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aike.baidu.com/view/3038392.htm介绍形式上市是指已发行证券申请上市的一种方式。该方式不需要在上市时再发行新股,因为该类申请上市的证券已有相当数量,并为广泛的公众人士所持有,故可推断其在上市后会有足够的流通量。
介绍形式上市在境外是常见的一种上市模式,目前国内还没有类似的模式。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在三种情况下一般可采用这种模式。
一是申请上市的证券已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俗称“转板上市”。从香港创业板转到主板上市就属于这种类型。
二是发行人的证券由一名上市发行人以实物方式分派给其股东或另一上市发行人的股东。
最后一种就是换股上市有时也采用这种模式。比如,联交所规定,海外发行人发行证券,以交换一名或多名香港上市发行人的证券,而该香港发行人的上市地位在海外发行人的证券上市的同时将被撤销。
介绍形式上市可以把企业融资和证券上市在时间上分开,给企业以更大的灵活性。比如说,有些企业有分拆上市的需求,但暂时没有融资需求。国内市场也有这种情况,如当初格力电器(000651)和珠海中富(000659)等企业都是通过定向募集发行股票后在一级半市场流通,后来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同意,转到A股市场流通。
但是,众多类似的上市,都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证监会改革发审委成立后,历史遗留问题直接在交易所上市这种模式也销声匿迹了。众多非上市的公众化公司也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 (
去年两会时,证监会答老三板投资者说要勇于面对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转板政策很合理,就等时机了。退市股好解决有重新上市政策;两网股两边靠不上,重新上市不行、ipo也不行,弄么办?好同志谢庚能力强想出个好点子:重建北交所用“介绍上市”解决黑牢里的老前辈两网股。老领导树清主席很满意,立即作出指示:北交所总经理非好同志谢庚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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