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董登新一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必须处以矫形
小石头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48909
精华: 12
发帖: 1003
在线时间: 1178(时)
注册时间: 2010-08-15
最后登录: 2016-08-15
楼主  发表于: 2013-03-22   

董登新一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必须处以矫形

管理提醒: 本帖被 股海拾贝 设置为精华(2013-03-24)
董登新一个猪狗不如的禽兽!
                                          质疑董登新退市论        

     董登新乃武汉科技大学的教授,整天打着价值投资旗号,狂嚷要大面积退市,并反对借壳和重组!却避而不谈美国上市公司退市所连带的问责赔偿制度,险恶用心何在?作为学者他自己是否研究过我国上市公司为何退市的深层次原因吗!?
    黄奇帆曾说:我国证券市场90年代起步时,上面给各个省分配上市指标,地方政府拿到上市指标后,谁企业困难了就把指标给谁去融资。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困难公司,你现在还让它退市、让股民破产,良心何在,既不现实也不公平,与锦涛提出创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对这样的公司用重组来解决问题,既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尚主席其实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上任证监会主席7年,就没有出现一个退市的,去年人代会期间还提出要大力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是因为一个股票在市场上,拥有它的不仅是这个公司的控股股东,更有大量持股虽少却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退市一旦实施,他们手中的持股就是废纸一张。上市公司好比大海中一只船,股民就是乘客,大股东是船老板,如果让船沉了就会害死乘客。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说得透彻:搞这么多频繁退市的,在全球目前只有美国(赔偿问责法制健全),其他众多国家却很少。我个人认为目前大陆学不了,连香港都学不了。前两年,香港证监会也曾提议:那么多壳公司亏损企业要清理,提高门槛,让他们退市,结果遭到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反对,最后香港证监会也放弃了。A股市场首先可以向中国香港模式、欧洲模式靠,但千万不要先向美国靠,因为美国模式是另一个极端,实行它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在我国总有那么一小撮所谓经济学家,轻易发表的种种言论,很难说根本目的不是要在经济上搞垮我们自己的国家,在人心上搞乱我们的人民!想想真可怕!史美伦在任三年就有43个公司快速退市被人打入地狱,如果没有后任的尚主席上任后把处于困境的国资公司进行全面清欠、股改重组,哪有今天我们国有上市企业辉煌,国有股大幅增值?在国有股占主体的我们伟大社会主义国家,请问股改重组收益归属于谁?还不是我党、政府、股民多赢?如果那个姓史的不离任,很有可能我国的千万家上市公司已经退市,也许会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发生美帝国主义所期待的变故!大家冷静想想会明白:整天号称市场经济就要自生自灭的美国,为何在他们自己国家金融危机时,用纳税人钱去拯救私人企业?花旗、通用……美国所作所为是那些教条主义书呆子们永远都想不到的。周俊生说过:市场上经常出现一些绩差股股价大幅上升,甚至连拉数十个5%的涨停,马上舆论一片哗然,垃圾飞上天了?中国股市投机猖獗?这个看似简单的推断,完全是认识理念误区!由于重组整合会使那些ST公司的基本面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它的股价也相对应其内在价值,然而这种价值回归正常现象却被一些所谓的经济研究者指责为投机过度。事物有两面性,一方面:因为公司基本面的变化自然会促使其股价出现上升,已不能将其与原来那个亏损企业同日而语。另一方面:在这种股价上涨过程中,确实有可能隐藏着各种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是需要严厉打击,但这是市场监管的问题,我们不能因为这种监管上的缺失、有难度而把板子打到重组整合这种有益的市场行为上。
   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股市活力和永恒题材。这不仅需要监管部门提供各种配套政策,还需要监管部门乃至整个市场转变思路,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允许资本市场存在垃圾公司。我们的主流舆论一直强调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市场,其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求上市公司都能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但这种理想主义的想法有一定的片面性,也是不切实际的,请问蓝筹股是圈钱多还是分红多?一个市场的上市公司应该是多层次的,有绩优公司,也应该有垃圾公司,现在蓝筹将来未必是蓝筹,现在垃圾股今后可能就是蓝筹。垃圾公司的存在并不可怕,如果重组整合等各种市场化手段得到充分运用,它们提供给投资者的盈利机会并不会比绩优公司少,中外资本市场已经为此提供了丰富的实例,亚马逊亏八年仍受股民拥戴:敢与苹果比创新!像美国苹果公司前几年业绩极差,但看他这几年呢?去年的业绩比美国微软公司都好,像巴菲特类似投资案例也很多。目前绩优大盘蓝筹股价不能上涨,最大原因是国际上大盘蓝筹市盈率也就10不到,而我们普遍大盘蓝筹市盈率也在15上下,同时香港H股也制约股价。大部分A+H同股同权同酬还打折。我们保守投资者趋于买蓝筹安全性相当更高,激进投资者想多赢利也正常,就应更全面考虑目前低价业绩差股票的是否存在未来成长和重组预期!董登新整天呼吁股民远离ST垃圾股,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老是在只强调退市?其实我们不反对退市,保护中小股民必须放在首位!大股东上市圈钱,把股票做出亏损,然后退市,大股东有损失吗?真正亏损的是那些股民,而且现在是全流通,退市之前,大股东再卖掉大部分股票得到大笔现金。要退市可以啊,罚大股东拿一笔钱,补偿股民。有些ST虽然净资产是负的,但说不定他们的厂房土地值钱啊,会大幅增值啊,退市了,那些土地是不是又被大股东暗地里拿去卖?还有,你说ST差,但人家愿意来重组啊,你就眼红病?ST怎么了,难道因为股民买了ST就要搞死人家,你这是什么逻辑!一些ST质地很差吗?那些业绩只有一两分钱的股票跟ST股票有何区别?这些业绩差的股票可以重组,ST股票重组你就说不行?有些ST股票的大股东有实力或者大股东是国有股东,有优质资产可以注入,难道就是因为有国资就不能按照国际惯例去注入重组?存在就是合理,一只ST股票8元,有公司愿意去借壳重组,难道不行?难道不允许并购重组?做人要正直善良!真正要为股民着想的,应该是规定借壳重组注入资产的盈利要达到什么规模,例如规定重组后连续三年的利润必须达到多少,这样才是好规定,而不是只在说退市威吓广大老百姓!只在说退市。每年发那么多新股,让那些造假股票上市,这就可以?说到ST股票重组后大涨,套牢的是高位买入的股民,我就纳闷了?那些不是ST股票的股票重组,也是同样大涨,也有同样在高位买入被套的股民啊。中石油48元开盘,现在多少钱?当初48元买入的股民被套了就可以?股市都有风险!董登新你自己有空去看看新浪股吧,就知道老百姓是如何评价你!
    推进重组,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持国资保值、增值,是国家长期政策,是保证上市公司总体质量的必要途径,最近就有个别学者对中航对ST北亚借壳重组颇有言辞,说退市制度吃了一记闷棍,只能说对北亚孤陋寡闻,2009年4月1日,北亚股份原董事长刘贵亭(系刘志军同党)因挪用资金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公司一度是铁路第一股,有辉煌过去但却沦为贪腐温床,也是原有铁路混乱体制的缩影,从拥有优质资产到掏空贱卖资产逾40亿,丧失主营业务到了亏损退市边缘,股价也从20多元跌到只剩个零头,6万多名股民亏损累累,*****上访不断!借壳方中航投资副总经理郭柏春、王晓峰副部长指出,为了贯彻中央三个代表和创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来重组北亚并阐述了中航的重组北亚的复杂性、艰巨性、曲折性以及美好的前景展望。中航投资立足于中航工业集团,投资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助推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与腾飞,中航投资的未来前景广阔,对于实力很强的中航投资来讲,是很多ST股票梦寐以求寻求重组的最佳选择对象,只从中航投资自身利益考虑的话,中航投资应该去重组盘子相对更小的其他ST,但是中航投资是一个顾大局、负责任、讲诚信的央企,全力推进对北亚的重组和股改工作。此次重组充分体现了我党讲政治、重大局、讲诚信、谋福祉,建设和谐社会,重组共赢发展,证监会批准这样借壳重组是无可非议的!符合锦涛书记倡导创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国有公司连年亏损必然会产生矛盾,我们有义务去正确引导解决矛盾,尽量不轻易提退市再制造一个新的矛盾出来,试问当年许多股票不分青红皂白三年亏损就退市,难道就真能一退了之吗?石宪亮、古振军在《创业板退市制度与赔偿制度同行》一文中说道:现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的主板退市公司有40余家,这些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包装上市、大股东疯狂套现和违规担保等情况,已成为证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也成为建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明镜”。为了不重蹈主板退市制度覆辙,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立应该重视有关惩治法规的建立,切实保护好中小股东利益,尽力避免出现公司管理层违规、股民挨板子的情况。

