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退市大幕开启 问责与赔偿怎可缺席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退市大幕开启 问责与赔偿怎可缺席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执行合并操作(2012-12-28)
退市大幕开启 问责与赔偿怎可缺席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5,20121227265754744.html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沙发  发表于: 2012-12-27   
退市大幕开启 问责与赔偿怎可缺席
退市大幕开启 问责与赔偿怎可缺席

www.eastmoney.com2012年12月27日 20:29潘清
手机免费访问 eastmoney.cn|字体:[url=javascript:void(0);][/url][url=javascript:void(0);][/url][url=javascript:void(0);][/url]|我有话说 [url=javascript:void(0);]查看评论(0)[/url]


  面对步步逼近的退市大限,*ST家族上演“悲喜剧”。在两家公司铁定退市的同时,多家
上市公司因恢复上市申请获通过而“死里逃生”。
  股市优胜劣汰机制开始发挥效用让人欣喜,但对于“裸退”的担忧仍挥之不去。
退市大幕开启的同时,问责和赔偿怎可缺席?

  *ST公司上演“悲喜剧”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安排,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在12月31日之前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12月26日,深交所通过了*
ST中钨(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9家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在此之前,*ST丹化(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两家也获“放生”。
  与之相比,*
ST炎黄(行情 股吧 买卖点)和*ST创智(行情 股吧 买卖点)并没那么幸运。由于恢复上市申请被否,如无意外两家公司将成为新版退市制度颁布后,证券市场首批被勒令“退学”的“差生”。
  经过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后,曾被质疑形同虚设的退市制度开始发挥优胜劣汰的功效。这也意味着多年来
A股市场只进不出的格局将被打破。
  “‘不死’神话扭曲了股市的价值体系,绩差股频频被爆炒,也成为
中国股市投机风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这个角度而言,退市制度的落实将有效引导A股向价值投资的正轨回归。”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说。
  优胜劣汰岂能忽视问责
  对于首批准退市公司的去留,绝大多数股民和专家支持“该退就退”,一些持有这些股票的股民则觉得“冤枉”。对于相关问责机制“缺席”的质疑不绝于耳。
  首批退市的两家公司中,*ST炎黄被查实2006年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虚增物流代理收入、虚增债权转让收入等违法行为,并通过虚增利润使公司2006年业绩由亏损变为盈利。
  对于此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是否仅仅依靠退市就能惩戒?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
上市公司在IPO和再融资的过程中,把能圈的钱都圈去了。股民对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大量的贡献,最后由于高管和大股东胡作非为,甚至侵占公司利益、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退市,这杯苦酒还得让投资者、让中小股民喝下去。”长城证券研究总监向威达说。
  要实现“净化”的目的,证券市场必须要有退市制度。但在这一过程中,显然不能忽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对公司退市负有责任的主体,应该追究其责任。如果退市公司中存在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对董事、监事、高管、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责任追究。如果退市公司属于发行阶段“带病”上市,对其进行粉饰、包装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也应承担责任。
  在针对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的讨论中,多位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推动《证券法》与《刑法》有关条款的修改,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并明确证券民事赔偿中的损失计算方法,以增强退市责任追究制的威慑力。
  赔偿机制缺失怎免“裸退”之忧?
  在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看来,能否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衡量退市制度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在企业退市过程中,管理层应重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追究企业退市的相关责任,而不能将所有损失都推给投资者,造成‘裸退’的情形。”皮海洲说。
  一位来自辽宁沈阳市的网友也在某金融网站论坛上呼吁,必须将赔偿制度立于退市之上。“一家公司遭遇退市,控股股东虽然有利益损失,但他们在IPO时已经通过高价发行得到了超额利益,退市的损失已无足轻重,而个人投资者则成了他们的‘陪绑者’。这种‘一锅煮’的退市实际上是不公平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并不缺乏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但在监管和司法实践中,一些相关条款和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市场变化,中小投资者依然面临“*****难”的困境。
  在某网站进行的“退市新政和投资者保护”专题讨论中,许多业界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考虑提高证券行政罚款处罚数额,利用罚没收入设立投资者保护和赔偿基金,同时进一步研究保荐人赔偿、集体诉讼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大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因退市而侵害投资者利益现象的发生。
  对于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持续的改革注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但愿退市制度的完善过程中,问责和赔偿制度能尽早跟上,别让投资者为A股的纠错过程独自埋单。


yzm240508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38288
精华: 5
发帖: 3945
在线时间: 2310(时)
注册时间: 2008-05-12
最后登录: 2019-02-10
板凳  发表于: 2012-12-27   
讲讲而已,不要当真。害了自己。
tjnk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15571
精华: 45
发帖: 4539
在线时间: 6971(时)
注册时间: 2009-01-08
最后登录: 2017-09-03
地板  发表于: 2012-12-27   
回 楼主(大林) 的帖子
群众的利益只是嘴上说说罢了,真要建立赔偿机制,把公司逼急了,抖了老底,要牵扯出多少利益链条。
不补偿两网人,中国证券市场就不如赌场。
大地人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95703
精华: 1
发帖: 155
在线时间: 304(时)
注册时间: 2011-11-27
最后登录: 2015-12-30
4楼  发表于: 2012-12-28   
支持这篇文章的观点。
这是潘清发表在新华网的文章,潘清是新华网常驻上海资深财经记者,这篇文章反应的观点带有媒体官方意见,这是一篇好文。当然这仅仅是一篇好文章,不代表政策改变,但可以视为政策转向的信号。
sunnyone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17381
精华: 4
发帖: 1478
在线时间: 3149(时)
注册时间: 2009-06-06
最后登录: 2025-05-31
5楼  发表于: 2012-12-28   
yzm240508不时胡言乱语,建议将它禁入小草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6楼  发表于: 2013-01-11   
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工作。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