用;另交易所市场当初正在清欠和股改,把非经营性造成的亏损企业,不查不清不追究责任一退了之,缺失公平与正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严重削弱党和政府信用,中国证监会应当做好善后补偿与安抚工作。
说得太对了,非经营性因素造成亏损而退市企业更应该进行清欠和股改!
kid12112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3870
精华: 1
发帖: 213
在线时间: 68(时)
注册时间: 2008-03-09
最后登录: 2013-03-08
62楼  发表于: 2013-03-08   
引用
引用第53楼kid12112于2012-11-26 15:52发表的  :
行情来了,有些人还空着肚子怎么办?





凉拌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61楼  发表于: 2012-12-04   
jfmjjst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41846
精华: 1
发帖: 536
在线时间: 425(时)
注册时间: 2010-06-30
最后登录: 2020-08-27
60楼  发表于: 2012-12-01   
不惊动媒体就别去了,12年*****结果还是老样子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59楼  发表于: 2012-12-01   
对于饱受非法侵害,证监会不公政策含冤退市的老三板退市股,必须新老划断,证监会,交易所有义务有责任扶持其恢复上市!!!
       老退市股与主板股票“S*ST”同根同源,都是我国A股市场初期投资者合法权益被大股东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无情侵害的历史见证!
      “ 股权分置改革”,开启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新篇章,公司法人结构整理得到完善,大批“S*ST”股票在国家的阳光政策下得以重生,投资者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旗下得到有效保护,而同样深受其害的老退市股似乎被历史遗忘,百万老股民苦等不到政策的春风能绿遍老三板大地!天理何在!
       希望管理层不厚此薄彼,标榜“三公原则”而人为制造不公不正,对老退市股先恢复“S*ST”的称呼,立刻特别停牌,参照“S*ST”股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做好A股市场“股改清欠”收官工作,维护“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振政府行政公信力!还百万老股民公平公正!
      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纠正不合理政策产生的百万退市冤民,是落实我党十八大“三个公平”精神的具体行动,希望领导答复!!!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0909 威望 +10 2012-12-01 优秀文章
隐藏评分记录
伍零憝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3188
精华: 38
发帖: 347
在线时间: 318(时)
注册时间: 2010-02-24
最后登录: 2014-04-29
58楼  发表于: 2012-11-30   
引用
引用第54楼白正腐于2012-11-29 08:40发表的 :
今天 星期四了



依上海局要求,约定推迟至下周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57楼  发表于: 2012-11-29   
引用
引用第54楼白正腐于2012-11-29 08:40发表的  :
今天 星期四了

老兄别着急, 明白你的心情.

十八大报告动用几千人, 历时将近一年, 这都很正常, 请老兄别着急. 另外那篇也还要改一改.
华信3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380
精华: 0
发帖: 259
在线时间: 244(时)
注册时间: 2007-10-29
最后登录: 2021-07-08
56楼  发表于: 2012-11-29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6489
精华: 2
发帖: 201
在线时间: 117(时)
注册时间: 2007-06-28
最后登录: 2013-04-30
55楼  发表于: 2012-11-29   
支持*****,只有斗争才能获得应该属于你的利益!
白正腐 离线
级别: 总版主
UID: 5306
精华: 0
发帖: 2485
在线时间: 5316(时)
注册时间: 2007-06-04
最后登录: 2020-09-26
54楼  发表于: 2012-11-29   
今天 星期四了
两网难民恨贪官(白正腐)
kid12112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3870
精华: 1
发帖: 213
在线时间: 68(时)
注册时间: 2008-03-09
最后登录: 2013-03-08
53楼  发表于: 2012-11-26   
行情来了,有些人还空着肚子怎么办?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52楼  发表于: 2012-11-26   
回 楼主(伍零憝) 的帖子
伍零憝你好
2、退市公司仅仅退出沪深交易所的主板市场"------------这句又再考虑了一下, 建议是否改为"退市公司还没有完全退出主板市场".

因为用主板账户就可买卖, 而且还是在深交所的主机系统交易,  也就是说是在场内交易系统交易转让, 而非场外,  并没有完全退出深交所主板市场.