    张捷在《股市退市制度不能拔苗助长》一文中写道:我们不妨看一下外国的市场,与之相比较才能够让大家更好的认识问题的本质。首先外国市场是以机构为主的市场我们是以散户为主的市场,退市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是完全不同的。再进一步的就是海外的退市不是直接退出交易变成暗箱,而是退到柜台市场,海外是有完善的柜台证券交易市场的,但是中国这样的市场建设目前还很不完善,没有柜台市场小股东的股票难以交易,也没有了柜台市场经营着的监督代理,中外的退市本身就是不同的。还有就是海外的责任承担机制是完善的,对于上市公司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非常明确,大股东弄虚作假导致退市等情况发生,这个公司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当年安然公司的丑闻是直接造成世界级会计巨头安达信的垮台,但是中国处理了那么多的上市公司看到有哪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有所赔偿?因此我国建立退市制度是需要系统的和全面的借鉴海外的先进经验的,退市制度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不能不顾配套的拔苗助长,中国要完善退市制度,首先就是要建设好柜台交易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补充,让退市的公司有去处,然后就是对于上市公司退市以后责任的承担要明确,保荐人、律师、会计师和大股东如何承担责任保护公司的小股东和散户,我们完全可以按照美国银行破产时候的清偿办法一样,在退市的时候优先保护企业的中小投资人,以一定的手数完全补偿不同的股票账户,这套现的钱需要上市公司退市的时候回购或者保荐人回购等等,或者给一个保底的价格让退市公司或保荐人回购等等,总之退市制度开始之前,必须要有足够的配套制度,尤其是保障小股东的配套制度才可以。

