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13楼glh于2013-02-22 23:09发表的 Re:回 2楼(太白山) 的帖子 :
这一条对老三板中1日股的影响尤其要引起注意。
这条应该是针对新三板的,老三版到目前为止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则
1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收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后,这些公
司是否改按《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股票转让、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答: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的情况较为复杂,其在原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执行的是与中关村试点不同的交易制度和信
息披露制度。鉴于《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规章、规则7
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新退市政策实施后,两网公司和退市
公司监管依据发生了变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章、政策的调整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统筹研究两网公
司和退市公司市场相关规则调整方案,并做好相应的技术系
统准备。
但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前,为了平稳过渡、维护市
场秩序,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的股票转让及信息披露制度原
则上暂维持不变。为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了《关
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两网公司及交易所市场退市
公司相关制度过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比照原代办股
份转让系统相关制度,制定了《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
让暂行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
请相关市场主体按照上述办法办理相关事宜。需要指出的
是,如果上述公司、市场参与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相关
办法要求,我们将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监管
措施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