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bdzwq于2013-01-15 13:42发表的 “重新上市”,对老三板没有丝毫照顾 :
1、“重新上市”是新的退市制度的配套措施之一,不是专门为老三板退市股量身定做的,这项政策不仅老三板可以适用,今后所有的退市股都适用,是一项长效机制,所以,老三板是沾了退市制度的光,(包括配套融资),根本不是什么照顾和关心。
2、证监会多次公开强调退市制度要体现“新老划断”,强调“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但事实上这仅是针对主板市场的,对老三板没有丝毫体现,老三板并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按照“新老划断”的思路来安排,第一,老三板应该按照“恢复上市”的政策来对待,因为同期退市的不按要求来老三板的依然可以安排“恢复上市”,而来老三板怎么就不可以了呢?第二,老三板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并不仅不是体现“新老划断”,而是再一次的强制退市;是“老退市制度”与“新退市制度”的合并,对此,我们大家都应该清楚,至少不应该自我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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