    金水在《保护投资者看上去很美第三只眼看退市制度》一文中写道:退市制度带来的负面效果远远大于它的收获。主板退市制度产生了170万的股市“难民”,他们原本是资本市场的受害者,不仅没有得到赔偿,反而要为退市买单;对于那些像掏空猴王股份和蓝田股份造假退市的大股东来说,退市制度成为帮助他们洗清罪证的最好出口。政策出台的初衷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结果却损害了一大批投资者的利益。主板退市制度让一大批亏损的国有企业圈完钱退市,如今,创业板退市制度又将让一大批民营企业圈钱再退市,还冠以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实际上,投资者会被制度性“剪羊毛”。重要的不是退市制度,而在于建立保护投资者的索赔制度。笔者建议,创业板退市制度必须附带一整套投资者索赔制度,所有达到创业板强制退市条件的企业必须接受一项专门的调查,调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造假、欺骗和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监管层就可以启动帮助投资者索赔的法律援助制度,相关责任人必须履行赔偿责任,上市过程存在造假行为的,中介机构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市制度,不可以把退市后的一切损失由社会流通股东承担。公司造假上市,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导致退市一定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虽然西方有很多股市上的好经验已经过近百年的检验,可以参考但还必须考虑我们国情,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大程度上要考虑中国特色,安定团结放在第一位,更好维护国家和股民利益!我们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前无古人的道路,是英明的小平同志倡导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道路才迎来伟大祖国的春天!当年为了让国企三年解困,给困难企业以上市指标,让困难企业上市融资,有关部门是存在责任的;企业上市后,疏于监管,令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导致亏损和退市,有关部门是有监管责任的;大股东挪用、贪污上市公司资产后,没有制定严厉的赔偿制度、没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责任,有关部门还是有责任的;为了粉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强行让“问题亏损企业”退市,让其逃脱监管、逍遥法外,有关部门还是有责任的;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下强行推行退市制度,让流通股东进一步受到伤害,使流通股东的财产灰飞烟灭,有关部门更是责无旁贷!其实在中国证券市场这一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初级阶段,有这样那样的失误都是正常的,正如温家宝总理说:我国社会政治生活日趋活跃,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较好的维护,但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和贪污腐败等问题依然存在。中国现代化走到今天,先进落后并存,新旧矛盾交织,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中国。我们股市也要根据国情.更多考虑中庸之道,千万不要在和谐的社会中人为去树立仇视社会的群体!我们党也走过弯路,但是一向讲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即使对退市股再重组,股改和清欠也充分体现人民政府对广大饱尝身重灾难的股民关怀!明确对历史遗留问题应有的负责态度,与我们伟大的锦涛同志倡导创建和谐社会和目前维稳相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股市的退市制度的建立,仅仅如果从退市(减法)角度考虑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只是表面数量粉饰!对于绩差股资产重组行业整合是必备的手段!退市制度必须建立一定不能急于求成,要考虑到退市是着重交易制度惩罚,而不是一棒子打死,要考虑到民生也就是小股东和散户的利益在退市的环节得到充分的保障,否则必将造成比股市当中经济问题更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我们的执政者必须要全面考虑的大局观问题,但是过程必须是缓慢推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新任证监会郭主席不是辩证地说过要建成一个比较顺畅的专版机制,退下来可以,有公司搞好了你也可以再上来!但是决不是让被某些人捧为座上宾的董登新之类的伪经济学家用“一棒子打死法”去抹杀和玷污了祖国这些年改革开放的大好成果,如果像美国那样每年有几百家上市公司退市,在中国这个没有健全赔偿问责制度且散户为主的市场上,意味着每年都有上千万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大股东犯错误或没本事或因历史遗留问题,难道要先拿散户投资者垫背,我们的投资者做好这个思想准备了没有?答案是没有,所以董登新你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2条评分记录
华山 威望 +10 2013-03-25 董从来回避美国市场监管对投资者的保护,从来回避包装上市掏空退市对投资者掠夺的罪恶,的确是个“叫兽”
伍零憝 威望 +10 2013-03-23 把恶狗抽筋剥皮!
隐藏评分记录
大浪淘砂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12658
精华: 9
发帖: 1064
在线时间: 2747(时)
注册时间: 2007-11-29
最后登录: 2015-02-08
7楼  发表于: 2014-07-07   
支持   董登新一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必须处以矫形
大林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6771
精华: 59
发帖: 4654
在线时间: 421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1
