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必须赔偿两网公司和两网投资者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从 特区版块 移动到本区(2012-07-13)
两网系统是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这是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明文规定的。是不容置疑的。然而有关部门当年却以清理非法市场的名义,以暂停交易的手法关闭了两网系统。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将两网公司定为非上市公司,制造了我国证券史上的一场大冤案。十几年来,广大投资者和两网公司几十次的到各个部门上访,但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是法制社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为什么这么大的冤案拖着不予平反解决?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在此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平反冤案,恢复两网公司的上市公司资格,无条件平移交易所上市。同时,国家必须赔偿两网公司和两网投资者所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