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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大家有没有发现三板帐户其实是由深交所挂号管理?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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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大家有没有发现三板帐户其实是由深交所挂号管理?

有些同志说上海方面可能对老三板带有情绪,但是我觉得老三板是不是归由深交所统筹负责,直接管理?未来老三板的出路和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深交所了?所以上交所方面如果与管理老三板无关,自然就不会过多干涉。以后新产生的退市公司自然找回自己的婆家,分流到各自的转让系统或自选场外市场?目前深交所对于退市公司已经提出新老划断,未股改继续参照主板股改等政策话题,但是本人还是觉得远远不够,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沉重,特别是债务和大股东倾占问题,违法犯罪问题,小部分公司股权混乱问题等等一切都需要待解决,这个是需要地方政府和公司层面也一起参与推动的。
两网的问题现在相对比较复杂,目前来看还不明朗,看经营看业绩像“退市股”,看历史看源头像“非上市公众公司”尽管我们一直要求符合“上市公众公司”的身份。最后清晰的定位我想必是决定两网股最终流向的关键,本人倾向于留在已经有明确信号的深交所转让系统,等待救贖的时机,就地优先无条件回归正统,而不是去所谓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平台掉进之前挖好的坑!
大家可以打开自己的交易软件,三板帐户其实是挂在深户下面的!老三板未来归深交所管?!
[ 此帖被jay-hzf在2012-12-16 20:5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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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ylbs 威望 +1 2012-12-17 http://38888.uueasy.com/read-htm-tid-83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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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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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16   
对于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所有退市公司包括“老三板”公司。二是为防止恶意炒作,在审核重新上市申请时,增加了对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及退市后公司是否因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关注的内容。-----------深交所
小石头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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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16   
最关键第五十六条公司申请公开或者定向发行股份、债券以及其他证券品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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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16   
重新上市制度是疏通退市渠道、形成公司“能上能下”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一方面可以转入全国性场外市场系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使得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的渠道。另一方面,股票已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终止上市情形且重新达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还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要经过IPO程序。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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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2-12-16   
上交所只接受收上交所的

深交所接收老三板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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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2-12-16   
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一些市场人士担心未来借壳上市的规则不统一,会使公司借壳门槛更低。据悉,对上市公司退市后包括借壳上市在内的并购重组事项,证监会相关部门将按照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对其进行有效规范,使退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标准与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会形成借壳上市的双重标准。---------题外话,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否已经说明三板壳资源的优越性已经引起资本市场注意?真的不存在双重标准吗?按目前来看我觉得绝对有双重标准!一个是地方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动力,一个是未股改非流通股东参与资本运作的动力,利益驱动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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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2-12-16   
同时,为了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按照稳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原则,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对存量增量公司区别对待,新老划断,妥善安排。新规则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题外话,目前按规则来看,这里针对较多的应该还是暂停上市的公司,那么我们之前所讨论的三板退市股公司其实与现在暂停上市的s*st股公司同根同源。深交所是否愿意,乐于接受这个事实!这个是我们争取更多有利政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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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an168 威望 +10 2012-12-16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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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2-12-16   
欢迎各位前辈,朋友指导指正!辛勤劳动,申请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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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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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2-12-16   
回 楼主(jay-hzf) 的帖子
深交所快讯:周日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适用于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
连创业板都不包括,如果价位合适趁现在换成退市股还来得及,也不枉在老三板这么多年,等场外大资金进来就没机会了。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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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2-12-16   
回 9楼(haitengfei) 的帖子
是的,创业板其实之前已经明确不可以借壳直接退市,目前来看退市以后应该是没有机会进入转让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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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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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2-12-17   
jay-hz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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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2-12-17   
引用
引用第5楼jay-hzf于2012-12-16 20:22发表的 :
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一些市场人士担心未来借壳上市的规则不统一,会使公司借壳门槛更低。据悉,对上市公司退市后包括借壳上市在内的并购重组事项,证监会相关部门将按照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对其进行有效规范,使退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标准与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会形成借壳上市的双重标准。---------题外话,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否已经说明三板壳资源的优越性已经引起资本市场注意?真的不存在双重标准吗?按目前来看我觉得绝对有双重标准!一个是地方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动力,一个是未股改非流通股东参与资本运作的动力,利益驱动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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