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000787)*ST 创智:重大事项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楼主  发表于: 2013-01-11   

 (000787)*ST 创智:重大事项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山高路险 从 综合信息 移动到本区(2013-03-09)
  (000787)*ST 创智:重大事项

  *ST 创智于2013年1月10日收到公司管理人《关于创智科技应当继续推动资产重组的函》(创智重整函字【2013】第001号)。管理人称:2011年5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其中第五部分“经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创智科技必须引进重组方,并通过重组方向创智科技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目标是为了挽救企业、避免破产、使创智科技获得重生。目前,创智科技依照《重整计划》已对公司债务清偿完毕。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让渡并由未来重组方受让的79,323,390股创智科技股票由于重组方尚未确定仍存放于以管理人名义开立的重整专用账户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1条、第92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是具有实质内容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债务人的经营方案”是重整计划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鉴于创智科技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单纯的债务重组和现金支持并不能让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重大资产重组是使公司重生的关键所在。

  基于上述,管理人认为,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创智科技仍处于筹划和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的不可终止的进程中,并应最终根据《重整计划》经营方案的规定完成公司资产重组,以符合《企业破产法》和《重整计划》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和预设目标。

  公司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管理人的如上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认为,若召开股东大会,对是否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且进入整理期交易进行审议,则该审议结果可能因与法院批准的具有司法约束力的重整计划的内容相冲突而无效,故公司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工作。

jlsylbs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35866
精华: 29
发帖: 4566
在线时间: 2374(时)
注册时间: 2010-04-13
最后登录: 2016-12-22
15楼  发表于: 2013-01-12   
*ST创智也好,
*ST炎黄也罢,
你们觉得挺屈,
你们才刚刚退市,
有什么接受不了的呢?
如果你们都接收不了哪老三板人不早就熬死了吗?

你们的冤屈和两网相比只不过刚开头,
两网都十多年了,
早期的退市股也已十年已上,
人家就不屈吗?

所以,你们应该和老三板形成统一战线,
怎么也得象征性地到老三板住两天,
尤其得到北交的这幢别墅住一段儿,
否则你的人生阅历不足呀!

现在不管是两网股、退股市股也好,
新冤魂也罢,
政策都明摆在哪,
需要做的就是和公司一道寻找重组方来改善公司质地,
争取早日重新上市。
jlsylbs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35866
精华: 29
发帖: 4566
在线时间: 2374(时)
注册时间: 2010-04-13
最后登录: 2016-12-22
14楼  发表于: 2013-01-11   


股票暂停期间你们都干什么去了?


如果早有*****意识是不是这次就恢复上市了?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9467
精华: 3
发帖: 538
在线时间: 1388(时)
注册时间: 2007-09-28
最后登录: 2022-09-06
13楼  发表于: 2013-01-11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那就意味着直接进老三板或者别的股份代办系统交易,只是想跑的人无处可逃,想盘活资金的毫无出路。幻想一直暂停交易不可能,否则退市制度又成空话,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如果到了老三板也是以资产重组为由长期暂停交易那么对于原来的四十多家老三板公司则又一次造成新的更多的不公平!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12楼  发表于: 2013-01-11   
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工作。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11楼  发表于: 2013-01-11   
发表于: 2012-12-31   
   编辑
倒序阅读   全看   小 中 大

ST创智有条件恢复上市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会 议 纪 要时间:2012年12月30日16:10-21:00 地点:深交所二楼会议室参加人:刘海波 张女士 创友5人沟通会就*ST创智有条件恢复上市进行了沟通,深交所总经理助理刘海波表示以下几点意见: 1、*ST创智退市上审委已定,回旋余地不大,有条件恢复上市本人无法决定,按规则也不可能; 2、复核问题需上市公司在公告15日之内提出申请; 3、可以考虑不在整理期交易也可对三板不进行交易进行沟通; 4、对丁亮掏空上市公司问题,认为深交所没有司法权,无法处理; 5、拒绝了创友提出由深交所召集四川大地和创智小股东共同沟通的提议;最后商定,2012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和更高层领导继续沟通     请其它几位创友补充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10楼  发表于: 2013-01-11   
发表于: 2012-12-31   
   编辑
倒序阅读   全看   小 中 大