qwe987123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21700
精华: 35
发帖: 1879
在线时间: 1282(时)
注册时间: 2009-08-27
最后登录: 2016-11-14
51楼  发表于: 2012-11-26   
辛苦了上海投资者朋友,坚决支持!
丰雨同舟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90168
精华: 0
发帖: 738
在线时间: 196(时)
注册时间: 2011-08-17
最后登录: 2013-05-31
50楼  发表于: 2012-11-26   
回 50楼(北京懵男) 的帖子
这仅仅是开头的第一步,但绝不是最好的结果,结果还早着呢。
北京懵男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31333
精华: 0
发帖: 161
在线时间: 103(时)
注册时间: 2010-01-23
最后登录: 2013-05-13
49楼  发表于: 2012-11-24   
届时,原NET系统、STAQ系统、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都会平移到这个“新三板”上来。
===就是最好的结果呀
jfmjjst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41846
精华: 1
发帖: 536
在线时间: 425(时)
注册时间: 2010-06-30
最后登录: 2020-08-27
48楼  发表于: 2012-11-24   
像以前一样,座谈2小时,再拍拍屁股走人,我劝你们还是别去,浪费时间和金钱。要去就一定要惊动媒体,要搞点声势。否则再过10年也没人理你
读懂万和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255
精华: 6
发帖: 2688
在线时间: 5732(时)
注册时间: 2007-08-11
最后登录: 2020-04-07
47楼  发表于: 2012-11-23   
引用
引用第45楼y1y3y2于2012-11-23 14:53发表的  :
因400037达尔曼从主版退市而来三板的人坚决支持!向上海三板投资者朋友致敬!


成交日期    成交时间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操作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票余额    发生金额    手续费    印花税    其他杂费    资金余额    合同编号    市场名称    股东帐户    
20121116    15:00:18    400037    达尔曼 1    证券买入    7400    0.750    5550.000        -5566.650    16.650    0.000    0.000    54.420    1058    三板A    4000338858
以实际行动买进,挺你!!!
ygayg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511
精华: 6
发帖: 2348
在线时间: 3708(时)
注册时间: 2007-08-26
最后登录: 2025-05-13
46楼  发表于: 2012-11-23   
捐款了,
y1y3y2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99
精华: 18
发帖: 3493
在线时间: 1637(时)
注册时间: 2006-12-12
最后登录: 2022-04-07
45楼  发表于: 2012-11-23   
因400037达尔曼从主版退市而来三板的人坚决支持!向上海三板投资者朋友致敬!
tjnk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5571
精华: 45
发帖: 4539
在线时间: 6971(时)
注册时间: 2009-01-08
最后登录: 2017-09-03
44楼  发表于: 2012-11-23   
回 42楼(大林) 的帖子
2013年1月1日就可看出证监会是否落实十八大精神。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tjnk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5571
精华: 45
发帖: 4539
在线时间: 6971(时)
注册时间: 2009-01-08
最后登录: 2017-09-03
43楼  发表于: 2012-11-23   
回 42楼(大林) 的帖子
2013年1月1日就可看出证监会是否落实十八大精神。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42楼  发表于: 2012-11-23   
老三板的未来是检验证监会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试金石
茅庐居士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015
精华: 12
发帖: 1098
在线时间: 1070(时)
注册时间: 2010-04-15
最后登录: 2017-05-01
41楼  发表于: 2012-11-23   
老退市股与主板股票“S*ST”同根同源,都是我国A股市场初期投资者合法权益被大股东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无情侵害的历史见证!
      “ 股权分置改革”,开启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新篇章,公司法人结构整理得到完善,大批“S*ST”股票在国家的阳光政策下得以重生,投资者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旗下得到有效保护,而同样深受其害的老退市股似乎被历史遗忘,百万老股民苦等不到政策的春风能绿遍老三板大地!天理何在!
       希望管理层不厚此薄彼,标榜“三公原则”而人为制造不公不正,对老退市股先恢复“S*ST”的称呼,立刻特别停牌,参照“S*ST”股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做好A股市场“股改清欠”收官工作,维护“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振政府行政公信力!还百万老股民公平公正!
        拖不能解决问题,相反会让人对新证监会领导的行政能力产生深深的疑问!请领导重视!

这个必须提!
瓷慈心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4457
精华: 0
发帖: 171
在线时间: 172(时)
注册时间: 2007-05-23
最后登录: 2015-02-09
40楼  发表于: 2012-11-22   
“小散多了,股票自然会跌,这理谁都懂。”我想:人多了,买的人多,股票会涨,我们就买不到低价的了。当然,别人不一定会来。37楼说的这道理,我还真不懂,请 kid12112 或哪位知道的高手 解释一下。谢谢!
我错了吗?请告知:谢谢!!!
lq8944940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4853
精华: 3
发帖: 357
在线时间: 1424(时)
注册时间: 2008-09-24
最后登录: 2025-02-09
39楼  发表于: 2012-11-22   
离上海太远,何时进京,算我一个。强烈支持。
狐山天风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72007
精华: 0
发帖: 39
在线时间: 41(时)
注册时间: 2011-02-13
最后登录: 2016-11-09
38楼  发表于: 2012-11-22   
杭州人民全力支持!
kid12112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3870
精华: 1
发帖: 213
在线时间: 68(时)
注册时间: 2008-03-09
最后登录: 2013-03-08
37楼  发表于: 2012-11-22   
维吧维吧,找曾处钱处都行,悄悄的,别把小散都引进来了,小散多了,股票自然会跌,这理谁都懂。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