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直播ST中钨
http://finance.ifeng.com/stock/pic/detail_2012_12/13/20134555_0.shtml#p=1 四问
一问湖南有色
暂停上市谁之过?
中钨因2006年—2009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其中2006年、2007年巨亏,最大的原因就是中钨2004年将难熔公司98%的股权置换成南宁德瑞科70%的股权,中钨在南宁德瑞科上共投资了3.1亿元,最后于2008年以1.2亿元变卖,这是当时的大股东株硬集团与中科信联手掏空上市公司的结果。株硬集团何许人也,正是湖南有色的前身。
未能复牌谁之责?
中钨在2010年、2011年连续盈利却不能复牌,其原因是关联交易、五不分开,这究竟是谁的责任?湖南有色早在2006年收购时就承诺“将其拥有和控制的与中钨高新构成同业竞争的硬质合金等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中钨高新,使中钨高新形成集钨矿山、钨冶炼、钨粉末、硬质合金及深加工完整的钨产业链,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钨及硬质合金产业的强势企业”。可惜时隔6年,此承诺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令人气愤的是在暂停上市后的2年时间内,大股东根本无作为。
重组未过谁之罪?
证监会开始打击圈钱、假重组,湖南有色才不得已于6月底出台重组草案,还是2007年的老方案,其中漏洞百出,涉嫌违法违规,按此方案重组后中钨仍旧缺乏持续盈利能力。大股东不听取意见,到处拉票,执意强行冲关,最终被证监会重组委员会否决,把全体股东逼上绝路。如果9.7投票否决,还有3个多月的时间重作方案,但当时董秘在互动平台上威胁9.30是大限,可事实呢?重组失败,大股东罪责难逃。
二问五矿集团
五矿集团于2009年底收购湖南有色的股权,中钨于2010年4月暂停上市,初看好像五矿对中钨的暂停上市并无责任,但这只是表象。央企收购地方国企,要做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尤其是对湖南有色旗下的上市平台。2004年五矿就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中钨做过调查。很遗憾,由于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利益无法协调平衡,导致了五矿集团在此次中钨重组的过程中,“只动口不动手”,损害了央企的形象。现在看来,五矿集团把关铝当亲儿子,而中钨只是个二婚的拖油瓶。央企到底是以国家、社会、人民利益为重,还是以金钱为重呢?
三问深交所
既然中钨未能复牌的原因是关联交易、五不分开,那请问深交所,自存在这一情形的1999年起至2010年4月之间的十年时间内,深交所有没有提示过中钨的投资者:中钨存在因“关联交易、五不分开”可能导致丧失上市资格?如果有,这次退市我们中小投资者无话可说;如果没有,请问退市的新法怎么能够溯及既往,2012年的规定怎么能用在2010年停牌的中钨身上?请解释。
问证监会
中小投资者很感谢证监会一直致力保护投资者,严厉打击圈钱、假重组,我们也注意到证监会的领导最近提出了:“全面强化对失信主体的诚信约束和惩戒。当前市场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问题,有些方面还比较突出。对于一些上市公司其大股东开“空头支票”、不兑现承诺、不履行义务、寻找各种借口逃避承担责任的严重失信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请问证监会,像中钨大股东这样6年未兑现承诺的情况,如何解决?难道是以退市的方法解决吗?
最后我测算了一下全体股东退市的损失:
大股东2003年转让中钨股权获得1.25亿元、2006年支付1.85亿收购中钨股权,但是其通过2004年难熔公司的资产置换获益1.7亿元,其实际成本为-1.1亿元,退市无损失。
法人股东已经在股改解禁期满后减持,其持股成本为负数,退市无损失。
中小股东的持股成本是真金白银的血汗钱,退市则家破人亡。
如果退市的断头刀落下,被屠杀的是中小散户,而大股东、法人股东没有丝毫损失。
三公何在???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