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
10wan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26264
精华: 3
发帖: 214
在线时间: 338(时)
注册时间: 2009-10-05
最后登录: 2020-02-25
楼主  发表于: 2013-07-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2013]25号

2013年07月15日 18:38

                                     股转系统公告[2013]25号
为规范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两网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我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市场参与人在实践中如有问题、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司反馈,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反馈适时对本指南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6388-9549
传真电话:010-6388-9674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10日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指南
(试行)
 

为规范两网公司(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办券商填写《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二、主办券商须于T-3日(T日为分类转让变更生效日)下午3点前将上述通知表和其他所需证明文件一同传真(传真号:010-63889674)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电邮地址:ywbl@neeq.org.cn),同时电话确认收悉(电话:010-63889549)。

如主办券商在发送通知表当日下午4点前发现所填写的分类转让变更业务有误,应当立即修改并重新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送新的申请材料,同时注明以此件为准字样。

如果在T-2日后(含T-2日)发现有误的,或者在T日发生须采取临时暂停转让措施等异常情形,主办券商应当及时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联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视情况确定处理办法。

三、公司分类转让变更生效。

 

附件:挂牌公司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

 

 

 

 

 

 

 

 

 

 

 

 

 

 

 

 

 

附件

          

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
分类转让变更业务通知表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相关情况

1、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2、股东权益:_____________(元)

3、公司最近年度净利润:___________(元)

4、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是         否□
5、公司是否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恢复上市、股票转让协议书》:
□是         否□
 

公司股票当前转让方式

□ 周转让五次

□ 周转让三次

□ 周转让一次

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申请变更为

□ 周转让五次

□ 周转让三次

□ 周转让一次

 

需说明的事项

 

 

XXXX证券公司(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传真电话: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沙发  发表于: 2013-07-15   
没有一点点新意!
xiaocaobeihei
黑马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01290
精华: 1
发帖: 118
在线时间: 335(时)
注册时间: 2012-03-23
最后登录: 2016-06-28
板凳  发表于: 2013-07-16   
所有的规则都细化  格式化
jgh@ego.cn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8109
精华: 0
发帖: 207
在线时间: 2003(时)
注册时间: 2010-05-07
最后登录: 2019-04-19
地板  发表于: 2013-07-16   
那说明老三板的交易规则还是不会改变
icewd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54
精华: 0
发帖: 8
在线时间: 164(时)
注册时间: 2007-11-06
最后登录: 2016-03-10
4楼  发表于: 2013-07-16   
还是自律监管吗
bdzwq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29227
精华: 31
发帖: 2437
在线时间: 5391(时)
注册时间: 2009-12-25
最后登录: 2020-08-14
5楼  发表于: 2013-07-16   


估计“一日股”要停牌了吧?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6楼  发表于: 2013-07-16   
这是特色保护投资者的榜样,今后所有主板退市股都会被这样保护得倾家荡产!
老三板不愧是保护投资者的"楷模"。
[ 此帖被0909在2013-07-16 21:29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7楼  发表于: 2013-07-16   
http://www.neeq.com.cn/xwdt/xwdt/201307/t20130715_462306.htm
[ 此帖被0909在2013-07-16 19:46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8楼  发表于: 2013-07-16   
延续绞杀!绝不手软。
xiaocaobeihei
bdzwq 离线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29227
精华: 31
发帖: 2437
在线时间: 5391(时)
注册时间: 2009-12-25
最后登录: 2020-08-14
9楼  发表于: 2013-07-17   


第一,上海座谈会已经通报过了,明确告知证监会已经将退市公司问题通报给各地方政府;
第二,新规则明确: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将依规做停牌处理。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10楼  发表于: 2013-07-18   
xiaocaobeihei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11楼  发表于: 2013-07-18   
中国证监会网站: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ssb/ssflfg/xzfgjwj/200906/t20090623_108100.htm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1993年4月22日 国务院令[1993]第112号)

第八章,第七十九条 

    (十三)“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



为什么要再三剥夺镇压老两网合法投资者呢?!
[ 此帖被0909在2013-07-19 22:38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12楼  发表于: 2013-07-18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09年06月16日     来源: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1993年4月22日 国务院令[1993]第112号)
第一章  总则
(略)
xiaocaobeihei
落叶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1584
精华: 11
发帖: 16449
在线时间: 6288(时)
注册时间: 2010-01-27
最后登录: 2020-04-06
13楼  发表于: 2013-07-25   
股转系统试点扩至全国具体方案10月将公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更新时间: 2013-07-25 01:01
昨日,一位接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全国股转系统试点扩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于10月份发布,届时,在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挂牌将突破国家高新区这一限制,开始接受非园区外企业挂牌。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昨日在全国股转系统举行的8家企业挂牌仪式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实有挂牌公司已达261家,总股本为73.06亿股,挂牌公司总市值349.57亿元,平均市盈率为21.52倍。今年以来,新增挂牌公司60家(其中新业务规则颁布以来有55家),新增股本数量为14.99亿股。

    昨日,北京奥凯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挂牌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仪式。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7月底,全国股转系统预计获准挂牌的企业将达300家。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对企业挂牌申请的受理、审核、备案等工作已步入常规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隋强在仪式上表示,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正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的要求部署,包括制度、组织、技术及市场动员等各方面工作准备已经基本就绪,可以随时迎接面向全国的申报受理工作。

    “此前,全国股转系统曾经组织一次受理备案相关工作的压力测试,目前,全国股转系统从受理企业挂牌申请,到确认备案的周期约为40个工作日。”上述接近全国股转系统人士透露。

    隋强透露,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市场规则体系,并将结合扩大试点的工作安排和需要适时配套推出相关细则和指引,其中涉及的债券、并购重组等方面的业务规则正在拟定过程中,条件成熟时将向市场公布。与制订业务规则同步,全国股转系统正在大力推进技术系统建设,重点建设交易支持平台、办公支持平台和业务支持平台。交易技术系统计划于2013年第四季度实现上线,届时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制度安排将结束过渡期,市场技术平台将搭建完毕,市场功能也将日趋完善。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已面向全国开展培训、宣传和推广工作,与各地方政府、地方证监局、各中介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培训机制和信息交互机制,加强政策传递和实务指导,共同推动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14楼  发表于: 2013-07-25   
楼主的变更指南宣告了老三板变更还是从5、3、1到1、3、5,没有改变!继续阉割!
四季度的交易制度,是多种形式。
xiaocaobeihei
hzxx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269
精华: 39
发帖: 2530
在线时间: 2074(时)
注册时间: 2007-01-14
最后登录: 2025-02-09
15楼  发表于: 2013-08-01   
请问现在老三板的股民还可以买卖老三板的股票吗?

现在老三板的股民可以买卖新三板的股票吗?
0909 离线
级别: 特级荣誉会员

UID: 39
精华: 37
发帖: 13290
在线时间: 6325(时)
注册时间: 2006-12-05
最后登录: 2020-02-04
16楼  发表于: 2013-08-12   
老三板宣告一成不变;
新三板一直在鼓吹做市商,真是用心良苦;
摆明了是继续迫害绞杀老三板。
xiaocaobeihei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