ST创智有条件恢复上市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会 议 纪 要时间:2012年12月30日16:10-21:00 地点:深交所二楼会议室参加人:刘海波 张女士 创友5人沟通会就*ST创智有条件恢复上市进行了沟通,深交所总经理助理刘海波表示以下几点意见: 1、*ST创智退市上审委已定,回旋余地不大,有条件恢复上市本人无法决定,按规则也不可能; 2、复核问题需上市公司在公告15日之内提出申请; 3、可以考虑不在整理期交易也可对三板不进行交易进行沟通; 4、对丁亮掏空上市公司问题,认为深交所没有司法权,无法处理; 5、拒绝了创友提出由深交所召集四川大地和创智小股东共同沟通的提议;最后商定,2012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和更高层领导继续沟通     请其它几位创友补充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9楼  发表于: 2013-01-11   
引用
引用第5楼jay-hzf于2013-01-11 10:43发表的  :
悲哀!只有老三板难民才是好欺负的,看看人家,有抗争才有胜利!!!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8楼  发表于: 2013-01-11   
回 3楼(haitengfei)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3楼haitengfei于2013-01-11 08:34发表的  :
他们的目标是驳回退市申请,不来转让系统。想想我们这些老退市股-民都给折磨傻了,还在争取在转让系统不去新三板,我们也应该争取全部按暂停股处理股改清欠,驳回十年前的不公退市。十年前的退市制度是三年亏损,第四年半年报亏损就退市。而06后就悄悄改成了三年亏损第四年年报亏损才退市并可无限期暂停。别小看半年,很多公司退市时就说政策太突然,扭亏时间不够,如果再有半年时间就不会退市。这么多年对老退市股-民是最不公的。

说的好.

以下二句话也同样适用老三板:

1.  “新规不追旧责” .

2.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是没有条款的。


老三板更应新老划断区别对待,  按暂停股处理,  然后恢复上市, 否则老三板大部分的公司无法回主板.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7楼  发表于: 2013-01-11   
引用
引用第3楼haitengfei于2013-01-11 08:34发表的  :
他们的目标是驳回退市申请,不来转让系统。想想我们这些老退市股民都给折磨傻了,还在争取在转让系统不去新三板,我们也应该争取全部按暂停股处理股改清欠,驳回十年前的不公退市。十年前的退市制度是三年亏损,第四年半年报亏损就退市。而06后就悄悄改成了三年亏损第四年年报亏损才退市并可无限期暂停。别小看半年,很多公司退市时就说政策太突然,扭亏时间不够,如果再有半年时间就不会退市。这么多年对老退市股民是最不公的。

说的好.

以下二句话也同样适用老三板:

1.  “新规不追旧责” .

2.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是没有条款的。


老三板更应新老划断区别对待,  按暂停股处理,  然后恢复上市, 否则老三板大部分的公司无法回主板.
jay-hzf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64216
精华: 5
发帖: 1222
在线时间: 828(时)
注册时间: 2010-11-11
最后登录: 2013-06-15
6楼  发表于: 2013-01-11   
不要意淫了,加紧卫权吧!!!
jay-hzf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64216
精华: 5
发帖: 1222
在线时间: 828(时)
注册时间: 2010-11-11
最后登录: 2013-06-15
5楼  发表于: 2013-01-11   
悲哀!只有老三板难民才是好欺负的,看看人家,有抗争才有胜利!!!
山薹裱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6863
精华: 14
发帖: 262
在线时间: 157(时)
注册时间: 2009-05-27
最后登录: 2018-10-31
4楼  发表于: 2013-01-11   
引用
引用楼主大林于2013-01-11 06:37发表的  (000787)*ST 创智:重大事项 :
  (000787)*ST 创智:重大事项

