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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两网公司与退市公司说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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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02-14   

两网公司与退市公司说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开办有十二年半,上市52家公司,共有56只A、B证券,管理层和投资者认为老三板挂牌由“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组成,并称之为“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这种说法是否严谨和正确?

从“出身”来说,有8家公司在1999年9月9日两网STAQNET)系统被停止运行前挂牌的,2001年7月16日后进入老三板挂牌。有44家公司原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受到史美伦凶残迫害不清不改一退了之后,个别於2001年末在三板挂牌,绝大多数在国务院2004年2月颁布“国九条”后,被要求强制平移至三板挂牌。

众所周知,两网系统是专供法人股份在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买方与卖方间流通的市场,不可进入已公开发行了公众证券,专供其流通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

两网被证监会关闭两二年后,证监会批准开办“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经监管部门同意,有9家原两网被准予挂牌上市,2007年有“粤传媒”“增发”转市,现留有大自然、长白等8家。

三板市场不是“法人股”转让市场,是“现阶段”合法的包括上交所与深交所在内的三个证券交易场所(协会及证监会说滴)之一,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均可依法入市买卖公众化的证券。

经过长达12年之久的公众交易同质化,从法律地位讲,三板市场代码40、42开头的52家公司、56只证券,无论公司当初曾在哪个市场挂牌上市过,无论过去或现在被称为“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12多年来都是合法的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众公司”)”。公司股份由合法的“流通股份”及尚未“股改”还具有一定比例的“法人股份”一起构成。

本人建议大家依法改变俗称习惯:称“老三板上市的52家公司为合法的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板公众公司”;称新三板的谓新三板非公众公司”。

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近期颁发的规章或规定,凡公众公司存量的公众证券(流通股)在不同层次证券交易场所间向上申请转板实现“再上市”,无须向证监会申请履行IPO发新审批程序,仅可直接向交易所递交“再上市”申请,由交易所审核作出裁决。

日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对老三板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作出明确5项答复,老三板公司在转板“再上市”前可以展开“股改”。股改后如果符合“再上市”条件的,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再上市”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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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z 威望 +10 2013-02-14 优秀文章
qyan168 威望 +10 2013-02-14 还要让更多人知道国庆彩排设备维修黒幕, 国庆彩排完了没 ?
wbl 威望 +10 2013-02-14 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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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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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02-14   
还要让更多人知道国庆彩排设备维修黒幕,国庆彩排完了没 ?
还要让更多人知道:中国股票就像两网,监管层可以随时说你非法你就是非法,扣定非上市你就是非上市!还可以随时突然袭击关闭、随意剥夺融资权流通权十几年、随意强拆强迁都可以!这就是所谓的法制。
[ 此帖被0909在2013-02-14 22:0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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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庐居士 贡献值 +5 2013-02-15 支持!
qyan168 威望 +10 2013-02-14 优秀文章!棈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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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aobeihei
茅庐居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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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02-14   
“老三板公司在转板“再上市”前可以展开“股改”,股改后如果符合“再上市”条件的,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再上市”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了。 ”
“清欠股改”证监会必须负起历史责任,不能装糊涂,踢皮球,要有担当,给具体扶持政策,要有时间表!
小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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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02-15   
回 楼主(华山) 的帖子
当年受到姓社姓资问题困扰,诞生了独特的“定向募集”形式。

名义上是定向募集,其实,对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其实是没有限制的,我就是通过公开销售渠道购买股份,最后被定义为“内部职工股”股东。


当然也其他办法,珠海恒通(港岳1)的法人股东东风汽车公司购股资金就是职工集资购买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victor750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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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3-02-15   
"日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对老三板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作出明确5项答复,老三板公司在转板“再上市”前可以展开“股改”,股改后如果符合“再上市”条件的,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再上市”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了。 "

两网股也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以“再上市”前,展开“股改”是有依据的,两网股也应该股改送股给流通股东补偿。两网股在2001年进入三板的时候,都是高价开盘的,流通股东都是高价接盘的,股改补偿是必须的。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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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3-02-15   
[quote]引用第4楼victor7505于2013-02-15 11:52发表的 :
"日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对老三板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作出明确5项答复,老三板公司在转板“再上市”前可以展开“股改”,股改后如果符合“再上市”条件的,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再上市”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了。 "

        两网股也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以“再上市”前,展开“股改”是有依据的,两网股也应该股改送股给流通股东补偿。


        毫无疑问,必须的!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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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庐居士 贡献值 +1 2013-02-15 支持!股改清欠必须补课!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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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3-02-15   
华山前辈对法规研究的透彻,绝对支持,赞扬
上善若水
伍零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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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3-02-15   
建议大家依法改变俗称习惯:称“老三板上市的52家公司为合法的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老三板公众公司”;称新三板的谓新三板非公众公司”

gl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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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3-02-15   
回 7楼(伍零憝) 的帖子
支持!与时俱进,有利一致向管理层要回属于老三板公众公司的权利,也表明比新三板非公众公司高一个档次。
伍零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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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3-02-15   
大家看懂了:

有人制造“非上市”“浑沌概念”目的是为了掩护权势利益集团纳其钟情的“非公众公司”为妾。

他们不停宣传说教40、42为“非上市公司”;43也是“非上市公司”,骗上瞒下,忽悠法律。

而事实和法律上,40、42为“公众公司”;43为“非公众公司”,完全两码事,不是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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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nk 威望 +10 2013-02-16 支持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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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y3y2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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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3-02-15   

支持上海与北京的难友们节日后继续探亲访友,为老三板的未来——清欠、股改、重整、重组去争取好的政策,以便真正地对我们的股市正本清源,惩罚罪恶的掏空者,给十年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三板苦民一个交代、一点补偿。空谈误国,实干兴帮,大家就少一点争吵哈。茅庐居士是个好同志,热心卫全,本人支持其解决三板问题要有具体方法和时间表的观点,很多从主板被迫来到三板的苦民有的年事已高,也有在临死之前看不到三板的一点希望而死不瞑目者,想一想那些套空者拿着国家、银行、股民的钱花天酒地,而三板的苦民哭天罄地过着悲惨、凄凉的生活,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NND这世道TMD也太不公道了!
茅庐居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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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3-02-18   
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前,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的股票转让及信息披露制度原则上维持不变
这个时期,是味全的黄金时期,力争老三板历史问题在这个时间段彻底解决,“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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