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12月16日《上海、深证所终止上市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第28条第三款股东所持股份在重新上市时为未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份的,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仍不能流通,直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且限售期届满方可流通。
而股改是法律赋予股民最根本的权力。股改需要流通股东(不包括法人股)66.7%通过。
一旦没有股改,大股东可以无所非为,无法无天。
有了股改,咱们可以对大股东秋后算账。。。。。。大股东抢劫起来底气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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