最后登录: 2019-07-17
6楼  发表于: 2014-07-07   
切莫将索赔与退市胡搞在一起!
——新制度关键看点:三年内无公司因新规而退市
——新退市标准将从2012年起算,过去记录既往不咎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有人主张:股民应该向退市公司索赔。这是一种馊主意,但绝不是无知! 
  纵观世界各国股市,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索赔与退市挂钩。退市制度的职责十分简单,不够持续挂牌标准,就退市。因为法律允许上市公司经营失败,而公司只需以其现有净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即可。如果上市公司经营失败,可以退市,也可以申请破产,而且对于公司申请破产获批的,所有债权人只能参与破产公司剩余财产的清算与分配,而无索赔权。至于股东能否参与剩余资产分配,它只能排在所有债权人的后面。当所有债权人瓜分完毕后,如果还有残渣剩余,股东才能接着分配,这是法律规定的游戏规则,世界各国均是如此。
  至于公司退市,只要公司不申请破产,不注销法人资格,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司、要求索赔。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游戏规则,索赔诉讼与退市本身无关。
  如果允许所谓的退市索赔,那么,入市有风险、买者自负,岂不是废话!如果退市就能索赔,那么,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暴炒垃圾股、豪赌垃圾股!因为退市也不怕,我可以索赔!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你可以找公司索赔,你也可以上法院起诉它。但请你不要将索赔与退市胡搞在一起,更不能用索赔绑架退市制度,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上面谈的是题外话,下面我们再回到正题。
  从表面上看,与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相比,新主板退市制度在设计理念上还是比较先进的,基本上能与国际惯例接轨,退市标准具有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的特征。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这些支持和赞成退市制度改革的意见与观点,在原来已有过充分的表达。不过,今天我们主要是分析新制度的不足,以便将来进一步改进。
  从总体上看,新退市标准仍然太过温柔、宽松,而且它变相地放缓了退市进程,对垃圾股的过度投机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归纳起来看,新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并且这四个问题均与净资产指标使用有关。
  (1)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的新退市标准,使得退市过程更加漫长、更加艰难。众所周知,由于新股发行普遍存在严重超募现象,因此,公司上市后在每股净资产高达5元、10元的情况下,要想通过“二一二”的长期亏损手法来将每股净资产“亏空”为零,就十分困难。如果要让每股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数,才能退市,这就更加难上加难了!
  (2)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3项新增退市指标的计算,从2012年的年报数据起算,这三类指标的以往记录,全不算数,既往不咎。也就是说,目前已经达到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标准的30多只垃圾股,暂时不允许退市,而且从2012年算起,这些垃圾股可以接着再来一个“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才能最早于2015年退市。这就是新旧制度交替的“制度真空期”,可以说,未来三年基本上不会有一家公司因新标准而退市。
  (3)暂停上市之后的复牌标准太低。新制度规定,复牌的必要条件之一,净资产必须为正数(当然包括1分钱或1厘钱),这样的复牌标准形同虚设。既然股票的法定面值是1元,那么,我们应该设定复牌的必要条件之一,每股净资产不能低于面值(1元)。同时,笔者建议,还应该增设一个必要条件:未分配利润必须为正数。
  (4)退市三年后,重新申请上市的标准远远低于IPO标准,这是制度的不公平。退市三年后申请重新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而且未分配利润可以为负数。这样的“重新申请上市”的标准,低得太离谱,这也是对IPO标准的歧视和挑衅,这不利于制度公平,而且是保护落后,严重破坏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笔者建议,退市公司如果想要重新上市的,必须服从普通IPO程序,重新接受过会核准流程筛选,不应该拥有特惠待遇。
  此外,在1元退市标准的表述中,制度设计者可能存在笔误:“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很显然,要求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都低于面值,这是很容易被人为操纵的,只要在20个交易日中,偶尔操纵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面值,则不能满足退市条件。因此,按国际惯例表述应该是:“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均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最后,特别强调一下,市场化的退市标准(如1元退市标准,成交量退市标准)作用的发挥,是以财务性退市标准(如净利润退市标准、净资产退市标准、营业收入退市标准)的威慑力为前提的。如果财务性退市标准不够严厉、效果不到位,则市场化退市标准就会变成“摆设”,没有任何意义。
    (本文允许任何媒体无偿刊载,刊载时不必告知作者本人,特此声明!)
山高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25552
精华: 30
发帖: 594
在线时间: 3414(时)
注册时间: 2014-03-20
最后登录: 2024-12-15
5楼  发表于: 2014-07-07   
董登新   工作单位:文法与经济学院 


