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有了归属
成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同时,老三板的问题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解决方案。
2012年12月31日,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在组织全国30余名投资者召开的会议上,明确了今后老三板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确定了地方政府对老三板公司清欠的监管责任,提出只要符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的重新上市申请条件均可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山东一位与会的投资者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次会议上宣读了《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关注的老三板5个核心诉求的答复》,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今后老三板要纳入新三板。
随后明确由地方政府组织老三板公司进行清欠,并允许进行股改。第三是按照证监会在2012年10月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并可在法规指引下实施并购重组。
第四部分是按照最新的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重新申请上市,只要获得交易所同意即可。
最后一部分与新三板息息相关,证监会表示将适当修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之后,代办股份转让交易系统将整体转移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根据老三板公司的不同情况,分类研究历史问题和市场制度调整方案。
资料显示,老三板是指交易代码为400或420的股票,一般是由于连续多年亏损遭交易所退市或者直接在三板上市的股票,共14只,包括水仙、粤金曼、中浩等。
新三板与之相对,指的是6位交易代码为430开头的股票,这些股票都是直接在三板上市交易的中关村科技园的股票,也包括后来试点扩容的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和天津滨海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