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因为当年上市公司被非法掏空退市,不幸沦为血本无归的受害者。沪深股市,被掏空退市公司共45家,两网公司8家。涉及开户数176万户。当初年富力强,而今白发苍苍老弱病残弱势群体,有很多已经压抑成疾或含愤离世。退市不是我们的错,我们是无辜受害者。
一、历史原因
上世纪9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正处在历史转型时期,作为国家经济命脉主体的国有企业,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大量国企频临倒闭。为了解救国企,政府开启了我国股票市场试点。用额度分配的形式,给地方下达上市指标。大量困难国企通过股份制改造,包装上市、捆绑上市,获取市场融资,得以重启生路。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2004年以前的一千多家上市公司,都由国企股份制改造而成。危难时刻正是中国资本市场救活了国企,也因此历史原因,导致了我国早期大量上市公司先天不足。为退市,埋下了致命祸根!
自从我国证券市场混沌初创,法律不全监管缺失不可避免。当初沪、深市场普遍存在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巨额侵占、强制违规担保、被严重掏空而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况;而后,受害公司不经清欠、未经解保而被强制退市。退市把本该保护的广大投资者打入了地狱。退市使几千亿国有资产流失。退市表面上是惩罚劣质上市公司,实质上是惩罚广大投资者!
我们都是爱国投资者、是早期中国资本市场的奉献者。国家困难匹夫有责,为救活国企,我们责无旁贷义无反顾。当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支持国企改革上市,倾其毕生积蓄、耗尽了几代人养命钱。但是,在国家日益强盛、国企扬眉吐气、国人意气风发的今天,我们依然深陷退市沉冤!
二、十年诉求久拖不决
坎坎坷坷十年诉求。全国和上海投资者已经八十多次走访上海证监局、上海金融办、上海*****办,湖北证监局、浙江证监局、山东证监局、福建证监局、辽宁证监局等有关部门以及三十多次上京集体上访国家*****局,向中国证监会上访诉求,历经三届证监会主席。
2012年2月全国人大代表以程恩富教授为首的五名专家联名递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87号《关于妥善解决股市“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提案。2012年12月中国证监会经过六个部门研究讨论,五个付主席批示,最终形成了《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关注的老三板5个核心诉求的答复》,并于2012年12月31日14时,由中国证监会俩名处长和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在上海证监局,向上海和全国各地30余名投资者代表宣读了该文件。期待了十多年的广大股民获此信息,精神为之一振,都以为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希望就在眼前。可是。一年又将过去,前述文件之今没有公开,相应政策之今没有着地,退市公司以及所在地方政府都不知此事,一些准备重组自救的退市公司,多次与证监会和北交所联系,都被告知退市公司重组,现在没有政策可循。广大股民十分失望,认为证监会这一举动,是给投资者吃安眠药。对证监会如此做为,我们实在迷惑不解。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们向党和政府再次呼吁,尽快以切实措施,救苍生于水深火热。三板沉冤不白,几百万冤魂怎能安息。
三、要求和建议
1、解决退市公司问题,地方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积极作为
1)三板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地方政府不作为是主要原因。当年沪深股市的股改清欠工作,也是由国务院牵头,八部委联合才确保工作顺利进展。解决退市公司问题情况更加复杂,需要在国务院层面的策划和操作才能顺畅。希望政府部门,不要以市场行为为借口,远离不管推脱责任。三板遗留问题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特事应该特办。我们强力要求国家采取有力措施,由地方政府主导属地退市公司资产重组回归主板。
2)目前老三板退市公司已进入破产重组的有三四家,其中进度最快的生态股份(400027),就是在湖北省政府一位副省长亲自“七下江湖”主导推动的结果。
3)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只热衷于IPO发新股,对于历史上包装上市、公司造假、公司退市不闻不问。不追咎责任的机制,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地方“包装一个,退市一个;退市一个,再包装一个”游戏不断演绎。为扭转此状况,应将公司退市、企业诚信、运营质量与当地IPO挂钩。退市问题严重的灾区,应暂停IPO,应通报批评,应该把成绩与政绩挂钩。地方政府应该理直气壮地推动和落实退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若政府不作为,三板股民将永无出头之日,水深火热地狱煎熬,我们还能等几个十年。如果三板问题都不能解决,我们何来中国梦。
2、请证监会尽快出台退市公司资产重组从新上市政策
1)三板退市公司理应享有主板*ST公司的资产重组和恢复上市的同等政策待遇,应该比主板*ST暂停上市公司更加宽松的政策,直接恢复上市回归主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一次性工作,无须重新制定政策,建议证监会先出台一个指导方案,参照主板*ST公司相关工作,指导退市公司资产重组。因老三板特殊性,指导方案须体现优惠和特别安抚,让先进公司先行,从实施中完善政策法规。
2)尽快公开《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关注的老三板5个核心诉求的答复》等文件,并下发各地证监局和金融办。尽快落实措施,让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诉求敬请回复。
中国公民:
回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013年 11月
[ 此帖被qwe987123在2013-11-09 11:55重新编辑 ]