职称:教授      职务:公共管理系主任 


生于64年8月, 教授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与管理  

      电话   13995653507        027-  82834331


邮箱:

 dongdx@sohu.com 

 mypension@qq.com


有空你们和他讨论一下

不行去 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文法与经济学院  和他面谈一下。
[ 此帖被山高在2014-07-07 20:00重新编辑 ]
小李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0238
精华: 47
发帖: 2299
在线时间: 4068(时)
注册时间: 2007-10-17
最后登录: 2019-11-16
4楼  发表于: 2013-03-23   
回 3楼(0909) 的帖子
日后身败名裂?

是现在!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地板  发表于: 2013-03-23   
为出名为利益,他愿效犬马之劳;不顾日后身败名裂。
xiaocaobeihei
小李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0238
精华: 47
发帖: 2299
在线时间: 4068(时)
注册时间: 2007-10-17
最后登录: 2019-11-16
板凳  发表于: 2013-03-22   
新浪股吧:董登新,一个武汉科技大学丧失天良的教授!!!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小李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10238
精华: 47
发帖: 2299
在线时间: 4068(时)
注册时间: 2007-10-17
最后登录: 2019-11-16
沙发  发表于: 2013-03-22   
我比较文明,一般不骂人,上次把2000人骂他的帖子发给他看了看

董登新 微博(现在为专栏)

http://weibo.com/mypension

邮箱  mypension@qq.com

[ 此帖被小李在2013-03-22 19:24重新编辑 ]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