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1日01:45 来源:经济导报
2013年伊始,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开始实施,8日证监会又连发信息披露、申请文件、章程必备条款3个指引文件。可以预料,今年将是场外资本市场建设的“大年”。
近几日又有消息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于下周正式揭牌,且后续将有系列配套规则出台。前有新三板改革、扩容讯息,后有全国性场外交易平台构建,让市场对新三板乃至各地产权、股权交易所,以及老三板等所谓“场外市场”的未来发展,又燃起了遐想。 这一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交易平台将采取何种交易制度?给投融资双方设定了怎样的门槛?它又能否成为场外转场内的孵化器?打开转板大门的钥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将这一平台的建立形容为“打开转板大门的钥匙”。他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场外市场未来如果真做到规范、统一发展,并渐成气候,就会赢得场内市场的信任。所谓可否具有转板机制,就看它能否形成高低有序的股价和合理的估值,“毕竟,股价是认可度的大标准。”
对于参与其中的个股,董登新认为,那些综合表现良好,股价稳定有潜质的公司,在此板运行一段时间后,应有望得到更便捷的转场机会,“比如说,其IPO 时不必再去排队,而能够走一个专门的更快速的渠道。”
照目前发展来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层次”已基本具备,但各层次间还缺乏高效的转板制度。对此,董登新表示,转板通道是否顺畅,是激活场外市场的一大关键,不仅针对“入”,“出”也是如此,“美国的场内转场外实行无缝对接,若公司股价低于1美元/股,将在30个交易日后直接被打入场外交易。这一制度的好处就是让场内公司更关注自己的业绩和股价表现,对两个市场发展都有好处。”
此外,全国性场外市场的建立,让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看到了希望。青岛某投资网站负责人郝先生告诉导报记者,“像这样的网站,以前根本没有公众化的机会,现在平台有了,系列规则一出,未来我们也可能申请挂牌了。但刚挂上去或许没人要,不过新的监管指引文件中表明,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进行增发,那就能增资继续发展了。” 董登新也提到,全国统一定规则、定门槛,企业不用跑到各地去注册挂牌,有利于消除差异和歧视,聚攒人气,也方便投资者介入。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进入门槛预计不会很高。
但他也提醒说,从国内外情形看,场外市场都存在交易不够活跃的情形,“像美国的OTC,也有无人交易的股票。”另外,企业进入容易,退市的风险同样较高。做市商何时引入
目前,我国新三板运行还是采取“愿者上钩”的被动交易制度。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主办券商接到此委托后,并不积极作为,而是将定价委托申报至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登记备案,等待认可这一价格的买家上门。
这两种方式都显得被动,且缺乏公司股价整体定价机制。虽然交易的委托、报价申请、成交确认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办券商代为代理,但并非实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
因此,市场也在期待做市商制度、引入竞价交易、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等配套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是否会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揭牌,一并推出。
不少市场人士预计,这不会一蹴而就,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门槛也会很高,甚至会达到300万元之多。某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经理就透露,新系统仍不会使用竞价交易,还是沿用协商转让的方式。
不过,董登新表示,不久的将来,场外市场采用做市商制度,将是大势所趋。“这一市场的信披要求毕竟低于场内市场,俗话说越不透明的地方越需要做市商。”
“做市商不但有定价功能,还能激活成交,做市商之间的竞价也可使股价均衡。”董登新说。但他也提到,投资者自买自卖习惯一时还难以改变,更重要的是,这要求做市的券商有极强的定价、做市能力,规范性、自律性、监管强度要求很高。
也有券商预 计,场外市场做市商制度将于明年推行。
自从新三板改革、扩容的消息传出后,市场就有部分人担忧其会不会分流A股资金。对此,董登新认为,“不会分流。”而且,场外市场统一、有序的建立,还能够分流A股IPO 的压力,“有些排队达两三年还没发行的公司,以后或许愿意转道场外市场融资,若发展得好,也有望转板。”[ 此帖被tjnk在2013-01-11 07:0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