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并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改变了什么?
1、改变了证券的性质。众所周知,当年关闭“两网”的理由分别是“国庆彩排”和“机器检修”,直到今天也没有说两网公司是退市;后来成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理由则是“为了给NET系统和STAQ系统公司股票提供一个可以交易的场所”,也没有谈到退市的问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虽然后来也安排了退市公司挂牌交易,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仍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内部,各种法律文书以及税收环境等仍旧将其称之为“经国家批准的”的“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两网”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期间虽然性质特征不再鲜明,但“上市公司”的法律依据没变,两网公司“上市公司”的身份自然也就没有改变。“两网”并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表面上看还是进入了另外的一个合法的交易场所,但这个交易场所是一个“场外市场”,性质与“两网”,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都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此这一并,两网股票的性质就根本上给改变了。
2、“以权代法”变成了铁证。“两网”的法律依据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管我国的《证券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了,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仍没有被公布废止,这充分说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仍然是有效的。证监会最近制订并发布实施的一系列关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其性质都属于“部门规章”的范畴,按照我国“立法法”中“下位法”必须服从于“上位法”的原则,将“两网”并入新成立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行为,就明显的具有了以权代法的嫌疑,换句话说,“两网”并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踏进门槛那一刻起,证监会“以权代法”变成了铁证。
3、所有的承诺都变成了欺骗。“两网”关闭十四年了,坦率地说,在这是十四年里证监会是一直都在承诺要“妥善解决两网历史遗留问题”的,证监会的这些承诺不仅有口头上的,也有书面的;不仅有私下的,也有公开的;不仅有以公函的方式向两网公司承诺的,甚至还有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公开印发的,这些都是事实,有凭有据。证监会将“两网”并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也就是进入了另外的一种程序,以上十四年的承诺也就有了一个结局,证监会所谓的“妥善解决”也就是将“两网”并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两网”并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之后,即使以后真的再解决,其解决的也不再是什么两网历史遗留问题了,“重新上市”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2013年2月18日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