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老三板真正监管就要从信息的详细披露抓起!
老三板公司能否及时公布2012年业绩及限期拿出股改等重组方案
是检验证监会是否对老三板公司进行真正监管的唯一标准! 对老三板公司2013年4月30日之前证监会应该要求各老三板公司详细公布2012年业绩。
对不及时公布业绩的公司证监会要给予第一大股东行政处罚。
对第一大股东入狱的委托他人披露。
对于股权冻结的应该采用债转股进行偿债。
对拒不披露年报业绩的又无钱交罚金的证监会应考虑把大股东的股分进行缩减,做为重组时的让渡股分或补偿中小投资者!
在业绩公布过程中必须要对股改、重组等进行相应承诺!
[ 此帖被jlsylbs在2013-01-14 18:5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