  *ST 创智于2013年1月10日收到公司管理人《关于创智科技应当继续推动资产重组的函》(创智重整函字【2013】第001号)。管理人称:2011年5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其中第五部分“经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创智科技必须引进重组方,并通过重组方向创智科技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目标是为了挽救企业、避免破产、使创智科技获得重生。目前,创智科技依照《重整计划》已对公司债务清偿完毕。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让渡并由未来重组方受让的79,323,390股创智科技股票由于重组方尚未确定仍存放于以管理人名义开立的重整专用账户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1条、第92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是具有实质内容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债务人的经营方案”是重整计划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鉴于创智科技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单纯的债务重组和现金支持并不能让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重大资产重组是使公司重生的关键所在。

  基于上述,管理人认为,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创智科技仍处于筹划和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的不可终止的进程中,并应最终根据《重整计划》经营方案的规定完成公司资产重组,以符合《企业破产法》和《重整计划》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和预设目标。
.......


漂亮一招!!
小虫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3742
精华: 2
发帖: 596
在线时间: 619(时)
注册时间: 2008-02-23
最后登录: 2019-08-17
地板  发表于: 2013-01-11   
当年为国企脱困,一些困难企业包装上市筹得资金,最后原形毕露,沦落到退市地步.这种卸磨杀驴强盗式做法必须纠正。
haitengfei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78166
精华: 2
发帖: 262
在线时间: 209(时)
注册时间: 2011-04-09
最后登录: 2013-04-24
板凳  发表于: 2013-01-11   
他们的目标是驳回退市申请,不来转让系统。想想我们这些老退市股民都给折磨傻了,还在争取在转让系统不去新三板,我们也应该争取全部按暂停股处理股改清欠,驳回十年前的不公退市。十年前的退市制度是三年亏损,第四年半年报亏损就退市。而06后就悄悄改成了三年亏损第四年年报亏损才退市并可无限期暂停。别小看半年,很多公司退市时就说政策太突然,扭亏时间不够,如果再有半年时间就不会退市。这么多年对老退市股民是最不公的。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沙发  发表于: 2013-01-11   
谭正标解读—公司管理人继续推进重组不进整理期〓

*ST创智被深证所判定退市,我谭正标和金康令及创联等积极*****的朋友都受到了一些批评和责怪,这对我们是不公正的!我在2012年12月25日委屈时写过一篇帖子,一直没有发出来!我谭正标习惯了争议,只要是自己认定问心无愧的事,随他人评说去吧!其实我们这些人都在背后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交涉和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今晚的公告,与我们所做出的努力是分不开!

今晚公告是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提出的,但是,能够获得深证所公告,说明是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我想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必然请示了中国证监会的。这仅仅是化解*ST创智退市矛盾的权宜之计。因为,我们的退市制度过渡期安排存在这一些缺陷:“新规不追旧责”违背了,退市改革风险和成本竟然让无辜的股民来承担,*****成功的中小投资者竟然受到退市的惩罚!这些让*ST创智退市成了苦涩笑话!最主要的是我谭正标发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判定*ST创智退市缺少法规依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url=about:blank]深圳证券交易所[/url]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是没有条款的。证监会和深证所也发现问题很大,但是,又不能公开矫正,否则会暴露退市政策出台过程中的差错问题。

今晚的公告又暴露出一个问题:*ST创智继续资产重组,如若重组完成后,是上转让系统交易呢还是恢复上市或者是重新上市?    这就必须要先界定退市决定是否生效执行。如若已经被决定退市生效,那么之后就要上转让系统交易再重新上市;如若深证所的退市决定不生效,才能当作处于暂停上市期间,资产重组完成后才是恢复上市。

只有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ST创智退市决定驳回,才是正确的途径。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ST创智退市决定缺少法规依据。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够让*ST创智重生有法律保障,之后才可能迎来优质的资产重组。

我谭正标依然坚定*ST创智不会实质进入退市程序——不进整理期交易不进转让系统交易,之前的差错一定会获得纠正!

                     

谭正标

                                                    2013年1月10日晚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