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市场化发行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中国梦!
■招股书预披露提前至“受理即披露”,自披露起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即为“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负什么责了,法律都受到践踏,轻描淡写地处理纵容了谁?还是自己监管本身有猫腻? (证监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龚永福终身市场禁入,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也被处以重罚。其中,证监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对保荐代表人等终身市场禁入及罚款。同时,暂停平安证券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发行人过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即核准发行,时点自主选择,IPO批文有效期12个月
证监会大笔一挥就通过审核这是市场化吗?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高管须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
承诺2年内减持不低于发行价是行政命令能说是市场化吗? ■发行人与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价,发行市盈率高于二级市场平均值须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发行人与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价是市场化行为吗?发布投资风险公告不过是愚民罢了! ■查实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发行人,3年内不再受理其IPO申请
即使查出来了,换个孙子不也一样重新申请吗? ■拟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抑制“炒新”
抑制本身就不是市场化。 从哪点上能体现出市场化呢?[ 此帖被jlsylbs在2013-06-21 15:4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