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5楼jay-hzf于2012-12-02 16:06发表的 回 4楼(我从山中来) 的帖子 : 是啊,我不知道红色地带版主要那样解读,其实两网也好,退市也好,大家都是难兄弟,关键时候相互支持鼓励,而不是出现分歧和不同的声音,打虎不离亲兄弟啊。支持两网股就地解决,也动起来!
引用 引用第4楼我从山中来于2012-12-02 16:02发表的 : 主板退到代办系统后十二个月就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这点不假,可老三板那些退下来的许多早已经超过了十个十二个月,难道不能提出重新上市吗?怎么能说这次的政策和老三板没关系呢?其实,这就是所谓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引用 引用第2楼jay-hzf于2012-12-02 15:27发表的 回 1楼(红色地带) 的帖子 :第九条退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后,可以向本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老三板退市股与现s*st股同根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